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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審判女巫、同時探索科學,十七世紀的英國人如何既理性又迷信?

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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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巫術嗎?相信上帝的存在嗎?當然你不一定要回答「相信」,但相信的話會更容易理解當時的社會氛圍,因為十七世紀社會的思維與行為模式,主要是受到信仰和迷信的影響。


要是你心中的答案是不相信,或許也可以理解為何社會上有越來越多人以科學的角度來詮釋萬物。這確實是一個令人驚嘆的變化。


1685 年,英格蘭最後一次將女巫處死;1687 年,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出版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Philosophiae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The Me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民眾對女巫的執著深到足以用死刑處置,但才過短短兩年,重要的科學著作已然出版,替現代科學打下基礎。


不過這不代表民眾原本緊盯著天空,尋找飛天掃帚的蹤影,隔天馬上就拿筆計算太陽對地球造成的引力有多大。其實,如果民眾本來就懷抱迷信,他們一輩子也擺脫不了這種想法。是年輕人開始質疑父母老派的思維模式,讓這些習俗與迷信逐漸凋零。


另外,其實早在 1687 年前,就有人以理性、實事求是的角度來解讀這個世界。雖然牛頓提出的萬有引力定律在當時相當前衛,但他也不是當時首位天馬行空的自然哲學家(現在我們稱科學家)。不過你造訪的復辟時期之所以與眾不同,是因為社會開始出現轉捩點,這個時候多數人屏棄老舊的迷信與傳統,開始用科學的角度來推導真理。


在其他層面,十七世紀下半葉也發生許多重大的轉變。在前面的章節中,我們談到教育和醫學領域的人才,從原本的業餘性質往專業的方向發展。軍隊的組織其實在復辟時期之前就有劇烈的變化,但以專業來分配人才的基準,也是 1660 年以後的事。


在這個時期,英國才正式設有常備軍,而海軍官員揀選與拔擢升等的機制,也是以個人專長為依據,不像以往只看社會地位。在建築方面,老舊的房舍逐漸遭到淘汰,在伊尼戈・瓊斯之後的建築師和專業建商,開始設計嶄新的房屋、教堂、街道以及廣場。肖像畫、劇作還有運動,也在此時期來到重要的分水嶺,這部分我們會在第十二章詳談。


民眾對政治的看法也與過去截然不同。社會越來越不在意誰才是正統的統治者,大家開始覺得有兩件事更值得注意,第一是領導人有何作為,再來是他是否值得信賴。在宗教信仰方面,民眾不甘於只從聖經中的描述來理解萬物,大家希望能親自與廣博的世界接觸、探索一切真理。


雖然信仰在此時失去部分影響力,但也加深民眾對科學的渴望與企求,也間接促成物理、化學、植物學、天文學、數學、統計學、顯微技術與經濟學的大躍進與諸多發現。


民眾對各個學科領域產生源源不絕的求知慾,就像新生兒那樣對一切事物感到新鮮、好奇,這就是復辟時期的精髓。英格蘭人看待萬物的神情,就像一位從漆黑山洞中走出來的原始人一樣。此外,他們對自己的存在也同樣備感驚奇。復辟時期的的男男女女可以自行閱讀聖經裡上帝的話語,獨力探究上帝對自己有何旨意。民眾對於身為個體的自己越來越感興趣。沒錯,從這個時期開始,民眾開始將自己視為獨立的個體,這種想法前所未見。


在舊時共同居住農耕的階段,大家其實都沒什麼私人生活空間,人人都認為自己是群體中的一分子,像是教區、十家區(tithing)、莊園領地或者城鎮中的公會等。復辟時期的人比較像現代的我們,具有身為獨立個體的意識,因此要說這是一個流行寫日記的時期也不令人意外。每個人都是自己世界的主宰,但是對十七世紀之前的人來說,他們生命是由上帝全權掌控。


既然整個社會對各種議題和領域有了思想上的轉變,在全國各地遊歷時,可要小心謹慎,千萬不要妄下定論。舉例來說,如果在 1682 年輕率地預測哈雷彗星會掉在農村地區,可會讓當地人嚇出一身冷汗。相反地,如果你在 1699 年到倫敦某間華美的宅邸參加舞會時,跟舞伴說某人因施展巫術而觸犯法律時,對方可能會神色大變,立刻掉頭找下一個舞伴。


