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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年,有個剛剛開始嘗試寫作的文化大學戲劇系學生,一舉拿下了時報文學獎的新詩優等獎,領到三萬多塊錢獎金。當時,這筆錢可以抵上他將近三年的生活費,不啻一筆橫財。
麻煩的是:年輕學生在短短一個月內,就把那疊鈔票揮霍殆盡。據說,他與他那些「忽然出現的朋友們」,每天在文大附近的紗帽山土雞城狂吃痛飲,三萬多塊新臺幣於是變成了一鍋又一鍋的鳳梨苦瓜雞,全都被吞進肚子,最後沖到了馬桶裡。
這個年輕學生的名字是葉振富,筆名焦桐,後來成了享譽文壇的作家,特別在食物、小吃方面的書寫饒富貢獻,是臺灣飲食文學史上的重要人物。從這個結果來看,也不枉費他把寫作賺到的第一筆獎金,奉獻給了土雞城裡的那些臺菜料理吧。
話說回來,青年焦桐的土雞城狂歡,其實正好趕上了這種餐飲場所掀起流行的時間點。今天,臺灣的年輕人大概已很少像焦桐的世代那樣,把土雞城當作夜夜笙歌的聚會宴飲場合。但在八〇年代以降,開設在城市近郊的「土雞仔城」(thóo ke á siânn),其實是一種頗為新鮮、時髦的消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