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境內,尤其是大、小油坑及北投溫泉一帶,你一定會在綠草如茵的山谷中,忽然望見一片煙霧氤氳、寸草不生的荒地,地面石塊之間隱約散布著金黃色的結晶體,空氣中更瀰漫著一股刺鼻的特殊氣味,附近居民的電器特別容易銹蝕故障,若前往踏查還要小心隨身的金屬飾品或錢幣可能莫名其妙染上深黑。這些現象,其實都是大屯火山群所噴發出的硫氣所致。在臺灣島還默默無名時,此處盛產的「硫磺」就已經躍上東亞海域的舞臺,甚至受世界矚目。究竟陽明山上所硫磺具有什麼神奇魔力,能讓各方勢力趨之若鶩?
那座東亞海上的「硫磺山」
硝石、木炭、硫磺,乃是構成黑火藥的三大經典配方,據傳源自於中國古代煉丹術士的意外成果。早在唐宋時期,黑火藥就已廣泛運用在軍事、民生、娛樂等多種用途上,相關技術也隨著文化交流,遠播至印度、中東與歐洲。
十五世紀以後,槍砲火器在戰場上的運用日漸普及,各方勢力也更加重視與硫磺有關的情報。除自古便已穩定供應硫磺的日本本島與沖繩島之外,開始有人在文獻中提及福建以東的一座高山島嶼,似乎也出產著硫磺。明朝嘉靖年間,曾東渡日本的特使鄭舜功所留下的海圖〈滄海津鏡〉,已在雞籠山以西畫出了一座冒著硫氣的「硫黃山」;萬曆年間著名的《東西洋考》,也記載雞籠、淡水之間有一座「磺山」,終年硫氣蒸騰,每見火光躲鑠。
北臺灣具體的硫磺貿易紀錄,首見於十七世紀初。由於西班牙人佔領了雞籠港,與其敵對的荷蘭人特地前來偵查,觀察到「唐人不時航行至基隆,載運硫磺、砂金和當地砍的木柴」。西班牙傳教士的在地報告則更為詳細,說明硫磺盛產於淡水的北投(Quipatao)與金包里(Taparri)等地,販售硫磺的當地部落,顯得比其他原住民部落更富有,他們早在西班牙人到來之前就已慣於大量採集硫磺,來向唐人交換花布等物品,採硫季節落在每年農閒的 9 月至 12 月,向原住民採購硫磺的唐人,包含中國明朝的官員,以及鄭芝龍這樣的海上霸主。
對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說,硫磺並非稀有的商品,且亞洲硫磺品質普遍不如荷蘭自有的硫磺,價格卻更昂貴,因此荷蘭人並沒有積極開發硫磺這項商品,只是透過公司的貿易網路來轉口銷售,或者向前來淡水採買硫磺的唐人船隻課徵貨稅。透過荷蘭人留下的貿易紀錄,仍可證明硫磺是早期大屯山區至北海岸的原住民部落,與世界互動貿易的主打商品之一。
是天然的寶藏,也是反叛的隱憂
望前山半麓,白氣縷縷,如山雲乍吐,搖曳青嶂間,導人指曰:『是硫穴也』。風至,硫氣甚惡。更進半里,草木不生,地熱如炙;左右兩山多巨石,為硫氣所觸,剝蝕如粉。白氣五十餘道,皆從地底騰激而出,沸珠噴濺,出地尺許。余攬衣即穴旁視之,聞怒雷震蕩地底,而驚濤與沸鼎聲間之;地復岌岌欲動,令人心悸......———〈北投硫穴記〉,郁永河
1696 年,一場大火燒光了福州火藥庫庫藏的五十萬斤硫磺,為了補足庫存,書生郁永河自告奮勇來到北投採硫,並生動地寫下旅程中的實情實景。然而,綜觀清帝國統治臺灣的兩百多年間,絕大多數時刻,硫磺其實都被視為違禁品,就連合法開採都不允許,更遑論精煉與貿易。為什麼清朝會輕易的放棄著些各國覬覦不已的天然寶藏呢?
