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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魔鬼?──獵巫狂熱中的小科學

2014-11-17

談到歐洲歷史上的「獵巫」,一般人想到什麼?


「就是那個黑暗的中古時代,因為大家都很迷信,所以發生意外或災病的時候,就認為是女巫在作怪。」


若是如此,當一個社群裡有人被指控使用巫術的時候,被告是被如何處置呢?被憤怒的民眾私刑處死,還是需要經過一定的審判程序來定罪?


如果是後者,這就表示當時歐洲的司法審判制度也是非常的迷信不理性嗎?


「畢竟,中古歐洲是那個『黑暗的時代』嘛」,很多人或許會這麼想。


不過,根據常見的歷史分期,歐洲的中古時代可是從大約西元 500 年到 1500 年,整整一千年的時間裡,歐洲人都是迷信的獵巫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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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ín del Rio, Disquitiones magicae (論魔術), 1599-1600.

事實上,儘管關於巫術案件在漫長的中古時代裡時有所聞,真正的獵巫風潮卻是到十五世紀才出現。也就是說,一般人眼中可與迷信、瘋狂畫上等號的獵巫熱,和所謂告別黑暗時代的文藝復興、人文主義,其實是同一個時代的產物。這中古時代的最後一個世紀,也正是宗教改革萌芽的時代。在宗教改革席捲歐洲後,到了十七世紀,也就是科學革命的時代裡,本來已經退燒的獵巫熱也曾經再度死灰復燃。


「極度不理性」的獵巫和「強調理性」的理性主義發展為何會在同一個時代裡發生?難道是早期近代(early modern)社會中「迷信的社會大眾」和「理性的知識份子」的對照嗎?


大家需要知道,無論巫術的審判在現代人眼裡看起來多麼荒謬,十五至十七世紀歐洲的司法制度已有一定的規模。施行巫術的罪名若要在審判中成立,必須是當時的法律學者等知識分子也相信魔鬼、巫術這些事情。世俗人士是如何涉入這些巫術審判的呢?這是因為中古歐洲的審判制度雖然有教會法庭和世俗法庭的區別,但是,從中古晚期開始,許多宗教罪也會由世俗法庭審理。因此,神學家、法學專家、加上能夠檢驗嫌犯與受害者身體的醫生,都參與了關於巫術之論述的建構 ── 這些人常常還有一個興趣,就是討論宇宙萬物秩序的自然哲學(natural philosophy)。


※※※


耶穌會士 Martín del Rio (1551-1608)在十六世紀結束時出版的《論魔術》(Disquitiones magicae)是早期近代歐洲關於巫術的著作中,僅次於《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的暢銷書,甚至在新教地區也很受歡迎。這本書參考當時的自然哲學來分析魔/巫術,其論述也反映出魔鬼論在歐洲的興起。


嚴格來說,魔鬼論並不能算是來自中古時代的古老觀念。中古基督徒們並不刻意區分自然界與超自然界;對於各種超自然現象,他們也不常從理論上討論哪些是上帝的手筆、哪些又是惡魔、撒旦的作為。


十三世紀著名的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曾經把世間的各種事物分為自然(natural)、超乎自然(preternatural)、超自然(supernatural)三種。但是阿奎那和與他同時代的學者們並未明確定義三個類別之間的界線,「超乎自然」的分類也不過是另外兩者之間的一個模糊地帶。


如果要解釋神學家眼裡「超乎自然」和「超自然」之間的區別,大約可以這麼說:「超自然」是屬於上帝、完全不受自然法則約束的範疇,而「超乎自然」的事物看似超越自然法則,實際上卻非來自上帝的干預。


如果再繼續擴大解釋,則可以說,有些超乎自然的現象其實是由自然力量和規則產生,卻因為人們不理解而誤以為是超自然現象,有些則可能是由上帝和自然以外的某種力量所造成 ── 例如魔鬼。


因此,到了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接下來科學革命的時期,自然哲學家們試圖解開各種自然奇觀與看似非自然現象的原理,想把這些超乎自然現象背後的自然法則找出來。同時,基督徒們也被不同的宗教派別與真假不明的「神蹟奇事」困擾,亟欲整理出一套分辨神蹟真偽的方法,或是至少要能定義何謂真的神蹟、真的狂喜(ecstasy)經驗。至於被排除在真正的超自然範疇 ── 也就是來自上帝的神蹟、啟示或感動 ── 之外的呢?


