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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美國大兵與臺灣原住民的交戰,風起雲湧的羅妹號事件

2024-06-20

臺灣周邊的海域,在清代統治臺灣的前期,由於被納入大陸經濟圈的分工體系,而維持長達一百多年的穩定狀態。這個穩定狀態隨著十九世紀西方工業革命發展,以及大清帝國內部政權的不穩定而逐漸動搖,遂有臺灣於 1860 年的開港通商。臺灣在十七世紀顯著的海洋國際貿易性格,在十九世紀後半期再度展現。

伴隨著對於原料與市場的需求,一艘艘來自遙遠西方的蒸氣動力船,逐漸浮現在位於東亞海上貿易要道交會之處的臺灣的視線中。日益頻繁的海上交通所帶來的衝擊,不僅是全球逐漸更加整合的一體化市場,任何排斥近代國家體制秩序的既存政治想像與實踐也即將面臨瓦解。原本在風帆時代就以灘淺多礁、海象險惡著稱的瑯嶠(今恆春半島)周邊海域,便成了改變臺灣歷史進程的敲門磚。

1867 年 3 月 9 日,美國船羅妹號(The Rover Incident,又譯為羅發號事件)在行經臺灣西側時遭遇風暴,被吹至瑯嶠(今恆春半島)外海的七星岩觸礁擱淺,倖存的杭特船長(Hunt)夫婦及船員於恆春南灣上岸,被龜仔律社(位於社頂自然公園一帶)人視為入侵領域而被殺害,僅一位廣東籍水手逃離生還。

在英國駐打狗領事館派遣軍艦鸕鶿號(HMS Cormorant)於瑯嶠交涉未果後,接續的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 1830-1899),主張對清廷採取強硬的問責態度,讓此事件上升為外交層級的問題。李仙得在與清廷地方官員,如閩浙總督吳棠、臺灣道臺吳大廷等接觸的過程中,得出了「界外之地不歸清廷管轄」的結論。
 

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 1830-1899)(Source:wiki/公有領域)
他一方面持續向清廷施壓,一方面要求美軍派遣一連的兵力進攻南岬,並親自抵臺收集情報、交涉杭特夫人遺骸歸還問題,並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人際網絡。清廷在該年 6 月 12 日美軍在南岬行動以被龜仔律社擊退收場後,決定派遣臺灣鎮總兵劉明燈率領 500 名兵勇,和李仙得一同抵達瑯嶠討伐原住民。

但李仙得最後單獨與當地的瑯嶠十八社代表,大股頭人卓杞篤(Tokitok, 1810- 1873)談判,於 10 月 10 日在出火共同協議,凡是因海難而漂流上岸的難民,只要在登岸前展示紅旗,均會獲得十八社的救助,是為〈南岬之盟〉。

此協議於 1869 年 2 月 28 日李仙得二訪卓杞篤時,以漢語和英語明文化。但在李仙得於 1872 年三訪卓杞篤時,〈南岬之盟〉似乎隨著卓杞篤權威下降而有所動搖,留下了日後發生牡丹社事件的餘音。

經過以上的簡介,羅妹號事件發生進程,大約可以圍繞在李仙得與卓杞篤在簽訂〈南岬之盟〉前的接觸與折衝。然而,其中有諸多細節,需要逐一剖析,才能完整理解羅妹號事件。
 
李仙得來臺調查時所繪製的恆春半島地圖,圖中標註「Where the Rover's Crews landed」即為羅發號船員登陸處(Source:wiki/公有領域)

開港通商後的臺灣番界問題

羅妹號事件的問題根源,還是必須回到清代臺灣的邊疆統治問題來理解。康熙六十一年(1722 年)朱一貴事件爆發後,大清帝國劃界封山,禁止漢人越界前往沿山拓墾,開始了長達一百五十餘年封禁政策。

除了有形的官方界線之外,清廷進一步以行政力量,將臺灣土地上的人民區分為帝國秩序下的「漢民」、「熟番」以及政治秩序外的「生番」,形塑了未來一百五十年間臺灣發展的特殊樣貌:番界以外的地區的生番仍保有相對較為自主的生活空間,番界內部則積極運用、部署熟番作為防範漢人反抗的政策。

