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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格納 vs. 托爾斯泰:《尼布龍根指環》是歌劇的創新,還是粗俗至極的「偽藝術」典範?

王勵群 2018-01-15

自古以來,萊茵河的河底深處,埋藏著一大批黃金,由三位擁有美貌但個性刁鑽的萊茵水精(Rhine-Maiden)看守。有一天,尼布龍根矮人族(Nibelungen)的阿伯瑞克(Alberich) 不自量力地想追逐萊茵水精,就在不斷遭到戲弄的過程中,他陰錯陽差得知了關於黃金的驚人秘密。


原來,這些黃金不僅值錢,還有至高無上的魔力──如果使用這些黃金鍛造出一只指環,那麼擁有的人就可以統治世界。但是,得到這批黃金的唯一方法,是必須揚棄「愛」的能力。


於是阿伯瑞克立即宣告他放棄「愛」的能力,接著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奪走黃金,隨即利用這些黃金鍛造一只指環 …


這是華格納(Richard Wagner,1813-1883)最著名的歌劇《尼布龍根指環》(Der Ring des Nibelungen)的序曲──《萊茵的黃金》(The Rhinegold)的劇情大綱。


這部歌劇接下來就以這只魔戒為中心,發展出一段神族、巨人族、矮人族,和凡人之間勾心鬥角,曲折離奇,熱鬧非常,卻又淒美哀怨的故事。很多人喜歡拿它和托爾金(JRR Tolkien)的《魔戒》(The Lord of Rings)來類比,因為兩者都源自北歐神話。但托爾金本人對此嗤之以鼻,他曾說兩個故事「唯一相同之處,只在兩只戒指都是圓的」(Both rings were round and there the resemblance ceased)。


亞瑟瑞肯(Arthur Rackham)為《尼布龍根指環》畫了兩本插畫。以下圖片是收錄在第一本書裡的作品。



我最早知道華格納的這部作品,是在剛當完兵時的二十郎當歲。但說來好笑,我並不是因為喜歡聽歌劇而知道它,而是因為托爾斯泰把它批評得一文不值──也許不是不值一文,托爾斯泰認為這齣戲是「偽藝術」的典範,粗俗到近乎荒謬的地步,因此「值得」在他的《藝術論》(英文譯名為 What is Art?)裡用一整章的篇幅來解構它[1]


首先,托爾斯泰認為「真藝術」的形式必須是固定的,詩就是詩,樂就是樂,不能相混或抽換。莫札特也寫歌劇,像魔笛,但他創作的主體是音樂,劇本只是烘托樂曲的輔助品。而且完美的作品是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太少,不能妥協的。華格納把他的詩和音樂放在同等地位,甚至想要以詩文來主導音樂的調性,這在托爾斯泰看來,根本是場把兩者的藝術性都模糊掉的鬧劇。(不知道托爾斯泰看到現在百老匯的歌舞劇會說甚麼?)


其次,他認為華格納大量使用所謂的「引導動機」(Leitmotifs) ,為不同動作、物件、角色、感情定位,是毫無意義的胡搞。因為真正好的藝術應會讓觀眾自發地產生共鳴和感動,而不是由藝術家事先宣告或規定他們何時該哭何時該笑。


至於《尼布龍根指環》為什麼能得到那麼多人的讚賞和喜愛,而且其中還不乏藝術界的知名人士呢?托爾斯泰的解釋是,華格納並不是沒有才氣,至少他很會推銷,把一堆煽情又有詩意的元素聚合在一起,如睡美人、水精、侏儒、怪獸、戰爭、愛情、亂倫等等,營造出太虛幻境,再加上猛灑狗血的劇情,讓長時間處於其中的觀眾在不知不覺間被催眠。即使有少數獨醒的高人,也會像陷身於瘋人院裡的正常人一樣噤聲以求自保。但是要達到這樣的催眠效果,托爾斯泰說,吸鴉片或酗酒也可以,而且說不定更容易達到,所以華格納只是個差勁的催眠術士,藉藝術之名行惑眾之實。