如同倫敦發生大火前有兩種面貌,英國社會在復辟時期也有兩種截然不同的面相。然而新舊之間並沒有明確的地理分界。英格蘭、威爾斯以及蘇格蘭,就是一塊混雜各種思想態度與偏見的大陸,千萬不要一概而論、妄下評斷。


迷信與魔法

像艾德華・巴洛這樣在大海漂流十六年的男子,你可能覺得他對任何自稱會施展魔法的人不屑一顧。巴洛到過日本、印尼、中國、非洲還有巴西,什麼最稀奇古怪的珍禽異獸他都見過,例如獅子、豪豬、大象、犀牛、鴕鳥、大嘴鳥以及猴子等。每每見到新奇的動物時,巴洛都謹慎仔細地觀察其樣貌。


但是,見多識廣如他,仍相信世界上存有巫術。與他同船的水手在挪威的卑爾根(Bergen)港口欠下多筆債務,後來他們的船被暴風雨逼到了古德溫沙洲(Goodwin Sands),巴洛深信那場暴風雨就是被詐財的挪威女子施展的法術。從深植他心中的迷信來看,就能發現每個人都秉持一套屬於自己的信仰模式,並藉由這個系統來理解世界、解讀未知。


各式各樣的迷信在英格蘭社會隨處可見。彌松先生發現英格蘭男性會刻意保留從痣上長出的毛髮,他們將其視為好運的象徵。而在倫敦,多數生意人會特別重視每天一早收到的第一枚錢幣。他們會親吻那枚錢幣,並在上頭吐口水,再把它單獨放進口袋中,期望能帶來源源不絕的好運。甚至像地方治安官或是法官等人,也會神智清醒地聽著惡魔造訪女巫時,化身為貓咪或喜鵲的故事。


連萊夫・喬思林這樣的神職人員,也相信某頭將鎮上居民推進河裡的公牛是惡魔假扮的。在某些地區,民眾深信如果有人被謀殺,只要讓兇手觸碰死者,屍體就會流出鮮血。1666 年在奧克尼(Orkney),有四名離奇死亡的死者被挖出墳墓,只為了讓所有嫌疑犯觸碰那早已腐敗的屍體,以便執法人員判斷屍體是否出血(不過大家都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屍體都沒流血)。


就連受過高等教育的民眾,也對鬼怪敬畏三分。皇家學會的成員約翰・奧布里(John Aubrey)在 1696 年出版一本書,他在書中談到預兆、事物的徵象、夢境、鬼魂、靈魂的聲音、敲門聲、沒來由的一陣風、預言、魔術、以念力移動物體、水晶球中的幻影、與天使的對話、神諭、預知能力等實際案例,並證實以上皆屬實。


皇家學會的成員約翰.奧布里(John Aubrey,1626-1697)曾出版一本記錄著許多超自然現象的書。(Source:Wikimedia

住在威爾特郡蒂德沃思(Tidworth)的治安官約翰・蒙貝松(John Mompesson),他從 1662 年 3 月到 1663 年 4月,每天晚上都要忍受屋裡縈繞不去的擊鼓聲。每次那不具形體的聲響移到孩子的房間時,小朋友都會嚇個半死。


最常見的迷信,是認為透過對某些現象的解讀,就能預知未來。強烈的暴風雨,可能昭示著某個城鎮即將大難臨頭。鯨魚擱淺或母牛產下雙頭牛也有類似的訊息。得知士麥納(Smyrna)還有其他地中海地區發生地震後,一向秉持科學思維的伊弗林認定世界即將發生大災難,他寫道:「全能的上帝保全他的教堂,讓躲在他羽翼底下的子民平安無事,直到災難退去!」每年秋天,民眾都能購得平價的年鑑,讓你知道來年會發生哪些事。


此外,大家相信正統準確的占星術,能預知他們往後的命運如何。其他迫不及待預知未來的民眾,就會去找人看手相,或尋求會算命的吉普賽人協助。1663 年 8 月,某個吉普賽女子告訴佩皮斯,要特別小心名叫約翰和湯姆的男子,她說這兩個人在一週內會跟佩皮斯借錢。不久之後,他就從弟弟湯姆・佩皮斯那裡收到另一個弟弟約翰・佩皮斯的親筆信,信中表明想跟哥哥借二十英磅。而佩皮斯這位後來成為皇家學會主席的男子,對於這個預言「如此神準」感到刮目相看。