但到了十九世紀,原本作為清廷拉攏對象的界內熟番,逐漸不敵人口眾多的漢人移民壓力,而逐漸朝著界外大規模移動,而面對界內資源日益飽和的漢人移民,非法移居到界外亦非十九世紀特有,而是始自番界政策訂立之初及存在之現象,以上種種,均為清代番界政策下的現象。

清代臺灣這種不明確且曖昧的行政與身份界線,與統治領域與國界整齊劃一、公民身分權利義務明確的近代主權國家相異,且不為後者的代表如李仙得等外交官接受。對於李仙得等外交官而言,番界以外的地區,能否算是被清廷有效統治的地區,以及伴隨而來的權利與責任,是亟需確認的問題。

若一地未能有被認可的主權國家所有效統治,則此地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所謂的「無主地」,其他國家具有「先占」的權利。因此,開港通商後一連串國際糾紛,1867 年的羅妹號事件、1868 年大南澳侵墾事件、到 1874 年的牡丹社事件均是圍繞著此爭議而來。


「瑯嶠十八社」與恆春半島的在地狀況

事件發生地瑯嶠(多種寫法,瑯嶠,即 Lonckjouw)為恆春半島的古稱,最早出現於十七世紀的荷蘭文獻對於恆春半島的描述,並有所謂的「瑯嶠君主」與轄下 18 個部落,與大員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維持有限的往來。這些描述與數目在清代的文獻中延續下來,成為對於恆春半島的代稱。

1722 年(康熙六十一年)清廷劃界封山,恆春半島從當時便被劃在番界之外,不受清廷直接管轄,長期維持著以原住民為中心的自主狀態,由各地移民所組成的聚落之間,維持的動態(結盟、戰爭、貿易、通婚等等)的互動關係。1875 年(光緒一年)恆春設縣,清朝官府對恆春半島以楓港溪為界作更進一步的區分,為「瑯嶠上下十八社」,本文指涉的範圍,為楓港溪以南的「瑯嶠下十八社」。
 
《民番界址圖》局部圖,紅線為番界(土牛界線)(Source:wiki/公有領域)
根據日治初期的人類學調查,瑯嶠十八社領域,由占多數的排灣族部落所構成,這些部落名義上接受所謂的「斯卡羅四大社」的領導,通常由四大社中的大股豬朥束社代表整個十八社與外界接觸。「斯卡羅」(Seqaro)一詞其實僅出現在日本的人類學調查當中,清代文獻並無出現此稱呼。「斯卡羅四大社」是一群來自臺東卑南的統治貴族,在傳說中以強大的巫術和武力征服恆春半島,是一種父系血緣的統治集團。卓杞篤便是以大股頭人之姿,活躍於在十九世紀後半的歷史舞台。

1867 年羅妹號事件發生的根源,除了是恆春半島位於界外是否屬於清廷所管轄的爭議之外,尚有另一個要項,即是所謂的漂流民處理問題。恆春半島周邊為典型的珊瑚礁海岸地形。珊瑚礁海岸、周邊海域複雜的洋流與多變的氣候(如夏季的颱風與冬季的落山風),使得此處對航行而言是十分危險的海域,不同的海上民族,於南部至東部的海域遇難上岸的案例並非罕見。

因海難而形成的漂流民與漂流上岸的物資,適時地會成為在地人所得以運用的資源,這在近代國際法出現之前,是普遍存在於各個文化圈之中的慣習。這些在地慣習在十九世紀下半臺灣開港通商後,隨著周邊航路的發達,而逐漸浮現成為國際上的紛爭。位於南岬(今墾丁南灣)的八寶公主的故事,除了很可能是代表羅妹號事件的受難者杭特夫人之外,更是堆疊了歷來從海上漂流上岸的難民之記憶。


