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閉上眼,想像這裡是四百年前的阿姆斯特丹,你正走在城市中錯縱複雜的運河旁。
街道上傳來一陣騷動,你隨著人群來到了港口。遠處,一隊飄揚著橙色、白色、天藍色的三色親王旗(Prinsenvlag)船隊,浩浩蕩蕩地緩緩駛進港,旗幟中央繡著漆黑的標誌:VOC(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聯合東印度公司)。
那是從摩鹿加群島回來的東印度公司船隊。
讓歐洲商人為之瘋狂的阿姆斯特丹秋季拍賣會即將開始,歐洲商人們都會來競標這次船隊帶回來的東方商品;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裡面,東印度公司的股票又要瘋狂上漲,證券經紀人興奮、激動地在市場裡面喊價;巷弄裡面耳語著公司在東方又一次重挫葡萄牙艦隊、將英國佬趕出萬丹,如今我們稱霸了爪哇海。
1602 年 3 月,在尼德蘭七省共和國(De Republiekder Zeven Verenig de Nederlanden)的執政簽字下,荷屬東印度公司成立了,享有 21 年獨家經營好望角以東至麥哲倫海峽的特許權(到期後可以延展),可以自行與他國締約、宣戰、建築城堡、甚至發行自己的貨幣。同一年(1602),世界上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將在阿姆斯特丹成立,而東印度公司則成為了歷史上第一家在股票市場裡面掛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總督與船長們在萬里之外的海上,與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爪哇人作戰;年輕的莫里斯親王(Prince Mauritius)率領著他那令歐洲人聞風喪膽、有著鋼鐵般紀律的陸軍團一次又一次打敗原本的「宗主國」西班牙——他的軍隊糧草充足,因為有東印度公司(以及西印度公司)為他送上源源不絕的戰爭資本。
然後,再過幾年,打了八十年、整整兩代人的獨立戰爭將會畫下休止符,疲憊不堪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終於決定放手,荷蘭即將獨立,展開她的黃金時代。
2011 年,在我要從荷蘭啟程回到臺灣的前夕,我博學的秘魯好朋友帶我去參觀了位於阿姆斯特丹大學圖書館內、東印度公司董事會的會議廳。那並不是什麼華麗的古典建築,方方正正的,掛著幾幅地圖,一張長桌:就在這裡,信奉儉樸的十七紳士們(卻擁有世界最多的財富)決定了亞洲的命運。
無畏的荷蘭商人們乘著蘭船東來,帶著勇氣探索新世界。這不是騎士精神,是更有存在感的冒險主義——著實讓我神往不已。於是我一頭栽入了東印度公司的歷史。蕞爾小國如何稱霸海面?兩百年的基業從何而起?我想為大家好好介紹這家公認歷史上最龐大的企業。
在此之前,且讓我們把焦點放在東印度公司是如何建立的:凡事必須要了解開端,而創業的故事總是引人入勝。
誓與君絕:誓絕法案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在十六世紀,尼德蘭低地只是位在西班牙王國統治下的十七個行省。東印度公司的創業史,就是荷蘭的獨立史。
1556 年,西班牙國王菲力二世繼位後,重新執行承自其父的「血腥詔令」,對反抗西班牙統治的低地人民血腥鎮壓。此外,他是一位堅定而且狂熱的天主教徒,在位期間大興宗教審判所,對異教以及異端進行清算。簡而言之,宗教鬥爭于此到達了巔峰。
荷蘭貴族們受不了帝國的高壓統治和高昂的稅收,而且尼德蘭地區大部分屬於新教徒,他們的信仰在菲力二世的宗教審查下不被允許。當時,最有勢力的尼德蘭大貴族:金羊毛騎士團(哈布斯堡王朝的核心貴族,最忠心擁戴國王的西班牙貴族)的奧倫治親王威廉(Willem I, Prins van Oranje),起身率領尼德蘭人民對抗西班牙的統治。