中古末期已有神學家引用醫學觀點,認為疾病容易導致錯覺、幻想,讓人以為自己見到聖人、聖母甚至耶穌顯靈。除了疾病這種屬於自然因素可解釋的超自然經驗以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魔鬼幹的好事。


這個時代的神學家在意的是如何界定真正來自上帝的作為,十六世紀晚期的 Martín del Rio 關注的,除了更清楚定義「超自然」和「超乎自然」之間的區別外,則主要針對魔鬼、魔術來討論。


值得注意的是,從中古晚期一直到十七世紀,無論是在理論的建構或是實務的法庭審判裡,神學家對「身體」都表現出高度的關注,且不時引用醫學理論、徵詢醫學專業人士的意見。這種在現代人眼裡看似矛盾的醫學與神學的合作在中古時代早已行之有年。尤其是在教會開始嚴格規定封聖聖人的條件(以避免浮濫封聖)後,治病的神蹟經常需要經過醫生檢驗才能成為聖人治病能力的有效證明;某些神蹟的記錄者為求準確,甚至會訪談被神蹟醫治的當事人與其親友,留下他們詳細的病史。十二世紀以降,許多神祕主義者(其中多數是女性)採用長期禁食等嚴格的苦修方式,其中有些人甚至身上常常帶有傷口。某些傷口是苦修者自己造成的,它們和禁食、苦修導致的病痛都被支持者認為是虔誠的表現;有些傷痕則是如神蹟般出現(例如聖法蘭西斯 Francis of Assisi 著名的聖痕),也被視為上帝恩寵或是聖人品格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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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世紀的聖女 Catherine of Siena 身上的傷痕被視為效法耶穌受難的聖痕。Source: Wikipedia

由於許多教會人士對於這些他們眼中超乎常理且難以規範的靈修方式感到焦慮,這樣的觀點在中古晚期出現了近乎完全反轉的改變。一位巴黎大學著名的神學家 Jean Gerson(1363-1429)特別撰文主張,苦修者身體的虛弱與傷口不應被輕信為虔誠的表現。相反地,外在的種種虔誠行為可能與內在心靈的實際狀況並不相符,只不過是種偽善的包裝;靈修者自己造成的傷口也是假虔誠的自殘。


除此之外,Gerson 認為,神祕主義者經常感知到的狂喜或是異象多半不是真的天啟經驗,而是因為疾病與虛弱而產生的感官功能異常和幻覺,甚至有可能是心智受了魔鬼迷惑的結果。到了十五世紀晚期,這種把異常的感官經驗和身體變化歸諸於魔鬼力量的觀點越來越普遍,《女巫之槌》當中關於檢驗巫術疑犯身體來尋找魔鬼所留記號的說法就是一個例子。


然而,隨著魔鬼論越來越普遍,人們對於邪惡力量的想像也越加豐富。撒旦,身為被罷黜的天使長,是否擁有和上帝相近或類似的能力?當 Martín del Rio 在十六世紀末期討論巫術時,他援引從蓋倫至十六世紀的各種醫學、神學名著,徹底否定了這種可能性。


《論魔術》重申了「自然、超乎自然、超自然」三個對事物的分類,並且嚴格的將超自然的領域劃歸為只有上帝能造成或影響的部分。即使是受命於上帝的天使,也只能做出超乎自然的效果。魔鬼也是如此。而且,既然天使和魔鬼的作為都只算是超乎自然的範疇,它們也因此和同屬此一分類的其他奇觀異象一樣,並未真的超越自然法則,只不過是高於人的能力和當前的知識而已。


換句話說,魔鬼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凌駕於自然法則之上的能力;這樣的能力只屬於上帝。那麼,魔術和巫術是如何進行呢?Martín del Rio 認為,有三種方式:


