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能夠讓你卸下滿身疲憊;這裡,擁有一個又一個訴說不盡的好聽故事。
每個星期三,一位歷史上的來賓將大駕光臨,和我們分享有關他的奇聞軼事。所以盡情放鬆身體,選杯好酒,跟著節奏輕輕低哼:Story Story night……
準備好了嗎?燈光請下!今晚,邀請到的是──璞蘭.戴薇!
然而,並非所有苦痛都只能以隱忍作結。回到 1970 年代,在印度最紛亂的昌巴爾河谷地區,就有一個女孩決定:「開槍吧!」她舉起步槍,以子彈與鮮血對付侵犯者,更毅然踏入江湖,成為印度中北部最惡名昭彰的谷地土匪。但訴諸暴力的代價高昂,女孩被不斷膨脹的權勢與慾望捲入,最終反噬了自己的人生。
她,就是名震全印度的強盜女王──璞蘭.戴薇。
一、違法的童婚
一個由歧嶇山丘與泥淖溪流所組成的絕路禁區,充斥著大盜、謀殺者、黑道與惡名遠播的土匪—他們是印度的強盜(Decoit\Dacoit)。—保羅.薩羅波克(Paul Salopek,普立茲獎得主)
戈爾哈.克.普爾沃村裡有人要結婚了。這座小村子沒有出過什麼大人物,神聖的亞穆納河會先經過昔日蒙兀兒帝國首都阿格拉,再從泰姬瑪哈陵蜿蜒而下。繞到這裡時,往往帶來上游洗濯剩下的廢物或先人骨灰,也為住民帶來生活用水灌溉水田,居民泰半信奉印度教,生活普普通通。
今天的新娘,名叫璞蘭.戴薇(Phoolan Devi,以下簡稱璞蘭)。她的父母以時人常呼拜的女神提毗(Devi)替她命名,便是期盼女兒能掙脫種姓註定的貧窮。
一群婦女揀了一整天的牛糞,包裹身體的粗棉紗麗早就污損不堪。前幾天聽到占星師說起結婚吉日,她們搖搖頭,捲起衣擺末梢,擦著唾沫呸了一聲:「什麼蛇蠍心腸!」男人家則私下計量這筆買賣:「新娘嫁妝才五百盧比而已,外帶一頭牛、一頭羊。」在嫁女必備豐厚嫁妝的印度大地上,這一點點財產對新郎而言的確不夠體面。但新娘年僅 11 歲,新郎卻已 35 歲,在將來無數的日子裡,小女孩必須不眠不休地下田勞動、進屋揉餅、打掃家務,精算起來其實也絕對不虧。
稍有良知的村民內心則極為不安。1947 年印度獨立後,就已立法嚴禁「童婚」,最低法定婚齡是十六歲。儘管鄉間依舊有為兒女訂下娃娃親的習俗,不過是小男孩與小女孩,可不像璞蘭今天這樣,更何況璞蘭的準夫婿向來風評不佳,有戀童癖好,正常人家才不會將女兒許配給他。可惜璞蘭家實在一窮二白,父親幾如文盲,生到第六胎才有兒子,又屬於首陀羅次種姓馬拉(Mallaah)[1],為了家中經濟著想,璞蘭的命運從此決定。
二、失序的荒野村莊
祭司口中喃喃著梵語,主持冗長的儀式,把新郎披肩和新娘的裙擺綁在一起。兩人一前一後繞著火堆繞圈,接著拋出滿手的米、大吹法螺後,他們就是印度教法認證的夫妻了。篝火跳躍著變態的光影,婦女們幫璞蘭披上紅色紗麗婚服,在她額上抹上一點硃砂,象徵已婚婦人。最後,夫婦臨行前,璞蘭的公公特別提醒兒子:新婦還是個小孩子,必須等待性成熟後才能正式結合。可是對於不懷好意的人而言,所謂道德藐藐早就拋在腦後。
某天,璞蘭遭受丈夫性暴力虐待,吃痛地裸身逃出家門,一些年長的婦女紛紛圍上來幫助她。卻礙於人人知識不足,明明知道於理不容,她們縱然出言指責,仍擋不住莽夫的蠻橫撂話:「這是家務事」、「婚後妻子要跟丈夫在一起」。女孩才 11 歲便頓失所靠,一次次的性剝削下,某天璞蘭終於病倒在床。這對丈夫而言正是最佳良機,可以擺脫嫁妝不豐、又不堪為床伴的小孩子。他巴不得璞蘭早死,然後再覓第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