談到身體健康,就連位高權重的貴族、皇室成員,也認為迷信具有神效。1663 年 10 月,皇后因為一場感冒而身體狀況急遽衰退,幾乎到了性命垂危的程度。她的一群醫生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只好採用最後一種療法,就是將活的鴿子固定在皇后腳邊。後來皇后竟不藥而癒。不過,沒有人知道這種療法究竟需要幾隻鴿子。


據說皇室成員本身也具有治療能力。自從中世紀以來,就謠傳英格蘭國王具有治療淋巴結核的能力(有人將其稱為「國王的病」[the King’s Evil])。


查理二世特別堅持要延續這項傳統,因為這種治療儀式凸顯出他貴為國王的地位。他在觸碰病患的患部時,周圍也開放讓民眾圍觀。患者站在兩根橫木之間,在國王面前排成一列。他們雙膝跪地前進,國王伸手觸摸他們雙頰時,神職人員會在一旁唸著:「藉由國王的撫觸,上帝將您治癒。」觸摸完畢後,每位患者會領到一條掛了金牌的緞帶。


查理二世正在舉行「治療儀式」,病患雙膝跪地前進,國王則伸手觸摸他們雙頰。(Source:Wikimedia

至於這麼做是否真的有用,目前仍是樁懸案。聖湯瑪斯醫院(St Thomas’s Hospital)的外科醫師霍里耶先生(Mr Hollier)就告訴人們,國王的撫觸完全不具療效。


雖然如此,每年仍有一堆人排著隊等待被國王撫摸。1684 年,有太多人為了搶奪門票,有數個人甚至因被推擠而死。你或許會猜想,民眾會如此踴躍根本是為了那塊金牌──你可能猜得沒錯。彌松先生寫道,在治療儀式結束後,「真的罹病的民眾還是會尋求內科醫師的治療,而那些只是為了金牌而來的人,根本無需再看醫生。」


國王並不是唯一具有神奇法力的術士。其實在復辟時期,還有一位鼎鼎有名的信仰治療師,那就是華倫泰・葛特瑞克斯(Valentine Greatrakes),又名「撫摸者」(The Stroker)。


葛特瑞克斯出身愛爾蘭,他們家是英格蘭的大地主,所以他不是那種一般在街上看到、行騙四方的無賴。起初,他低調地要求大家不要四處宣揚他的神力。後來他逐漸靠著撫摸、按摩病患的肌膚讓大家恢復健康,他也變得威名遠播。民眾遠從英格蘭或愛爾蘭到他家求診,其中包含科學家以及後來變成皇家天文學者的約翰・佛蘭斯蒂德(John Flamsteed)。


華倫泰.葛特瑞克斯(Valentine Greatrakes,1628-1682),又名「撫摸者」(The Stroker)。大眾深信他能透過撫摸、按摩病患的肌膚讓病人恢復健康 。(Source:Wikimedia

神職人員試圖阻止他繼續治療病患,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能力太不可思議,另一方面則是由於他也能治療淋巴結核,不過這種疾病照理說只能靠國王來治癒。但民眾不管懷疑論者的看法,一心一意只想讓葛特瑞克斯撫摸自己的身體。國王後來聽聞葛特瑞克斯的神力,就邀請他到朝廷上施展治療術。想當然這份邀請完全是皇室策劃的詭計,皇室安排的那位病患自然無法被葛特瑞克斯治癒。


不過在葛特瑞克斯的信徒眼裡,失敗一次根本無法抵銷他許多次的成功。另外,葛特瑞克斯也是首位承認自己不是每次出手都能成功的術士。當時首屈一指的內科醫生湯瑪斯・席登漢(Thomas Sydenham),還有偉大的科學家羅伯・波以耳都曾親身證實葛特瑞克斯真的有辦法治療疾病,波以耳本人更參與過六十多次的療程。


1666 年,葛特瑞克斯回到愛爾蘭定居,不過他每幾年還是會到英格蘭一趟,替許多民眾治療,直到他 1683 年過世為止。如果你還是很好奇,不知道為什麼不列顛島上的人對迷信如此執著,只要想幾乎所有人都對葛特瑞克斯的神力深信不疑,大概就心裡有數了。