其實對清朝來說,臺灣已經僻處海外的邊疆海島,而出產硫磺的大屯山區,對於南部的臺灣府來說更是管轄範圍的最邊陲,若大肆開採硫磺,只怕大屯山區可能成為亂民的軍火基地。官府的警戒並非杞人憂天,例如,撼動全臺的林爽文被官府逮捕後即供稱,他的同夥正是從北路山中私換硫磺配作火藥,將北投所產的硫磺運用在戰事之中。也因此在多數時候,福建官府寧可遠自沖繩、日本進口硫磺,也不願開採近在臺灣的硫礦。北臺灣的衙門還必須定期派兵燒山、燒硫,並命令硫穴周邊的原住民部落嚴加把守,來試圖杜絕走私硫磺。
不過,廣闊山區中源源不絕的天然硫磺,豈是如此容易禁絕的?即使官府祭出充軍、擬斬等嚴厲律例,民間走私硫磺的案例依然層出不窮,在歷史文獻中一一可見。
守護北投磺土平埔社群──毛少翁社
毛少翁社(Massauw),曾是基隆河以北規模最大的平埔社群,主要社域在今天的士林、北投一帶。十七世紀後期開始,清帝國官府對臺灣平埔族群施行繇役,看守大屯山區硫磺的工作,便成為毛少翁社人肩上的重責大任。此後,毛少翁社人戮力承擔守磺工作至少長達百年,尤其在林爽文事件以後,官府拉高了查緝走私的頻率與規格,守磺的毛少翁社人與私自採集硫磺的不法民眾之衝突,也愈發頻繁。
咸豐年間的司法案件顯示,在查緝私磺的過程中,毛少翁社壯丁屢屢遭到人多勢眾的走私集團逞凶挑戰,不僅稽查員被毆傷、擄走,甚至糾集數百人各執器械,虎視眈眈,似乎意圖報復奉命守磺的毛少翁社,使得毛少翁社通事不得不趕緊稟報官府派兵支援,入山搗毀走私集團的據點。儘管如此,走私集團往往只是一時獸散,避過風頭,不久之後便又再度入山做案。
根據毛少翁社人的說法,走私集團多透過北投、金包里兩地的港澳,將硫磺賣給西洋商船,交易模式可說相當成熟;同時期西方領事的報告書也提到,雖然製造硫磺在臺灣是禁止的,產地的大油坑卻有礦夫聚集成村落,在簡陋的草寮裡煉製硫磺,並私運至港口、載上木船向外販售,他也親眼目睹大油坑的硫磺村裡四處堆放著已製成的硫磺,可見走私硫磺之盛行。
直到 1886 年,劉銘傳才決定實施硫磺專賣,讓硫磺貿易合法化,同時官府也能夠課得稅收。這時,毛少翁社的知識份子翁文卿,他認為毛少翁社守磺百年,如今走向開放,也應該獎勵過去毛少翁社人所付出的辛勞,讓他們出任磺局總工,翁文卿更具文說明如何更有效地開採、精煉硫磺,並聯名北投庄的礦夫一同上書,極力爭取。
可惜,在官方文書裡,我們只看見劉銘傳政府給予翁文卿一些口頭讚許,要他靜候錄用。究竟毛少翁社人是否能受惠於開放後的硫磺產業,已然不得而知。
硫磺產業的終章
十九世紀末期以後,英商德記公司以「德記合名會社」的名義取得了大屯山區多數主要硫穴,並由英國商人士東(S. Elphinestone)買下其經營權,使德記公司成為在臺灣經營硫礦產業規模最大,歷史也最悠久的代表性公司。
士東運用改良過的新式硫磺燒取法,並結合大稻埕德記洋行統整從產地到外銷的貿易途徑,經營方式勝過同時並存的其他臺灣人及日本人硫礦公司,幾乎獨佔了日治時期的臺灣硫磺市場。
全盛時期,德記硫磺的業務範圍遍及香港、新加坡、神戶、舊金山及澳洲。
但在戰後,德記礦業公司的第二代林文仁面臨著政權更替引發的採礦權之爭,硫磺景氣時好時壞,天然硫磺的開採成本亦逐年攀升,石化工業製造的硫磺漸成市場主流。最終,德記礦業公司在 1970 年代宣告停業,整個大屯山區的硫磺產業,也隨著陽明山國家公園的劃設而終止。
如今在小油坑、大油坑等硫穴所在,只剩下曾經屬於德記公司的大批鏽蝕機具與廢棄管線散落於地,以一座荒涼的工業秘境之姿,等待旅客親揭其過往。或許,當你置身其中、掩鼻低頭時,就能看見那些黃澄澄的硫磺結晶,依然在硫穴石縫之中隱隱生輝。
參考資料
- 陳宗仁,〈淡水港與硫磺貿易〉,《博物淡水》第13期,2021年12月,頁84-89。
- 溫振華,〈毛少翁社社史〉,《臺灣風物》第58卷第2期,2008年6月,頁15-43。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大屯山、七星山系硫磺礦業史調查研究〉,2002年12月。
延伸閱讀:
1.《臺灣通史─原文 +白話文注譯》
連橫著,蔡振豐 、 張崑將等譯,點此購買
2.《臺灣通史》
連橫著,點此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