威廉親王一度收復南部各省,但是西班牙總督法內斯(Alexander Farnese, Duke of Parma)透過策動南方天主教徒的團結,使南方各省簽字宣布不得信奉天主教以外的宗教。作為對南方背叛的回應,來自海牙的愛國律師奧登巴納維(Johan van Oldenbarnevelt)組織了北方各省,在 1580 年成立了烏特勒支七省同盟(Union of Utrecht),威廉親王也簽字加入。
隔年七月,同盟發表了一份聲明,正式宣布脫離西班牙。這就是後來影響美國獨立宣言的「誓絕法案(Act of Abjuration)」:
「當他不但不這樣去做,反而還壓制、迫害民眾,伺機破壞他們古老的習俗、侵犯他們固有的權利,強迫人民對他卑屈順從的時候,那他就不再是國王了,那麼各省將不僅拒絕承認其權威,還要以合法手段另擇他人做護國君主。」
「我們更應當把這樣一個天然法則傳遞給我們的後代,哪怕付出生命的代價也在所不惜。」(節錄於誓絕法案)
莫里斯王子的崛起
1584 年,威廉親王在台夫特被西班牙刺客暗殺。威廉的次子,拿騷的莫里斯王子在七省大法議長的奧登巴納維的幫助下,成為荷蘭執政,繼續領導尼德蘭獨立。[1]
莫里斯王子有著極高的軍事天份,是當代歐洲著名的軍事戰略家,以新形態的步兵團取代昂貴、功用逐漸被火槍取代的騎士團,因此,小國如尼德蘭,也能在短時間招募到數量龐大的軍隊,與西班牙對抗。
儘管莫里斯的軍隊得到一系列的勝利,西班牙的軍隊仍然源源不絕地入侵尼德蘭本土,因為西班牙國王握有兩大錢脈:西方的美洲銀礦以及東方的亞洲香料。
菲力二世的哈布斯堡家族透過聯姻而控制了葡萄牙,而葡萄牙則是培養出麥哲倫與哥倫布的航海大國,壟斷了前往亞洲香料群島的海上航線。龐大的東方商業利益,令其他的歐洲競爭對手眼紅:在當時,葡萄牙人在印度以 6 枚葡萄牙金幣收購 1 英擔(quintal,約為 125 磅)的胡椒,可以在歐洲至少以 22 枚金幣賣出,價差接近 4 倍。
在當時,葡萄牙握了當代最好的航海技術,以及前往東方航路的商業機密:除了路線之外,這個東方航路記載了季風、氣候、海流、以及暗礁。荷蘭人想要突破葡萄牙人的海上封鎖前往香料群島,一方面是為了介入香料市場這個當時利潤最高的市場,另一方面,則是要斷了西班牙與葡萄牙帝國的海上金脈。可是,沒有東方航路的知識,讓他們寸步難行。
里斯本的間諜:荷蘭第一次遠征
1592 年,在幾名阿姆斯特丹的富商資助下,德郝特曼兄弟(de Houtman Brothers)喬裝成外國商人來到了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他們的任務是竊取東方航路的海圖。
這是一宗十六世紀的跨國商業間諜案件。
柯內里斯與菲德列克(Cornelis & Fedrick de Houtman)兩兄弟不幸失風被捕,被打入里斯本的大牢。他們被關了將近兩年,才被荷蘭商人贖了回去。德郝特曼向貿易商們詳細描述著如何繞過好望角、越過馬達加斯加到達印度,以及亞洲特有的季風氣候,讓商人們大為入迷。阿姆斯特丹商人們得到一個結論:葡萄牙人的香料重鎮,是位於爪哇島(Java)西端的萬丹(Banten)。於是他們募集 29 萬荷蘭盾的資金,成立了一家貿易公司「Compagnie van Verre(遠征公司)」,購買船艦、武器、商品,招募水手;荷蘭聯合政府也贊助了一百門火炮。
遠征公司派出了四艘船艦:阿姆斯特丹號(the Amsterdam)、莫里斯號(the Mauritius)、荷蘭迪亞號(the Hollandia,意即荷蘭雄獅)以及荷蘭人新開發的快船白鴿號(Duyfken),載著 248 名水手,展開了荷蘭人的第一次東印度航行。
1595 年 4 月 2 日,第一批艦隊的四艘船艦,在荷蘭北部的特塞爾島(Texel)揚帆出航,一切看來是如此的意氣風發、壯志躊躇。載著荷蘭希望的船隻行向東印度,他們被期望著滿載著香料回來。
但是一切並不順利,經過 473 天的漫長航行、其中還有一段長達 112 天的海上絕望漂流、外加船上發生政變、武裝鎮壓,他們總算抵達了傳說中的萬丹。以柯內里斯為首的荷蘭商人們,一開始友善地向萬丹的蘇丹(穆斯林國王)展現和平貿易的誠意;但是,沒多久,當他發現蘇丹身邊有著一名葡萄牙顧問、而交易的價格不如預期,暴躁的柯內里斯便與蘇丹發生了爭執。然後,很快地,商業上的爭執,變成了萬丹海戰。
