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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一位原住民喪夫女子為何循漢人禮俗守寡 37 年?〈列女傳〉沒說的傷心故事

王廷宇 2024-09-06

翻開《臺灣通史》中收錄女性人物事蹟的〈列女列傳〉,作者連橫開門見山的寫道:「臺灣為新闢之土,……豈無二、三秀出之媛,足以蜚聲彤管?惜乎史多闕文,而懿德遂不傳爾。」臺灣有這麼多優秀的女性,他認為自己有責任將這片土地上傳奇女子的事蹟記錄下來,讓她們的「懿德」得以流傳後世。

問題來了,要怎麼樣才配稱為「懿德」呢?在那個男主外女主內、丈夫又容易身故的年代,擁有美德的女子要不是一肩扛下家計將家裡整治得井井有條(「而乃躬事縫紉,心凜冰霜,日居月諸,照臨下土。卒之老者有依,少者有養,以長以教,門祚復興」),就是堅決不改嫁、一心隨丈夫而去(「又或變起倉卒,不事二夫,慷慨相從,甘心一殉,貞烈之氣,足勵綱常,斯又求仁得仁者矣」)

在這樣的標準下,當你仔細檢視《臺灣通史》中收錄的近50名女子的人物事蹟,會發現她們大都是作為「治家賢婦」或「殉節烈女」入選,這可真是一點也不令人意外。然而,在一連串以漢人為主體的「某某之妻」或「某氏」的名單中,眼尖的你也許會驚奇地發現,有一位名字相當與眾不同的入選者——

這個名字,叫做「大南蠻」。

從「大南蠻」之名即可合理推測,她的身份應該並非漢人;沒錯,她正是一位來自西拉雅族目加溜灣社的女性原住民。一道道疑問立刻接踵而來:這位「大南蠻」有什麼獨特的故事?以漢人為主的〈列女列傳〉,又為什麼會出現臺灣原住民的身影?
 

1626 繪製的《艾爾摩沙島荷蘭人港口描述圖》,左上角村社 guan ni (灣裡)指的即是目加溜灣社(圖片來源:Wikipedia

大南蠻與絕不理所當然的「守貞」習俗

大南蠻,諸羅目加溜灣社番大治之妻也。嫁後,治家勤儉,事姑相夫,克盡厥職。年二十,夫死。社番聞其美,爭議婚。大南蠻欲變番俗,誓不再適,引刀而語曰:『婦髮可刲,婦臂可斷,婦節不可移也!』躬耕食貧,以養其子,守節三十七年。有司上其事,奉旨旌表。

這段短短百餘字的記述,就是大南蠻在《臺灣通史》中所留下的蹤跡與線索。這段文字描繪了清代臺灣一位喚作「大南蠻」的西拉雅族女子,雖然年僅 20 歲就不幸喪偶,但她仍誓守婦道,堅定拒絕了同胞的追求,甚至誓言改變「番族」傳統。她含辛茹苦地將孩子獨力養大,守寡 37 年後終於獲得了官府表揚,可謂是皇天不負苦心人,此事也成為美談而載入史冊⋯⋯
 
西拉雅族男女的畫像(圖片來源:Wikipedia
先等一下!看到這裡,有些人可能會有點錯亂,史料中提到的「奉旨旌表」,這「旌表」是什麼意思?而大南蠻明明是一位西拉雅族女子,為什麼會堅守漢人傳統禮教下的「懿德」,終生守節不再改嫁呢?

首先,讓我們先來聊聊漢人傳統禮教下的「貞節旌(ㄐㄧㄥ)表」究竟是什麼。「旌表」意為表揚、表彰,所謂的「貞節旌表」,就是指由朝廷公開表揚或獎賞節婦、烈女的表彰制度。

雖然貞節旌表早在中國秦代就曾有記載,但在宋明以前,受旌表的貞節婦女只被認為是少數道德高尚的典範,因此「婚前守貞」及「婚後守節」並未成為社會普遍規範,當時其實不乏寡婦再嫁或婦女離婚再嫁的案例。

這一切在宋明之後有了改變。受到程朱理學興起的影響,漢人社會開始強調婦女應該堅守貞節,其中理學大老程頤甚至留下了「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名言」。在這樣的背景下,女子守貞、守節甚至殉夫逐漸成了社會推崇的道德風範。「貞節旌表」制度也在朝廷的重視下愈臻完善,到了明清時期,婦女受到旌表儼然成為光耀門楣的榮譽,而地方上貞節牌坊的設立及鄉里中流傳的貞節典範,都進一步形塑了「婦女應守貞節」的社會氛圍。
 
