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發生時,市民從夢中驚醒,面對熊熊烈火,上天無路,入地無門,老少婦孺的哭喊聲和火燒房屋發出的爆炸聲匯成一片,構成一幅極端悲慘的景象。—席楚霖(時任長沙市長)
水淹的悲劇剛過,火燒的慘劇接踵而來。中國統治者鐵石心腸,視人命如草芥;中國草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中,被淹死和被燒死成了宿命。
花園口炸堤在軍事上沒有取得多少作用,日軍很快重整旗鼓,向武漢出發。國民政府棄守武漢,棄守之前,蔣介石下令焚城,實行焦土政策。
主持放火的陳誠不忍將商民財產化為灰燼,故意洩漏放火消息,使放火計畫因武漢商界群起反對而未能完全實施。
武漢失守後,中央政府機關、難民、傷兵以及上海、北京、武漢、南京等地的工商業者紛紛湧入長沙,使長沙人口由 30 萬驟增至 50 多萬。這種畸形的繁榮轉瞬即逝,日軍的攻勢比蔣介石想像的更加凌厲和迅速。
焦土政策,蔣介石下達全城焚毀之密令
長沙是湖南省城,也是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部駐地。1938 年 11 月 7 日,蔣介石抵達長沙,他知道長沙守不住,在蓉園召開軍事會議,部署實施「焦土政策」。他說:「長沙位於武漢廣州之間,正處於敵人南北夾攻之下,易攻難守,因此不必和優勢敵人死打硬拚,而對長沙要用焦土政策。我們不能住,更不能叫敵人來住。不論糧食器材,凡不能帶走的東西都用火燒掉。這是大家不可忘了的事。」
經過損失慘重的淞滬會戰以及南京保衛戰,蔣介石終於明白「不必和優勢敵人死打硬拚」這個對兵家來說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打不過就逃,不僅要逃,還要燒──在會上,蔣介石嚴厲斥責陳誠在撤離武漢時焚城不澈底,使交通水利等設施留下來被日軍利用,要求不要再有武漢焚城未盡之事。他對長沙居民毫無憐憫之心,若實行焦土政策,數十萬居民何以過冬、何以生存?這些都不在其考慮的範疇之內。
12 日上午 9 點,湖南省主席張治中接到蔣介石密電:
旋即張治中又接到蔣侍從室副主任林蔚的電話,內容是「對長沙要用焦土政策」。張治中立即召集長沙警備司令酆悌中將和省保安處長徐權中將等軍警城防負責人開會,研究放火燒長沙的實施辦法和人員安排等事宜。會上決定準備好火油和火爐,在日軍進犯到長沙情況緊迫時,放火燃燒,並且要在燃燒前拉警報,疏散居民。酆悌和徐權兩人在下午四點拿出了一份焚城計畫。
據計畫起草人長沙市警備司令部參謀處長許權回憶,該計畫(共13條)明確要求,「棄守前,需將長沙市的公私建築和一切不準備運走的物質全部焚毀,不資敵用」、「派省會警備司令部警備第2團和長沙市社訓總隊負責執行」、「於 11 月 13 日淩晨兩點以前,進入準備位置」。
該計畫還對焚城的全部過程,如引火材料的發放和控制,起火的命令、信號、秩序、紀律等做了具體規定。放火地點選定天心閣,這是長沙城中地理位置最高的地方。
張治中和酆悌、徐權一起研究組建了「破壞長沙指揮部」。決定由酆悌負總責,警備第 2 團團長徐昆任總指揮、市社訓總隊副總隊長王偉能和許權任副總指揮。
13 日晚上 12 點,肩負放火使命的警備2團、社訓總隊組成的100多個縱火小分隊帶領汽油、煤油等燃料到達準備位置。一部分隊員將燃料澆在房屋上,長沙變成一個汽油庫。
張治中再次表態,「須在我軍自汨羅撤退後再下令開始行動」,而且還詳細布置,「開始行動時,必須先發空襲警報,使居民躲避,等到再放緊急警報時,開始行動」。
13 日淩晨 2 點左右,長沙南門口外的傷兵醫院突然起火,許權得到士兵的報告,判斷是失慎。不到一刻鐘,南門又有三處起火。