托爾斯泰對這齣戲的批判可謂極盡尖酸刻薄之能事,卻也不全是無的放矢。我對華格納本無好感,他的音樂也不是我欣賞的類型,讀了托爾斯泰的評語之後,更是對這部劇作興趣缺缺。


直到很久以後,我才知道事實上托爾斯泰對《尼布龍根指環》最不滿意的部分,正好就是華格納針對歌劇理論刻意創新,或力求改變的部分。華格納所創作的,是結合音樂、戲劇和景觀的一個新藝種,即所謂的「音樂戲劇」(Music Drama)。它和傳統歌劇有以下幾點主要的差異[2] [3]


首先,華格納認為音樂和詩歌兩者同等重要,必須相輔相成,而不是以音樂主導劇情。其次,他認為傳統歌劇以日常生活為主軸的劇情過於平淡,應該選擇戲劇張力強烈的神話及傳說為主題。第三,他主張作曲者和編劇必須是同一人,因為這樣才能掌握音樂和劇情間的關係,進而創作合適的音樂來刺激觀眾的情緒。(史上第一位作曲兼作詞的音樂家就是華格納,但主因是他的主觀過於強烈,根本無法和別人合作。)


第四,為了達到直接將感情傳遞給觀眾的目的,某些古典歌劇中的傳統元素必須捨棄,例如溫吞吞的合唱部分。最後,他認為交響樂團的用處不只是伴奏而已,其主要任務之一是彌補人聲的不足,二是加強關聯性,不斷地以短而簡單的樂音(Leitmotifs) 為動作、物件、角色和感情定位。這些片段的音樂時而獨立,時而重合,層層疊疊地交織成一幅連續的織錦。


總而言之,華格納對歌劇的創新主張樣樣都和托爾斯泰的觀念南轅北轍,完全沒有交集。至於誰是誰非,就不是淺薄如我者所能評論的了。


但藝術又何關是非?走筆至此,且容我請王爾德來做結:「對一件藝術作品的多元評論正顯現出該作品的創新,複雜,和重要性」(Diversity of opinion about a work of art shows that the work is new, complex, and vital)。


《尼布龍根指環》是齣四部劇(Tetralogy),或是加序曲的三部劇(A Trilogy with A Prelude)。總之共分為《萊茵的黃金》(The Rhingold)、《女武神》(The Valkyrie)、《齊格飛》(Siegfried),和《諸神的黃昏》(The Twilight of The Gods)等四部分。整部歌劇原以德文寫成,於 1876 年在德國的拜羅伊特音樂廳 (Bayreuth Festspielhaus)首演。


二十世紀初期,倫敦書商 William Heinemann 請了當時炙手可熱的插畫家亞瑟瑞肯(Arthur Rackham)為這部歌劇的英譯本畫插畫,先於 1910 年把前兩部合成一書出版,再於 1911 年出版後兩部的合輯。處理這種奇幻的題材,正是瑞肯的絕活,他為這兩本書分別畫了三十四及三十幅插入裝訂的全頁彩色插畫,兩本書合起來算的話,是他為單一著作畫的最大部頭的作品。


亞瑟瑞肯(Arthur Rackham)為《尼布龍根指環》的英譯本畫了兩本插畫。以下是收錄在第二本書裡的作品。



 
 

 

參考資料

[1] L. N. Tolstoi, What is Art?, Thomas Y. Crowell & Co., New York, 1899.

[2] J. A. Westrup and F. Ll. Harrison, The New College Encyclopedia of Music, Revised Edition, W. W. Norton & Co. Inc., 1976.

[3] A. Waugh, Opera: A New Way of Listening, Stewart Tabori & Chang, 1996.

文章資訊
作者 王勵群
刊登日期 2018-01-15

文章分類 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