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 年代,半個世紀前的臺灣,若有白人女性出現在人群中,可以想像到是何等突兀。既不是 19 世紀西方上層階級的異國風情「觀光」,也不是 20 世紀末歐美年輕人流行的環球「壯遊」,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漢名孫理蓮的 Lillian Dickson 在她 47 歲時重回這座亞熱帶的島嶼,是為了她自己的「信仰使命」──不論這信仰是什麼,她所面對的待救援對象都不是令人欣喜的人、事、物,而是貧困、疾苦、匱乏、敗壞,甚至是絕望。在現代社會,這些理應由政府機構所架設的社會安全網「接住」的人們,在二戰後的臺灣社會只能被時代的巨輪無聲碾過───除了被像孫理蓮這樣的「異鄉人」所搶救出的幸運兒們。
異鄉人的雪中送炭
與現代國家政府被公民賦予治理之責、必須履行對國民的義務「服務」不同,這些異鄉人所從事的工作是基於個人選擇,而非義務。前述由國家施行的稱為「福利服務」,後者則是個體對個體、群體對群體所提供的無償幫助,當其組織化時,被稱為「扶助事業」。然而,在戰後臺灣「福利服務」百廢待舉之時,孫理蓮及她所屬的宗教社群,所扶助的不僅是有需要卻未曾得到幫助的人們,同時也是與之相連、搖搖欲墜而猶未警覺的臺灣社會。
今日福利服務的完善與否,是檢視一個政府施政績效的指標之一,在半個世紀前,卻是扶助事業承擔了相關的工作,延續至今成為非營利組織的公益事業。這些傳承自英國、加拿大長老教會醫療傳道開展而來的扶助工作,拓展成以美、加社會廣大基督徒募款網絡為奧援、依託的扶助事業,孫理蓮與芥菜種會如何援引資源並應用,足可成為現在與未來相關工作的完整借鑑。
早期基督教會在臺灣的扶助工作
基督教在臺灣的傳播起於 1624 年,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占領與經營,荷蘭傳教士入駐原住民部落,但並未開展有組織的扶助事業,真正開始發展臺灣扶助事業的是 19 世紀末來臺的英國長老教會。
傳教士到海外宣教,經費通常直接由教會信徒的奉獻而來,有的是來自教會的固定支援,就如北臺灣的加拿大長老教會以及南臺灣的英國長老教會,它們有許多所屬的教會組織,可來支援傳教士的生活費以及事工費用。另外,傳教士通常工作一段時間後,會回國休假,並且到各所屬教會分享其宣教的見證,透過現身說法,讓眾教會更清楚知道傳教士的工作,以及資源不足之處,進而為他們的宣教事工有更多的代禱以及奉獻。
例如 1871 年來到臺灣的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1841-1921)於 1887 年利用回國休假近兩年的時間,為臺灣的視障教育募款,以此款項在 1891 年於臺南設置了「訓瞽堂」,是臺灣第一個視障教育機構。同年抵臺,加拿大長老教會的馬偕則於 1880 年回加拿大述職並且回到他的故鄉牛津郡,在家鄉所募得的經費,為臺灣建了漢名「理學堂大書院」,英文名「Oxford College」,以此紀念他的故鄉所做的奉獻。
1920 年代因加拿大聯合教會合併的波折,臺灣北部原以加拿大長老教會主導的宣教事業在二十餘位宣教士陸續離臺後,呈現牧會人力不足的窘況。原屬美國長老教會、當年尚在美國普林斯頓學院實習的孫雅各牧師,畢業後接受加拿大長老教會差派,於 1927 年與新婚妻子孫理蓮一同來到臺灣宣教,但是受太平洋戰爭影響,兩人在日本政府的壓力下於 1940 年離開,1947 年重返。
牽起援助與被援助者的孫理蓮信件
有別於戰前宣教為主、扶助為輔的扶助工作,二戰後的扶助工作更具組織化,也引入更多資源,逐漸演變成事業單位經營的扶助事業。