按計畫,舉火有四重規定:一是省政府的命令,二是警備司令部的命令,三是警報器有節奏的長短叫聲,四是天心閣上有火柱。許權打電話給前線關麟徵總部,得知前方平靜無事,而且南門是不舉火的地點,所以他判斷是「一處失慎,三起放火」。
許權打電話找警察局局長文重孚要求救火,文說:「警察跟消防隊員都撤離了。」而早前為了實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車把水放掉,換成了汽油。
此時,不知真相的城內警備司令部見城外起火,以為是信號,便紛紛將點燃的火把投向油桶或居民的房屋。沒多久,連天心閣也火光四射,接著全城起火。當晚,焚城總指揮酆悌的電話一直占線。
大火已無法撲救,只能宣布棄城。長沙的這場大火延續5日5夜,將千年古城焚燒殆盡,始自行熄滅。
後來查明,日軍先頭部隊尚在岳陽附近,並未向長沙進軍。為什麼不通報居民就先行放火,大概是通訊出現誤報。國軍電訊器材奇缺,武漢會戰時通信兵曾冒險至湘北岳陽等地撤收電線電話,以圖搶運後方應用,只因戰局逆轉過速,措手不及,以致電訊傳播極為困難,甚至第9戰區司令陳誠與省主席張治中欲得一具電話都不易。
岳陽失守時隔兩日,敵軍向岳陽以南離長沙還有250華里的新牆河進犯時,譯電員竟將前方電訊漏一「牆」字,致將「新牆河」變成離長沙僅有12華里的「新河」。此資訊被自衛隊首先得知,這班烏合之眾,不管上級有無命令,也沒有聽到警報,即放起火來。
不知是否巧合,蔣介石率侍從室人員於 12 日深夜乘專列火車離開長沙。在深夜二點左右,車上的人看到了後面長沙方向的熊熊大火,蔣介石不可能不知道長沙起火。隨專車南下的高級將領有:副參謀總長白崇禧上將、軍令部部長徐永昌上將、航委會主任錢大鈞上將、軍令部第一廳廳長劉斐中將、鐵道運輸司令錢宗澤中將、侍從室副主任林蔚中將等,他們也都知道長沙起火了。
專車停在郴州時,蔣介石命林蔚打電話給留守長沙的陳誠和薛岳詢問情況,均不得要領。專車到達廣東韶關時,蔣又命林蔚與陳、薛通電話,這次終於弄清楚了情況。原來日軍尚未進犯到長沙時,長沙城防軍警就迫不及待的放火燒起來。陳誠匯報:
蔣介石知道事態嚴重,即命令專車北返,準備回去處理此事。陳誠竭力勸阻,謂長沙現毫無兵力,人心慌亂堪憂,待稍穩定後再北上不遲;同時急調附近俞濟時部第 20 軍連夜趕來長沙,一方面責令張治中督率部下盡快清掃主要幾條街道並撲滅餘燃,雖略微修飾門面,實難掩傷心怵目之慘狀。
16 日晚間,蔣介石到達長沙,親睹長沙劫後慘狀,及陳誠、張治中來見時,告曰:「長沙焚毀,精神上之打擊,千百倍於戰敗之痛苦,可恥可悲,莫此為甚。」而蔣、張二人正是焚城凶手。
將帥無能,千年古城焚燒殆盡
隨即,蔣介石一行到達南嶽衡山,召開南嶽軍事會議。會上,蔣介石就長沙大火事件痛斥手下高級將領,並命令嚴懲肇事者。當局拿出的處罰名單及定罪為:
- 長沙警備司令酆悌、警備2團團長徐昆,以辱職殃民,怠忽職守罪被執行槍決;湖南省會警察局長文重孚,以未奉命令,放棄職守罪,被執行槍決。
- 湖南省政府主席張治中,用人失察、防範疏忽,革職留任,責成善後,以觀後效。
- 湖南省保安處長徐權,驚慌失措,動搖人心,革職查辦。
- 長沙警備司令部參謀長石國基、參謀(處長)許權在逃,予以革職,通緝查辦。
- 長沙市市長席楚霖棄職潛逃,革職留任。
看似亂世重典,直接責任人張治中卻被從寬發落。長沙燃起大火之後,張治中驚慌失措,無所作為,罪過最大。半個多世紀後,當時任國軍副營長的華宣恩如此回憶逃難途中見到張治中的狼狽模樣:
寥寥數語,將張治中失魂落魄的狀態描述得栩栩如生。
張治中事後問明真相,覺得大錯業已鑄成,再下令補救已無可收拾矣。他情知不妙,準備東渡湘江,一走了之。事經九戰區司令長官陳誠獲悉,急電其留在長沙處理善後。如果張治中真的逃之夭夭,其罪過就比山東省主席韓復渠更重了。但蔣介石會像對待非嫡系的韓復渠那樣對待嫡系的張治中嗎?