1.快速的移動。


2.改變物體的狀態。


3.迷惑人的感官心智。


以前兩者來說,由於魔鬼和天使的能力、智力高於人類,因此能夠用人類無法想像的方式快速移動某些物體或是改變它們的狀態。例如:女巫傳說中裡常見的夜間狂歡,就是魔鬼將女巫們帶到遙遠的聚會地點。但是這些超乎自然的操作都不得擾亂宇宙既定的秩序;同時,只要它們不影響上帝意旨的進行,上帝就准許魔鬼在祂的眼皮下耍這些把戲。至於第三種方式 – 迷惑 – 則是讓人產生幻覺的騙術,例如魔鬼抓取一匹狼並將它在空中移動,使看到的人以為是女巫化身為狼在飛行。魔鬼有時也會使巫師昏睡,讓他們產生自己變身為狼或是飛行的幻想,來加深牠這些奴僕對牠力量的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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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博物館藏,Hans Baldung 的女巫夜宴版畫(1508)

《論魔術》強調,魔鬼確實比人類有本事,也比人類聰明;牠知道自從世界產生後所有的知識和發生過的事,因此得以利用這些人類不知的祕密來迷惑人心。然而,魔鬼並非世界的創造者,亦非知識的源頭;牠無法真的把巫師變成一匹狼,也不能預知未來。


Martín del Rio 用了一個故事來說明魔鬼迷惑人的手法:有一個男人和一頭母牛性交後,母牛出現了懷孕的跡象;幾個月後,村民目睹一個男嬰從母牛的子宮內掉出來,都認為這是男人和母牛生的孩子。男嬰漸漸長大,一切行為舉止都像個正常人,唯一的異常之處就是他偶爾會有吃草和反芻的衝動。


那麼,男孩是人牛交合的產品嗎?

 

非也。魔鬼知道這個父親所犯的罪(人獸交);事實上就是魔鬼唆使他這麼做。接著,魔鬼讓牛看起來彷彿懷孕,然後在牠選定的時機,牠使母牛看來像是即將生產,並把一個偷來的嬰孩放在牛的身下,人們看到時便以為母牛生了一個嬰孩。這樣的傳說產生後,男孩也被影響,以為自己是母牛所生,進而幻想自己擁有某些他「母親」的特性。

所以,Martín del Rio 告訴他的讀者,魔鬼根本不像人們想像中那麼有本事,牠常常不過是個精通騙術和幻術的小丑罷了。牠所掌握的高深知識,也不見得都是人類所無法理解,很多只是尚未被人發現,如同當時科學家們努力探索的宇宙運轉原理一樣。至於那些被魔鬼許諾的好處所騙、和牠簽訂契約的巫師們,他們不僅背叛上帝、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而且魔鬼的承諾都是無法兌現的謊言。《論魔術》甚至進一步強調,無論是和魔鬼交易而有的巫術(黑魔術)或是普通無惡意的魔術(白魔術)都不具有超越或改變自然法則的能力,相信它們的人都犯了迷信的毛病。


藉由這一個「自然、超乎自然、超自然」的分類體系和比過去更嚴謹的定義,Martín del Rio 因此得以一面論證巫術和巫師的存在,一面又駁斥巫術的可信度、進行反迷信的宣導。


在這一個世界觀裡,雖然巫術確實存在,真正能超越或改變自然法則的只有上帝,魔鬼終究低於上帝,且受限於上帝制定的自然法則。也就是說,除非上帝出手干預,宇宙的運轉總是依循固有的規則,不受巫術等力量的影響。
 

(作者為史丹佛大學歷史系博士候選人)

參考資料
  1. Martín del Rio (1600), Disquitiones magicae. Translated by Maxwell-Stuart as Investigations into Magic (2000).
  2. Lorraine Daston & Katharine Park (2001), Wonders and the Order of Nature.
  3. Dyan Elliott (2004), Proving Woman: Female Sanctity and Inquisitional Culture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4. Andrew W. Keitt (2005), Inventing the Sacred: Imposture, Inquisition, and the Boundaries of the Supernatural in Golden Age Spain.

文章資訊
作者 吳曉恩
刊登日期 2014-11-17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