重武裝的荷蘭第一艦隊大敗萬丹守軍,但是卻輸了萬丹人對他們的信任,沒人願意跟他們做生意。萬丹變得無利可圖,柯內里斯悻悻然地離開,繼續往東探索,尋找傳說中的摩鹿加群島、以及其他願意與他做生意的蘇丹。
惡運纏身的柯內里斯,不但沒有找到貿易夥伴,還遭遇爪哇人報復性的突襲,損失了阿姆斯特丹號;接著,在 1596 年的聖尼古拉斯節前夕,發生了所謂的聖誕節事件:一名船長離奇溺死,柯內里斯被指控涉嫌謀殺,海上議會剝奪了他的領導權、將他軟禁,然後決議打道回府。
自從 1595 年 4 月 2 日出航以來,已經過了兩年四個月。
1597 年 8 月 14 日,遠征的第一艦隊終於回到了他們的母港—阿姆斯特丹。莫里斯號、荷蘭迪亞號、白鴿號搭載著殘存的水手們回到故里,兩年多以前, 248 名水手與商人們,懷著大志出航,前往尋找未知的土地、傳說中的香料群島;如今,只剩下 90 餘人,死傷超過六成。
他們成功地繞過了葡萄牙人、抵達了萬丹,但是帶回來的香料卻遠低於預期。以財務的角度來看,荷蘭人的第一次遠征是失敗的,僅僅勉強打成損益兩平;但是,這次的遠征,證明了東方航路是可行的;此外,荷蘭人知道了胡椒在香料群島的價格,比印度生產的還要便宜,是葡萄牙人賣給歐洲人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說,一條滿載而歸的胡椒商船,可以為公司帶來三倍甚至以上的投資報酬。
非常危險,但是非常有利可圖。
短短的幾年間,七省各地成立了數十家遠洋貿易公司,向東方送出船隻。
荷蘭人的大航海時代於焉展開。
2010 至 2011 年,我在烏特勒支(Utrecht)念商學院。在烏特勒支的旁邊,有個名叫豪達(Gouda)的小城市,風光明媚,以豪達乳酪聞名世界;是個寧靜安詳的小地方,我常常自己一個人到豪達散步、買起司來吃。
開始著迷於東印度公司歷史之後,我才發現豪達正是德郝特曼兄弟的家鄉。畢業的數年後,一次因緣際會回到荷蘭洽公,便專程前往豪達想去尋找德郝特曼兄弟的蹤跡。
從 Utrecht Centraal(中央車站)搭 Sprinter(荷蘭輕型列車,停靠路線上所有城市)到豪達,走出車站,向南往市區走去,過河左轉,你會找到「郝特曼運河(Houtmansgracht)」,通往「郝特曼花園(Houtmansplantsoen)」;然後,在一個冷冽的午後,你會在這條小小街道的終點,找到一座紀念碑:德郝特曼兄弟紀念碑。
紀念碑的頂端雕塑著一個蓋著一塊布的地球儀,緬懷德郝特曼兄弟為荷蘭人揭開地球另一端的面紗;紀念碑的四個面上有著四座黃銅的船頭,上面分別刻著 1595 年出航的第一艦隊四艘船名:莫里斯號、阿姆斯特丹號、荷蘭迪亞號(荷蘭雄獅)、以及白鴿號。碑文上面寫著:
大意為:「柯內里斯與菲德烈、德郝特曼(Cornelis& Fredrick de Houtman)兄弟,是豪達出生的公民。代表荷蘭草創了公約(意指東印度公司成立特許令)。後代子孫永不遺忘。」
這對兄弟的遠征,如今只能靜靜地待在一個鮮為人知的小公園裡;在紀念這對兄弟的紀念碑上,則充滿了青少年的粉筆塗鴉。柯內里斯最終依然沒有在經濟上達到成功,甚至在歷史上,只得到了「暴虐者」的形象;而他帶來了東西方衝擊,卻徹底改變了亞洲人的命運。
而弟弟菲德烈克,航海家暨天文學者,則在那次的遠征中夜夜觀星,在南天的星空中,留下了十二個荷蘭星座。
我們又會留下什麼呢?
[1] 直至 1618 年,莫里斯才從其兄長處繼承了奧倫治親王的爵位;因此,在此我們稱他為莫里斯王子。
張焜傑 Kim Chang
荷蘭 TIAS Business School 財務碩士。Rong Seng Labs 共同創辦人,開發新的光電材料還有照明應用。最大的快樂在於發現看似不同的事物、卻有著相同的道理。相信就算是良善的事情,也需要一套商業模式來讓好事自行運轉、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