現存於二二八公園中,的黃氏節孝坊。黃氏16歲時嫁給王家霖,28歲喪夫;46年間侍奉公婆,撫養遺孤,因而獲得官方旌表。(來源:Wiki 作者:Outlookxp)

西拉雅,一個逐漸失卻文化的族群

了解了「貞節旌表」背後的時代脈絡,以及漢人社會的「婦女守貞節」社會氛圍,還有個重要的問題尚待解答:既非漢人、又身處大清帝國邊陲,臺灣原住民大南蠻為何要遵守漢人禮俗?

事實上,大南蠻出身的西拉雅族目加溜灣社屬於母系社會,子女會依從母親的家系,男女成婚通常以「招贅婚」形式進行,適婚年齡的女性有擇偶權,而婚後若夫婦不睦,也可以離婚並再行嫁娶——這麼看來,在西拉雅族傳統中,女性對於婚姻關係所擁有的極高的自主權。

然而,歷史告訴我們,隨著明末以來大量漢人移民湧入,原本生活在西部平原的平埔族群面臨重大的生存危機。其中原本傳統領域以臺南善化為核心的西拉雅族目加溜灣社也被迫臣服於荷蘭、明鄭以及後來的清廷官府,變為官府眼中納稅服徭役的「熟番」。

除了政治、經濟及土地上的壓迫與掠奪之外,在文化方面,隨著原漢互動日益頻繁,在漢人強勢文化的入侵之下,平埔族群也一點一滴喪失了自己的傳統文化:比如日常穿著漸染漢風,又比如傳統的婚俗和兩性關係逐漸改變。這也許就能解釋,為什麼身為西拉雅族的大南蠻會選擇遵守漢人婚俗、甚至守寡守節。

不過,因漸染漢俗而遵守漢人婚俗是一回事,但要真的受到朝廷「貞節旌表」,卻又是另一回事了。要知道,每年受旌表的名額有限,而在社會高度重視下,申請者的競爭自然十分「激烈」。出身不毛之地的「熟番」大南蠻,又怎麼會獲得地方官員的特別重視,成功受到皇家旌表呢?

——其實,也許正是因為大南蠻的「熟番」身份,她才得以從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躋身貞節旌表之列。


「節婦」大南蠻是如何塑成的?

要解答這個疑問之前,讓我們先回到大南蠻生活的時代。時值大清康熙末年,經歷了康熙治世,想必臺灣百姓必當安居樂業,共享太平盛世吧?

錯了!此時才剛被收入帝國版圖不久的臺灣位處邊陲,過去又是海賊聚集之地,康熙皇帝當年攻滅明鄭後還曾打算「遷其民而棄其地」,甚至想將臺灣轉賣給荷蘭人;最後是因攻臺將軍施琅的一封〈恭陳臺灣棄留疏〉分析利害,才讓康熙勉強同意將臺灣納入大清版圖。
 
康熙臺灣輿圖局部
典藏者:國立臺灣博物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臺灣(CC BY-NC 3.0 TW)。發佈於《開放博物館
所以想當然爾,朝廷才不願意花費太多功夫,治理這個在他們眼中看來鳥不生蛋的蕞爾小島。在清初這段消極治臺期間,調任臺灣的地方官員往往採取放任態度而怠於管理,加上官府的渡臺禁令限制,變相導致偷渡頻傳、男女比嚴重失衡等惡果,臺灣社會也因此動盪不安、治安日壞。

地方吏治敗壞、民怨四起,加上朱一貴事件等大規模民變頻頻爆發,官府終於意識到需調整臺灣的治理策略。雍正皇帝上臺後,一改康熙朝後期的「寬政」弊病,朝廷除了在臺灣增設行政區,也調整了渡臺禁令,開放攜眷並准許原本被禁止的廣東移民來臺。在文教方面,官府以推展儒家教育、強調中華禮教的方式,企圖改造文教不興的臺灣社會,並同時在平埔諸社廣設「土番社學」來加速「熟番」漢化。

於是,守寡 37 年的大南蠻,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脈絡下,於雍正十一年(1733 年)被時任諸羅知縣的陸鶴上奏朝廷題請旌表。