1951 年起孫理蓮寄回故鄉親友的書信,隨著捐款人的迴響以及 1952 年芥菜種會的創設,每月寄出的家信也就成了工作報導信,幾經流傳轉閱,到 1954 年時郵寄名單增加到兩萬五千人次,不僅限於加拿大長老教會,還遍及美、加兩地。透過支持性的社會網絡,募款金額運用於支持臺灣四百餘處山區教會的建堂工作、培植原住民宣教人才、開展山區醫療服務工作、以及各種急難救助,如 1962 年補助受霍亂流行、生計受影響的沿海鹽工等等。從她的信件中可以得知,受扶助的群體以原住民為主,旁及監獄受刑人、視障者、烏腳病與漢生病患。
例如孫理蓮在 1966 年 11 月 30 日的信件中提到聖誕節禮物清單,共計 2 萬 7,080 份聖誕禮物:
監獄受刑人 15,000 人
原住民幼稚園兒童 7,500 人
原住民學生和老師人數 1,050 人
孤兒和孤兒院的職員 1,000 人
原住民肺病患者和醫護人員 250 人
各產院的原住民母親和職員 140 人
澎湖幼稚園兒童和職員 130 人
屏東山地診所住院患者和醫護人員 70 人
北門烏腳病住院患者和醫護人員 70 人
漢生患者和職員 1,200 人
原住民幼稚園老師 370 人
盲人 300 人
合計 27,080 人
孫理蓮的書信並不是索然無味的工作報告,信件會以一首(段)詩或聖經節錄做為開頭,並以和親人朋友談天的口吻,把她所遇見的人事物、她處理的經過、她的想法跟閱讀者分享,有如家書般傳達鉅細靡遺的生活問題。
天氣漸寒,更多的男孩來到我們的救援之家。也許會隨著聖誕節的到來越來越多,其中有些會在二月的中國新年次第離開。除了學校的課業,我們現在為他們開設工藝課,作些能為他們義賣的雕刻紀念品。我們一直試著灌輸他們保持誠實與勤勉的習慣,好讓他們也能成就人生。不然一個街童的命運不可避免地就是在監獄裡度過一生,從一種罪浪蕩到另一種。
───孫理蓮書信,寫於 1966 年 11 月 30 日
末了,她會把事工的具體困境跟她的贊助者說明,並且提出當下的迫切需求。她會告訴贊助者,幫助一個孩童或病人、買一張床、訓練一個幼稚園老師每個月需要多少錢,讓贊助者們清楚知道各捐助項目的金額,以及這些捐款幫助了多少人。
1973 年開始,孫理蓮更積極地在信件中加入照片,尤其自 1978 年起,照片的數量更明顯增加。看到照片,彷彿和孫理蓮一起親歷其境,面對受幫助的人。在信末署名之前,她總會加一句「在主裡與你同工者」( Your in His service ),這表示孫理蓮把贊助捐款人定位為參與工作的夥伴,而不僅是出資的旁觀者。我們可以說,基督新教的扶助事業之所以能持續,是因為背後龐大而緊密的關係網絡不斷支援,是許多未曾踏上這片土地、知名或不知名的人們不求回報的幫助,而得以成就。
1967 年,孫雅各辭世。1968 年,芥菜種會協助焚棘海外傳道會(Burning Bush Mission)成立,派遣多位原住民牧師前往馬拉西亞砂拉越宣教,1983 年布農族牧師全所哲回臺後持續為砂拉越的需要發聲、募款,臺灣從受助者成為助人者,成為這個扶助網絡的一環。
理性與感性的共榮共存
福利服務與扶助事業的運作有不同的邏輯與思維,福利服務是以納稅義務人所繳納的稅金為本,必須以工具理性進行資源配置,強調服務「績效」,就像我們經常聽到的說法「給他/她魚吃,不如教他/她釣魚」,多半只能介入受扶助者的外顯行為。但是像芥菜種會這類基於信仰(不論這信仰的內涵是什麼)所展開的扶助事業,試圖改變的也包含是一個人的內在,包括思想、感受、價值觀等。此類著重內心的「績效」難以評估,但能對整體的社會氛圍形成無法量化卻可以感知的影響。而一個健全的社會運作不能單仰賴工具理性,「利他即利己」的精神更是不可或缺。就如孫理蓮曾在信末寫道的:「並非給予,而是分享( Not what we give, but what w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