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中旬,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哲學教授桑思坦(Cass Sunstein)來台灣訪問,我聽了他兩場演講,事前讀過他的一些書,那幾天也有機會在吃飯時與他聊聊。2013 年,另一位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桑德爾(Michael Sandel)來訪,此人也是大大有名。兩位桑氏都是有群眾魅力的學者,前者Nudge 一書(中譯《推力》,時報出版)據說全球大賣七十五萬冊,而後者教學影片的開放上線更有上百萬閱聽人。
桑思坦是學界大咖
可是拿兩位桑氏與哲學家德沃金(Ronald Dworkin)或羅爾斯(John Rawls)的著述相比,我喜歡後兩人多得多。有人說桑思坦文章被引用次數是德沃金的兩倍。但是我不認為跨領域之間這引用次數有什麼指標意義。桑思坦的著作大量引用經濟學裡行為學派的方法,也常與經濟學家合寫文章。
由於經濟學文章在社會科學之間引用較廣,且經濟學文章的論文索引置於文章末尾的傳統,也較法學索引置於各頁備註的方式容易計算引用,故法律經濟文章引用次數較傳統法哲學、政治哲學為多,並不稀奇。
我喜歡羅爾斯與德沃金的著作,主要是因為他們的架構宏大、思考完整、論述鏗鏘有力。他們勇敢面對大問題、挑戰既有理論、再提出堪稱圓融一貫(coherent)的圓滿架構;做學問,就該「大丈夫當如是也」。
此外,當他們思考理論架構的時候,通常對問題有一種發自內心的人文關懷。讀他們的文章很自然地就會被他們的人文關懷所感染,而由此而得到的體驗,其實更為深刻。即使讀後許久,重拾再閱心中都還有感動。這就是他們學術貢獻偉大之處。
然而在科學方法論的感染下,現在許多社會學科甚至人文學門的研究,都走向輕薄短小的岔路。他們的著作有一些像桑思坦所描述的「司法極簡主義」(judicial minimalism):處理的問題不要大、分析的層次不要深、涵蓋的範圍不要廣。這樣的所謂極簡主義,敵人比較少、評審比較不會有負面意見、發表的文章數也會比較多,容易升等,也容易得到學術勳章。
某日午餐時我向桑思坦開玩笑說,這是一種「學術極簡主義」(academic minimalism),是科學方法論影響下的病態產物。我的笑話是譏諷性的,但是在開放的笑容與餐敍的禮儀包裝下,看起來純粹是玩笑。
科學主義下狹窄發表的侷限
我當然不是因為司法極簡主義與學術極簡主義幾個字的字面演繹,而在此探討桑思坦教授的論點。以下我就桑思坦教授一二推論,做一些討論。
桑思坦在演講中提到關於動物權利保障的論述,他認為,動物不應該承受不必要的痛苦;這個觀點大部分人應該都會同意。但是什麼叫做「痛苦」?這是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毆打、虐待貓狗,當然是牠們的痛苦。但是其他面向呢?
我們反對宮刑,因為它永遠剝奪了人的生命繁衍權利與性生活。在歐美,極高比例的寵物是閹割的。當我們對這麼高比例寵物實施閹割,剝奪了牠們繁衍的權利與性生活愉悅時,這樣的系統性剝奪權利,算不算是另一種形式的加諸痛苦?這樣算不算侵犯牠們的權利?對高比例被閹割的貓狗,不談閹割本身對牠們權利的侵犯,卻討論牠們的其他「痛苦」,我總覺得有點本末錯置。
此外,桑思坦教授似乎也忽略了人類與動物共同演化的歷史。什麼時候動物開始被人蓄養?什麼時候「動物」開始變成人的「寵物」?有科學家說:狗向人類「放棄了牠們自由的權利,以換取人類穩定提供的食物」,或是換得穩定的生存權。
這樣算不算是狗狗事前對人類簽署了「自由讓渡同意書」?如果可以這樣想像,那麼從演化上看,「權利讓渡同意書」的內容大概是什麼呢?是「自由權」換取「生命權」?事後,狗狗能不能要求修改呢?如果不能修改?怎樣才算是人類毀約呢?
懂演化,才真正了解動物的「權利」
總之,要深刻認識動物權,一定要先了解動物與竉物的演化歷史。這些歷史不但戴蒙(Jared Diamond)的《槍炮、病菌與鋼鐵》有極佳論述,也是當今考古人類學家判定遺址演化階段的重要參考。但是桑思坦教授沒有太多探討,就進入貓狗「訴訟代理人」的現代觀念。這樣,似乎是容易進入快速寫作、極簡研究的陷阱。
另外一個我想要探討的桑思坦著作,就是他的暢銷書《推力》。我在幫該書寫導讀時就指出,作者所謂的「推」,是指經由某位資訊優勢者的提醒,而讓人們做出對自己更有利的選擇。
但是,作者雖然臚列了許多輕推情境的條件與原則(例如要留給人們相當的選擇空間),卻始終沒有交代「輕推」這個動作的主詞是誰、受詞又是誰?誰能決定自己是資訊優勢者、自己看得比別人清楚、自己可以決定自助餐菜色的排列、自己是智識優越者、自己能推別人而不是被別人推的人?