卓杞篤、李仙得與〈南岬之盟〉

〈南岬之盟〉是分別作為十八社原住民、西方近代國家代表的卓杞篤與李仙得以實力與智慧平息國際糾紛的典範,也是臺灣近代史上少數原住民直接與西方國家代表談判的案例。對於十八社的代表卓杞篤而言,〈南岬之盟〉是在被來自陸上的大清帝國,與來自海上、極具攻擊力的美國等兩大勢力夾擊,有隨時瓦解、滅社之虞的壓力下,能化解危機的最好方式。

卓杞篤在外有強權進逼、內有不同部落不滿的多重壓力之下,發揮自己對於政治談判的長才與智慧,藉由幾次的談判,展現自身的軍事實力,以不卑不亢的姿態選擇和李仙得取得共識,簽訂〈南岬之盟〉,共同約定會保護船難漂流民上的生命財產安全,試圖達成一種內外壓力下的平衡。卓杞篤藉著宣示〈南岬之盟〉的機會,重振整個十八社群。

對李仙得而言,即使〈南岬之盟〉不具實際的法律效應,但如果能達到南岬海域航行的安全,何樂而不為?但為何李仙得認為〈南岬之盟〉不具實際的法律效應呢?除了李仙得既未被國會授權、此盟約亦未經過國會追認的過程外,其中最重大理由,即是卓杞篤及其代表的瑯嶠十八社,並未被當時國際承認為合法統治該地的政治組織,因此恆春仍是屬於「無主地」的狀態,這是李仙得極力要求清政府必須派兵駐守於南岬一帶,最後選擇與甫成立的日本政府合作的理由。

〈南岬之盟〉是卓杞篤自己和李仙得作為雙方協議的保證,可說是一種建立在個人式的外交關係。卓杞篤藉此得以維繫自己的權威,進而重新鞏固「十八社」的架構。但〈南岬之盟〉干涉十八社既有的處理漂流物資的方式,強迫各個部落必須依循條約內容照應漂流民,並不受到十八社領域所有部落的認可,而卓杞篤堅持各部落救助漂流民,卻無法給予相關的頭目和社民相應的報償,亦減損了他的權威。

1871 年的琉球漂流民遇難事件,是對於卓杞篤無法規範北部牡丹、高士佛社群的一則案例。到了 1872 年 3 月李仙得與卓杞篤的第三次會面,大股豬朥束社與二股射麻裡社,尚有許多對其他十八社部落的戰爭,二股頭人伊厝也有挑戰卓杞篤的權威之勢。十八社架構在卓杞篤的努力之下,避免與危險的外來勢力發生衝突,但他試圖改變既有漂流民處理慣例的作法,勢必面臨內部其他番社的挑戰,這個危機持續到了 1874 年牡丹社事件,日本出兵入侵前夕仍未化解。


埋下牡丹社事件伏筆

羅妹號事件雖然在卓杞篤與李仙得簽訂〈南岬之盟〉後和平落幕,但清代臺灣番界與瑯嶠性質的問題,並未獲得解決。此問題藉由李仙得之手,轉化為甫成立的日本政府得以運用的政治資本;對瑯嶠十八社而言,因〈南岬之盟〉改變既有的社會經濟慣習而產生的紛爭,隨著卓杞篤權勢下降而逐漸浮現,救濟漂流民的協定因卓杞篤逝世後人亡政息。

這一連串的事件變遷,隱含著十九世紀的東亞國際局勢,卻仍然不能脫離在地的脈絡來理解,而其曲折的歷史過程,與歷史上的小人物如何以自身的智慧因應時局變遷,交織而成更豐富且具生命力的歷史圖景。

1874 年,高達三千多人的日軍於社寮登陸,其所帶來的危機力度均是大清帝國與瑯嶠十八社本身所前所未見的。十八社的後續代表,該要如何以既有的資源來與更具有毀滅力量的日軍周旋,是另一段更複雜,且更為血淚的故事了。
 
延伸閱讀:
1.《臺灣通史─原文 +白話文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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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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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作者 曾明德
刊登日期 2024-06-20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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