巫術

當時,另一種超自然力量的展現,就是所謂的巫術──世紀之罪。身處復辟時期的你,其實錯過神秘主義的輝煌時期。因為施展巫術而被控訴或處死最頻繁的年代,落在 1590 與 1660 年間。


不過在復辟時期,巫術仍是成文法明定的犯罪行為之一。對當時的民眾而言,巫術不只是一連串古怪離奇的小把戲或民間的迷思,施展巫術的嚴重性非同小可。在英格蘭與威爾斯,施展巫術可是會被吊死;蘇格蘭人則是用絞勒或火刑來對付巫師或女巫。


死於 1685 年的愛麗絲・莫蘭(Alice Molland)是英格蘭最後一位被判處死刑的女巫,不過在 1736 年政府正式廢除巫術法案之前,施展巫術還是有可能會賠上性命。而在蘇格蘭,政府最後一次將女巫活活燒死則是在 1727 年。那個時候,與她同村的居民對巫術仍深信不疑,認為她施行巫術,所以就在她身上淋滿瀝青,再點火將她活活燒死。


紀念英格蘭最後一位被判處死刑的女巫 愛麗絲.莫蘭(Alice Molland) 的牌匾。(Source:Wikimedia

英格蘭正式通過禁止實施巫術的法案,是在 1604 年,而蘇格蘭則分別是 1563 年與 1649 年。英格蘭於1604 年成立的法條與早期的法規有所不同,新法判定以下行為皆違法:召喚惡魔鬼魂、為了施法從墓中挖掘死屍,或是施展任何形式的法術,導致他人傷亡。被定罪者,一律以死刑處置。


另外,新法也禁止女巫或巫師施展不具傷害性的超自然行為,像是用法力來找出遺失的物品,或是驅使他人產生「不合乎法紀的情感」。這些較輕微的法術,或是那些可能導致牲畜死亡的魔法,則會讓施法者吃上一年的牢飯。假如第二次被抓到,就算只是無傷大雅的巫術,女巫或巫師就會被吊死。


蘇格蘭的條文內容則與英格蘭有所不同。他們的法條指出:「不能讓任何一位女巫活著。」每位被抓到施展巫術的人會立刻被火燒死,連只是試著跟死者的靈魂溝通的通靈師也不例外。


你很快就會發現,這些巫術法案執行的頻率,在不同地區和不同時期有著懸殊的差距。基本上在越偏遠的地方,民眾越相信巫術的存在,所以獵巫行動和開庭審判女巫的情況相當常見。不過威爾斯則是例外,從 1563 年到 1735 年間,總共只有三十四個人被舉報觸犯巫術法案。


在那些對巫術深信不疑的英國地區,民眾舉報女巫的案例完全不是以穩定的速率成長,而是突然間大家都發瘋似地獵巫。如果你在 1661 至 1662 年、1677 至 1678 年間造訪蘇格蘭,那可要特別當心,當時民眾一窩蜂地四處獵巫。


在 1660 年至 1700 年間,總共有一千多人被控訴施展巫術,這大約是國界以北以此罪名被起訴的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而英格蘭在同一時期,卻沒有這麼多女巫或巫師遭到獵捕。1563 年至 1735 年間,違反巫術法案的英格蘭人與蘇格蘭大同小異,不過多數案例都是發生在 1660 年之前。


那麼巫術審判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伊索貝爾・高蒂(Isobel Gowdie)大概是史上最願意開誠布公的女巫了。高蒂是一位住在蘇格蘭北部奧爾德恩(Auldearn)的農婦,她丈夫是一位農民。


1662 年,教會牧師亨利・富比世指控高蒂試圖用巫術傷害他。開庭審判的時候,高蒂當著富比世和蘇格蘭法官的面前,自動自發地坦承四項罪行。她表示十五年前,自己跟某位鄰居在外行走時碰到魔鬼。魔鬼在她肩上留下記號,而在鄰居緊抓著她的時候,魔鬼從記號上吸取她體內的血,接著再一口吐到手中,把血淋在高蒂頭上,還替她取名為「珍娜」、幫她受洗。