行為經濟學家用實驗方法、賽局分析、資訊瀑流(information cascade)理論,驗證若干人類「不理性」的行為模式,進而論證政府有時應該用更積極、更干預的方法,去引導不理性的人,讓結果更為有效率。說實話,我並不完全同意這樣的論述,也認為如此的推論失之「極簡」。
廿年前,台灣大學曾經有人開出「寵物保健」、「寶石鑑定」的通識課程,受到強烈的抨擊。但是即使到今天,我們還是經常看到「禪修與起居」、「化學與生活」、「植栽布局」、「日常法律入門」之類的通識課程;這些課程與前述動物保健課程,真的有優劣之別嗎?
極簡背後,往往缺少通識
假設動物系的教師可以開一門「寵物源起」通識,解說人類什麼時候開始馴化野生動物、不同地理區域馴化動物之差異、被馴化動物的演化模式產生什麼改變、考古遺址發現馴化動物與人類聚居是歷史上什麼時候開始的、馴化動物對傳染病有什麼影響、馴化而畜牧的生活與狩獵野生動物的游牧生活有什麼不同、動物馴化之後是否有增加人類卡路里及蛋白質的攝取、馴化動物如何登堂入室得成寵物、牧羊犬不會牧羊為什麼能存活、法律學者提倡「動物權」有沒有論理基礎……。
很顯然地,桑思坦沒有這麼了解動物。他只是要寫一篇「極簡」的論文。
通識教育大師哈金斯(Robert Hutchins)曾經說,通識教育的核心概念,就是延伸貫穿;貫穿時間、貫穿地域、貫穿學科。哈氏也說,法學教育缺少貫穿的事例,就是丟下法學史、比較法、法理學的貫穿思考,只研讀「律師考試要考的」科目。桑思坦的司法極簡主義,似乎就是這種「不向外延伸」的代表。
也許再舉一個例子,大家比較能理解「通識貫穿」的意義。《雨》這本書英文書名是 Rain: A Natural and Cultural History,其內容龐雜,知識豐富,從地球形成初期的「一下幾千年的雨」,到雨水的歷史變化、地理分布、文化衝擊、宗教影響、因雨而起的儀式迷信等,讀起來超級過癮。當然,雨的文學、電影、氣味、預測、人造雨、水壩、水庫等主題,作者巴奈(Cynthia Barnett)一個也不放過,一路寫到近年的氣候變遷,以及雨量改變。
巴奈是環境記者,知識深度足夠在大學開一門「雨」的通識課,也難怪除了 Financial Times 與 Library Journal 的書評,連 Science 雜誌都會寫下這麼好的評語:本書「將會塑造與眾不同的雨迷雨狂 ⋯⋯ Barnett 透過親切又充滿熱情的文字,結合科學、歷史、幽默、軼事、詩歌和個人冒險,講述這個不拘一格的迷人故事。」這是多棒的評語!這就是通識典範。
「極簡」絕對不是「主義」
我認為,學術研究是一個極盡馳騁、絞盡腦汁的「過程」。有的人可能研究出重要結果,有的人只能寫餖飣雜文。做研究不該有什麼極簡主義;最後的研究結果若流於淺窄,是研究者不得不消極接受的結果,怎麼說也不該成為積極的主義。主義是「一種思想、一種信仰、一種力量」;餖飣雜文、一鱗片爪的芝麻結論,憑什麼成為思想、信仰、力量?
我也認為,政治哲學與法哲學都是幫助我們圓融理解社會的知識架構。司法判決的理論或哲學構思,很像是一個研究的過程,也是極盡馳騁、殫精竭慮。他們最終也許在客觀限制下只能屈居淺窄,但是在事前,我不希望他們極簡,更不希望他們在「留給民主體制或政治智慧解決」的虛幻期待下,被鼓勵走上淺、窄的思辨陷阱。
如果一定要為淺而窄的最高法院判決論述找理論基礎,我認為羅爾斯的重疊共識(overlapping consensus)似乎更為貼切。司法判決論述之寬窄深淺,其實是決定於不同意見者之間理念重疊的程度。只要重疊的部分能解決爭議,那就沒有必要去牽拖太深太廣卻沒有共識的部分。在我看來,重疊共識是一種有效率的思辨方式,而不是因為我們更信任司法之外的其他民主環節。把極簡搞成主義,其器小哉!
學界大咖成一家之言,未必有通識
《推力》一書有兩位作者,一是桑斯坦,二是塞勒(Richard Thaler)。塞氏在 2017 年獲得諾貝爾經濟獎,其貢獻是他在「行為經濟學」的貢獻。行為經濟學分析人的可能不理性,也因此衍生出塞氏與桑思坦在《推力》一書中的論述。因為人可能不理性,所以需要「被引導」。兩位作者說,他們的論述也是一種自由主義哲學,稱為父權自由主義(paternalistic liberalism)。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父母親指導未成年子女,天經地義。但是以父母親的心態指導已經成年的人,這能叫做自由主義?吾未之聞也。有時候在學術界,你得創造一些炫酷的名詞,諸如「父權自由主義」。
即使這個名詞邏輯不通,它只要音韻合拍、容易引起討論,就有煽風點火的功能。創造名詞的人因此成就了一家之言,其他的考量,就不關他們的事了。
閱讀不僅是知識涵養的基本功,亦是談判攻防的前置作業,全面理解書寫脈絡,回饋犀利批判,避免落入似是而非的數字陷阱或狹隘史觀的圈套,尋思因地因時因勢的應變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