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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戲水」:戒嚴時期的海禁,如何使大海成為我們最熟悉的陌生人?

林聖峰 2021-11-15

防風林 的
外邊 還有
防風林 的
外邊 還有
防風林 的
外邊 還有
然而海  以及波的羅列
然而海  以及波的羅列—林亨泰《風景(其二)》

你測量過,與海洋的距離有多遠嗎?

 

臺灣是海洋的國度,本島加離島的海岸線總長超過 1,500 公里,但這綿長曲折的海岸,卻長期以來不真正屬於我們。

 

1949 到 1986 年間,臺灣實行了世界上第二久的、長達 38 年的戒嚴(第一名是敘利亞)。戒嚴對生活的影響無孔不入,除了我們所熟悉的限制言論自由以外,人民連行動自由也一併失去了。特別是在這四面環海的臺灣島,對政府而言,大海象徵的不是自由、機會和冒險;相反的,海是危險、滲透與叛逃的代名詞。

 

因此,在經歷過戒嚴時代的人們眼中,海岸線就像一道緊箍咒,大海是嚴禁擅闖的管制地帶,「共產黨的蛙人會摸上來」是那一代人最常聽到被阻止靠近海岸的理由。無論是南部美麗的珊瑚礁還是北部壯闊的紅樹林,皆與臺灣人無緣;海岸邊除了軍警巡邏之外,更是種滿了密密麻麻的防風林。

 

就從這道防風林為起點,這次的故事,將帶你一窺戒嚴時期的海禁政策,以及在重重限制之下,人們還有哪些與海共處的機會?

 

第一張底片:海岸邊除了有防風林,還有機關槍

首先,在海邊種滿防風林要做什麼呢?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是:除了提防共產黨的蛙人滲透,當然,也要防止臺灣人叛逃出去。在這種防範意識作祟下,海岸與港口再也不是臺灣人與世界接壤的窗口,而是被軍事機關把持在手中的禁臠。

 

1949 年,國防部依據《戒嚴令》頒布了「戒嚴期間臺灣省港口船舶管理辦法」,這項辦法詳細規定了臺灣沿海准許開放哪些港口,更要求船舶必須辦理水上保甲,連坐連罰,違反該辦法或戒嚴令的船隻必須「軍法懲辦」。港口的主管單位也易主了:原本負責港口運作的海關被剝奪實權,隸屬國防部的警備總部,成為港口和海船管理的最高機關。

 

當年,在一場海關和警備總部的會議中,警備總部副總司令彭孟緝如此對海關人員說道:

 

老實不客氣的話,海關向來不合作。聽說海關與港警常有不協調事情發生,不要因為海關是中央機關,現在情形不同,我要怎樣不容你不照辦。

彭孟緝這番言論,頗為生動地反應出進入戒嚴時代後,軍方已經掌握了臺灣的海洋進出,而且絲毫不容人置喙。

 

除了港口之外,綿延不絕的海岸線更是需要嚴格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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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聖峰
刊登日期 2021-11-15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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