為此,陸鶴的上級、當時的臺灣道張嗣昌在《巡臺錄》中也提到:「番婦大南蠻⋯⋯三十七載心堅鐵石,婦道無虧五十六年。⋯⋯似玆甘心向義,屬在民婦,亦所難能;苦志靡他,出於番嫠,更為罕覯。皆緣聖化廣被,憲教覃敷,以致黃鵠遺風見於海外番社,亦由該縣平昔化導有方之所致也。甚可嘉尚,仰臺灣府飭候詳請題旌,以昭雅化。」

大南蠻以「熟番」身份做出符合漢人禮教的行為,成為地方官員特別關注的對象。從「出於番嫠,更為罕覯」及「皆緣聖化廣被,憲教覃敷,以致黃鵠遺風見於海外番社,亦由該縣平昔化導有方之所致也」等語句中,我們可以合理推測:

「節婦大南蠻」其實是地方官員宣揚教化「番民」有成的政績,也藉由旌表大南蠻的事蹟,傳達「連番人都做到了,你們漢人民婦豈能失節」的概念,來加強臺地漢人婦女的貞節觀,達到重整社會風俗的功效。


貞節婦女,無名無姓

除了官府的旌表之外,我們還可以從不同時代史料記述的演變,來解讀撰寫歷史的文人們所期望傳達的倫理價值:
 

番婦大南蠻,諸羅目加溜灣社番大治賦妻。生一男。大治賦死,婦年二十;願變番俗,不更適人,自耕以撫其男。至五十六歲,知縣陸鶴為請旌獎。—乾隆五年,劉良壁所重修《重修福建臺灣府志》

國朝番婦大南蠻,諸羅目加留灣社番大治妻也。于歸後,治家勤儉,事姑相夫,克盡和敬。年二十,夫歿,願變俗不再適,乃引刀誓曰:『婦髮可封,婦臂可斷,婦節不可移也!』力耕以撫其子,守節三十七年如一日,有司以聞。—同治十年,陳壽祺等編纂《重纂福建通志》

上面的記載來自編纂於乾隆六年(1741 年)的《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對照下段史料,編寫於同治十年(1871 年)的《重纂福建通志》。粗體部分為《重纂福建通志》所新增的情節,我們可以明顯發現,後世文人除了更鮮明地刻畫大南蠻的事蹟,還加入了儒家傳統思維去重構故事,以此強調大南蠻「賢孝」與「烈婦」的形象。

綜合上述,在官員旌表與文人重構之下,「節婦大南蠻」就此誕生。經歷了一個多世紀的傳頌之後,大南蠻的故事融入了更多儒家色彩,並作為婦德典範受到官方不斷宣揚,透過其故事持續「教化」清代臺灣的婦女們。

諷刺的是,如同日治時代的「大內宣」《莎韻之歌》一般,大南蠻的故事受官方認證為「貞節旌表」並載入史冊,但在這段「官方神話」的背後,代表的卻是臺灣平埔族群失去自身文化的沉痛血淚。
 
近年平埔族開始尋回自身文化認同,發起正名運動,爭取原住民身分認定。(來源:Wiki 作者:Bellenion)
「貞節旌表」究竟是女性的榮耀,還是限制她們的枷鎖?失去自己名字的婦女們漸漸遭人遺忘,留下的只有在《列女傳》裡,因遵守男性期待的規範,而成為「某某之妻」的樣板面貌……。

直到最後,大南蠻始終是位無名無姓的蠻族女子。她的真實故事被掩蓋於傳統漢俗、儒家思維與治理需求所編織出的重重迷霧,身影逐漸隱身於歷史洪流中。
 
參考資料
  1. 杜曉梅,《故宮文物月刊》〈清代臺灣原住民「節婦」大南蠻的請旌與形塑〉,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020。
  2. 連橫,《臺灣通史》,臺北:眾文出版社,1979。
  3. 陳彥文,〈臺灣方志中女性傳記書寫之研究──以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及彰化地區為例〉,彰化: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2017。
  4. 劉良璧纂輯,《重修福建臺灣府志》,收入於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文獻叢刊》,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
  5. 張嗣昌,《巡臺錄》,收入於《續修四庫全書・史部・政書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6. 陳壽祺等編纂,《重纂福建通志》,收入於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文獻叢刊》,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延伸閱讀:
1.《臺灣通史─原文 +白話文注譯》
      
連橫著,蔡振豐 、 張崑將等譯,點此購買
2.《臺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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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作者 王廷宇
刊登日期 2024-09-06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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