第二次和魔鬼接觸時,她允許魔鬼跟自己交媾。她發現魔鬼的形體是一位「黝黑、毛髮濃密的冰冷男子」,而且具有分趾的腳掌。魔鬼重重地壓在她身上,他的生殖器官異常巨大,尺寸遠超過一般男性,而且其精液就像春天的井水一樣冷冽。後來她加入一支女巫團,魔鬼會大剌剌地當著其他女巫的面,輪流跟每一位女巫性交。


女巫團從奈恩(Nairn)的墓園中,挖起一具未受洗的嬰屍,把嬰屍剁成碎片,再將碎肉和她們的手指甲、腳指甲,跟穀物以及甘藍葉混合。她們將調製好的魔藥倒在宿敵的糞便肥料堆上,打算讓對方的農作物全數死亡。


「珍娜」藉由使魔的協助,成功毀掉其他農民的農作物,更讓他們的牛奶酸化腐敗。她更承認自己曾化身為野兔、寒鴉以及烏鴉。高蒂和其他女巫闖進富貴人家的屋舍,將屋內的食物吃光、美酒飲盡,酒桶空空如也之後,她們便在裡頭撒尿。她們乘著麥稈或掃帚在空中盤旋時,會用魔鬼提供的特製箭矢將他人射殺。


高蒂相當痛恨富比世,卻又沒成功奪他性命,所以就問惡魔自己是否還有機會再次下手。高蒂和其他女巫用蟾蜍的肉以及內臟施法,對富比世下了一道咒語。她們用泥土捏了一尊人像,目的是要殺死當地地主的男嬰。女巫將這村人像擺在火上烤,一邊召喚強風與暴風雨來進行儀式。高蒂還描述了其他惡行惡狀。


高蒂幾乎把她腦中所有跟巫術相關的行徑講了出來。綜合她的口供,她彷彿是在嘲笑牧師跟法官竟然會相信這些荒謬的言論。不過她招出來的共犯後來也被逮捕,而且口徑與高蒂一致。那些幫凶證實魔鬼的受洗儀式、與惡魔交媾的情況,還有用箭矢攻擊他人皆屬事實。


我不確定高蒂後來有沒有被燒死,我四處詢問後,也沒有人知道後來確切的判決,不過那個時候有太多被指控施展巫術的女子都被活活燒死,就算高蒂遭此下場我也不會太意外。


中世紀歐洲燒死女巫的示意圖。(Source:Wikimedia

1661 年,伊索貝爾・富格索恩(Isobel Fergussone)化身為她同父異母的兄弟的形體跟惡魔交媾,並因此被逮補。後來,她那位真實的兄弟也逃到愛爾蘭。富格索恩身上也具有惡魔的印記。招供之後,她被判處火刑。不過在火燄燒到她的身體時,富格索恩就被柴堆上的繩索給仁慈地絞死──蘇格蘭法律如此規定。


而在英格蘭,文化較開明的東南部地區,就比較少傳出有人違反巫術法案的例子。當地人基本上不認為巫術真的存在,同時秉持較謹慎、不隨意起鬨的態度。彌松先生提到,當地人會將把蹄鐵釘在高牆上,以免女巫從海灣進入當地。彌松還說:「當地人提到這件事的時候,都莞爾一笑,不過大家的態度普遍還是相當正經。」


而在偏遠的西南地區,民眾對於巫術的執念仍根深蒂固。此地與距離五百英里遠的奧爾德恩一樣,民眾對鄉野傳說都深信不疑,而且他們認為年長的婦女能變形成貓咪或小鳥等動物。威廉・薛林克斯在 1661 年來到康瓦爾郡時,緊張地說自己聽到當地住了不少女巫和法師。而且很多人還會出面證實薛林克斯所言不假。


1682 年,三位住在拜德福德的老太太被控施展巫術,她們名叫蘇珊納・艾德華(Susanna Edwards)、堤普蕾思・洛伊德(Temperance Lloyd)以及瑪麗・特普雷斯(Mary Trembles)。


有位名叫朵卡斯・柯爾曼(Dorcas Coleman)的證人出庭作證,她說自己有天因為感到身體刺痛,就到比爾醫生(Dr Beare)那裡求診。醫生也沒仔細看,就隨口說這是巫術惹的禍。


