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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脫刻板印象,江戶時代的日本女性生活其實不若電視劇裡悲慘?

胡煒權 2018-10-31

不知道各位讀者會對江戶時代的女性有什麼印象?

 

受到日本的時代劇、動漫等影視作品影響,一般大眾普遍都認為江戶時代日本的女性地位低下,社會被巨大的封建制度所壟罩,女人彷彿只能成為男人的附屬品,加上傳統儒家思想的束縛,江戶女性的生活恐怕是苦不堪言,惶惶不可終日。

 

不過,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江戶時代的日本女性是否真的過著身不由己的悲慘生活嗎?

 

跳脫刻板印象,我們不妨近距離地看看那個日本史上少有的太平時代裡,平民百姓家的女性到底是什麼樣子。


一、江戶時代儒家的理想女性形像

在十七世紀的江戶時代,現代人權、女權的概念當然還是「化外之物」,那時候的重中之重在於如何維持社會安寧,以及確保秩序井然不亂。因此,重視階級秩序的明代儒家思想傳入江戶日本後,很快便被用來作為革新社會風尚的標竿。


到了十八世紀初期,日本江戶社會形成了對女性嚴格規範的風氣,其中最具影響力的人物,首推當時的巨儒──黑田藩士「貝原益軒」,他在晚年撰寫的《和俗童子訓》,當中的第五卷〈教導女子法〉更在他死後被廣泛流傳、增補,成為了後世有名的《女大學寶箱》等類書的祖本,其影響之大,甚至被後來爭取女性權益的人士痛批為折磨日本女性的惡書。


貝原益軒(1630-1714),江戶中期的大儒。(Source:Wikimedia

事實上,《女大學寶箱》是在貝原益軒死後被強制冠名公諸於世,某程度上是讓這位巨儒背了黑鍋,但從貝原益軒生前主張嚴格管束女性,積極宣傳以儒家思想規範女性行為和地位的行為來看,倒是和後世評價出入不大。例如他借用宋明兩代流行的「七去三從四行」,要求當時的日本女性應該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老後從子;又認為女性的歸宿是未來的夫家,娘家只是暫時的寄宿之所等。


上述以《女大學寶箱》為首的諸類書籍,便將貝原益軒的主張更加「發揚光大」……不!是變本加厲,將女性的地位壓得更低、更卑賤。


《女大學》,江戶後期的「熱門婦教寶典」。(Source: 国立国会図書館

二、理想背後的真實

話雖如此,但每當一個思想出現的時候,其實就是暗示著當時的社會實際上與該思想主張的「理想」相反,又或者是遠遠未達的「佳景」。


比起出娘胎後便在深幽的居城長大、平時不需勞動的藩主千金,一般的武士家庭和百姓之女們不可能完全不從事勞動。當時女性的行動範圍不論是家業還是出外打工、行商,其實遠比劇集裡描繪的更大更廣,也分擔了村落和家庭裡的各種男性為主的體力活。因此,百姓之女跟隨父、夫共同勞動,又或者在夫妻制度下出外工作也是相當普遍的事。


另外,更值得一提的是,江戶時代的日本女性絕非默默承受受男權社會欺壓的群體。隨著江戶時代生活情況日漸好轉,除了十多年一次的飢荒外,過去戰國時代朝夕不保、捲入戰亂的日子早已成為歷史。


在江戶這種太平時代裡,女性的活動空間也得到了保障,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女性的犯罪率越來越高。我們在江戶時代各藩的刑事檔案裡,都不時可以看到女性犯罪的卷宗,例如盜竊、放火、因事逃亡等。當時的刑罰主要是針對男性,女性犯事一般是罰款、坐牢,較嚴重者要刺墨,最重的刑罰是流放。流放之刑也分輕重,輕則他國,重則荒島,絕少被執行死刑。這樣的判決規範,既是因為當時認為女性能力不及男性,犯罪多受男性影響,所以不以主犯論處,同時也是為了彰示當政者對老弱婦孺的仁慈,以達社會教化的功效。


不過,當社會越趨穩定,這種天真、片面的想法也逐漸不合時宜,女性自主犯罪的個案越來越多,一些藩也放棄了本來「輕女刑」的方針,改為「男女同斷」。由此可見,隨著時代發展,江戶的執政者也發現到不能再輕視庶民女性的力量,某程度上與前文提到貝原益軒主張的「絕對服從」思想,其實是互為表裡的。


三、婚姻與貞節

雖然江戶女性並不能夠輕易被「馴服」,但現實和理想永遠有著一種若即若離的平衡。到目前為止,仍然有不少書籍表示日本女性結婚後便難以離婚,若真的無法忍受也只能「乞求」丈夫「賜予」離婚──這其實是一個相當大的誤會。


江戶時代的婚禮,歌川國芳繪。

首先,在當時的確不論是哪一方想離婚,都必須由男方書寫俗稱「三行半」的離婚書,在文末會寫明「今後此女與誰人再婚,也與我無關」。乍看之下,主導權一直握在男方手裡,不過當時的庶民社會,基本上奉行一夫一妻制,不少藩為了抑止不良風氣,大多不鼓勵男人群娶側妾,當然也是因為一般人的財力不夠雄厚。


反過來說,江戶時代的婚外情卻因此而十分普遍,不論男女都時有所聞,若是女性被揭發通姦,刑罰則較男方嚴重。不過,這卻不代表男方便可自由「不倫」,即使男方變心想再娶,也只能先休妻,即寫下「三行半」後,女方必須與娘家到奉行所表示接受,方能完成整個離婚程序。


換言之,男方想合法地另結新歡必須主動「合作」,而且也不是寫了「三行半」後,離婚便自動成立,除了重大事案(如女方無法生育,使男家絕後),女方大多可以不承認,或者擺出不合作的姿態。相反地,女方想離婚卻不得要領,也可以拒絕從事家務、農耕等工作,讓夫君不厭其煩而妥協。


甚至,若是女方發現了丈夫是因為另結新歡而想離婚,可以向對方下戰書,與好姐妹、娘家等三姑六婆一起為自己出口污氣,即有名的「後妻討」,這在江戶時代的都市、農村也都是十分常見的光景。


日本戰國時代開始流傳「打後妻」(後妻打ち)的風俗。(Source:Wikipedia

除了這些不愉快的情況外,也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國宋代以後為了表彰婦女貞德節操,會為特定的女性樹立貞節牌坊,類似的舉動也存在於江戶日本。


十八世紀的《官刻孝義錄》等用來紀錄理想倫理行為的官修書籍裡,收錄了不少烈女、孝女、節婦的事例。而實際上,在十八世紀末松平定信的執政時代,為了革新社會風氣,藉以振奮人心,故而大力推動教化工作,一旦婦女貞節的事例呈報到町、村,經過核實後便會獲得嘉賞,一般都是賜予賞金,並在市場等顯眼處立牌廣傳。


當然,我們不能無視這些烈女、孝女、節婦的事例,都是基於儒家思想裡的倫理規範作為標準,她們的美德必須是從屬於家庭為前提而被評價,女性的身份仍然沒有被獨立看待。


結、江戶女性的生命力

或許是因為受到幕末風雲以及革命性的明治維新影響,江戶時代在華人世界的印象仍然十分粗略,而透過以上內容,筆者簡單地說明了江戶時代日本女性的生活狀況,我們對江戶這個太平之世的理解仍然存在不少刻板、過時的既定觀念。


縱使當時的女性仍然遠不如現代社會的待遇,但她們也絕非只是默默地接受男性社會的壓制;相反地,正因為她們的活躍,迫使男性當權者,以及為政治服務的思想家們,想盡方法遏止在當時被視為「問題」的女性。


日本男女之間的明爭暗鬥直至現在,依舊持續緩慢地進行著,日本女性爭取權益的路仍然漫長和艱辛。

文章資訊
作者 胡煒權
刊登專欄 解毒日本歷史文化
刊登日期 2018-10-31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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