朵卡斯說後來她努力找出對他下咒的元兇,她發現那位女巫就是蘇珊納.艾德華。朵卡斯說她碰到艾德華時,就有一股要爬到她身邊,用指甲把艾德華抓出血來的衝動,而這顯然就是破解女巫咒語的唯一方法。


另外一位名叫葛瑞絲.湯瑪士(Grace Thomas)的女子,也出庭作證自己身上出現刺痛感,而且指控兇手就是堤普蕾思。高齡八十歲的堤普蕾思敵不過法庭上猛烈的質詢與指控,只好坦承自己確實透過不斷刺穿某塊皮革來施展巫術。在其他人持續追問以及謠言的擴散之下,這三位老太太也違反巫術法案而被定罪。


堤普蕾思證實魔鬼曾化身為一位矮小的黑人男子出現在她面前,後來她和魔鬼發生性關係,並對葛瑞絲.湯瑪士下咒。法庭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堤普蕾思的陰道口有兩條長一英吋的突起,他們認為這肯定是魔鬼的標記。


蘇珊納.艾德華後來也不得不坦承自己也遇過惡魔。惡魔現身時,化身為一位小男孩,並從她的乳房吸取血液,後來兩人也發生性關係。瑪麗.特普雷斯不僅被控以巫術傷害另一名女子,而且還在誘騙引導之下,說出自己確實見過以獅子形象現身的魔鬼,還表示獅子吸血時太用力痛得她忍不住尖叫。


後來其他指控也陸續成立,像是這三名老太太能夠隱形,而且殺了一名女子,讓母牛分泌不出奶水,甚至導致船難。而這三位被告在一陣混亂之中,竟然也都沒有否認這些罪名。說真的,面對這一連串猛烈、莫名的指控大雜燴,有誰還能保持清醒,理智地面對審問呢?


被判定有罪之後,市長就將三名女子帶到埃克塞特讓大法官裁定判決。她們三人都在 1682 年 8 月 25 日被判絞刑。


17 世紀英格蘭女巫被處以絞刑的示意圖。(Source:Wikimedia

從以上幾個歷史資料,我們可以得出一些結論。其實巫術並不像大家所說的那麼普遍。


不過在某些農村地區,因為民眾的觀念難以撼動,因此大家仍認為巫術是個相當危險嚇人的超自然力量。就連從倫敦巡迴至埃克塞特審理案件的法官,在這個全王國最繁榮的大城市中,仍以法律來制裁那些被控施展巫術的犯人。你怎麼想以及怎麼做根本不重要,關鍵的是別人對你抱持的看法,以及他們心中秉持的真相。


以上這句話,聽起來實在令人不安。在現代社會中,我們會認為所謂的真相,是必須經由大家一致認同才會成立。如果某件事是事實,例如人不可能變成貓咪或寒鴉,那麼每個人的認知就會是一樣的。


不過在十七世紀,情況並不是如此。


十七世紀的民眾認為,自然的法則會對每個人產生不同影響,所以有些女巫辦得到的事,一般人是辦不到的。正因如此,大家所認定的「真相」也有所不同。談到巫術這個棘手的議題,要說服別人相信你所認定的「真相」,那可是比登天還難。


提圖斯.奧茲在 1678 年至 1681 年間散播謠言,讓社會對天主教徒產生恐慌,三十五位無辜民眾因此被死刑。後來他因散播謠言被定罪,處分除了罰款、終生監禁與鞭刑外,每年還要站在頸手枷上公開示眾。圖為 1687 年,民眾在西敏宮外圍觀站在頸手枷上的奧茲。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漫遊十七世紀古英國:光榮革命、理性主義、咖啡館文化誕生,奠定現代英國基礎的四十年》
不安於室的十七世紀,為我們打開通往現代的大門。經過國際貿易與科學革命的洗禮,十七世紀的英國正式告別榮光女王和中世紀的遺風。 本書帶我們穿越到十七世紀的英國,表面保守的復辟時代,反而是奠定現代文化的功臣。作者用身歷其境的口吻,訴說當時候的社會、文化、政治,從光榮革命到榮光女王,從宗教道德到世俗享樂,徹底扭轉你對十七世紀的刻板印象!
文章資訊
作者 伊恩.莫蒂默 ( Ian Mortimer)
譯者 溫澤元
刊登日期 2019-02-08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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