事後,針對當時「類似陰謀的縱火」的責難,張治中百般辯解,說是一個意外的突變,「首先是我和幾個高級人員疏忽,其次是中下級幹部的慌張,再次是那些訓練不夠的士兵與義憤人民的無知與急躁」。
至於為什麼會有這樣過早的行動呢?張治中歸結為「誤信流言」,「岳州沒有放棄,就謠傳岳州情況不明,常德市交通已斷。等到敵人登陸城陵磯的消息一證實,就傳說敵人兩天之內就可以到長沙。就在 12 日晚間,戰事發展到汨羅前線時,有些人竟慌張到這種程度『敵人的淺水兵艦可以在 3 小時內開到長沙新河』。」而這一切全是因為失敗主義的靈魂在作祟。每一個戰局的轉換,總帶來一個新的普遍的恐慌。
「革職留任」的張治中,繼續處理長沙善後事宜。1938 年 12 月 11 日《申報》8版〈張治中談善後措施〉全文刊登張治中的談話:
蔣介石心中知道張治中罪不可赦:「文白(張治中之號)不知責任所在,猶以為普通罪過,尚思推諉卸責,此表示無能無知之事小,而對於革命與廉恥之事大……。」但蔣又表示:「此皆我用人不當之咎,而亦中國人才缺乏之所致。」蔣介石用一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幫其遮掩過去:
既然這是「我們整個集團的錯誤」,法不責眾,就不需要任何高級官員為此負責。張治中因禍得福,反倒步步高升。1939年2月,張到重慶,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第一處主任,負責軍事機要,成為蔣身旁的重要助手。
人們對此頗表不滿,長沙街道的殘壁上寫著:「兵臨城下,主席張惶失措。烈焰沖天,全城盡成焦土」、「電訊失真,鑄成大錯。罪魁禍首,推諉卸責」、「新牆河是屬岳陽,長沙新河少一牆,這牆相隔兩個府(岳陽府與長沙府),混作一府似荒唐」、「三個頭顱一把火……」等。張治中到任之日,有人在其辦公室門後大書「小心火燭」四字,此更虐而謔矣。
張治中全身而退乃至繼續高升,不是因為他有才能,而是因為他善於討好奉承。白崇禧一生很少說人是非,但最瞧不起的就是張治中。北伐中汀泗橋之役,張治中當眾下跪幫蔣介石擦拭染血的靴子,白崇禧說:「後來軍中罵人不要臉、拍馬屁,就說『這傢伙是擦鞋的』。」
北伐時,張治中身為師長,攻徐州部隊潰散,依軍法須處死部隊首長。張為了求免死,在火車站公開綁上白布跪地哀求蔣饒他一命,蔣看了他那個樣子,當場下令給條子「尚屬知恥,記槍斃一次」。這兩件事,讓白崇禧一輩子瞧不起張治中。
此前,張治中在淞滬會戰中任第九集團軍司令,蔣介石交待張治中指揮數萬穿戴德械裝備的精銳軍隊,前去圍殲僅數千人的日本海軍特別陸戰隊,中日雙方兵力十比一,但張以 4 個師圍殲還是沒有拿下日軍,蔣氣得在日記寫:「撤張文白」,又責備何應欽無識人之明──明明就是他自己沒有識人之明,卻將責任推給何。
事實上,戴笠、陳誠等多次在蔣面前提及張治中不切實際,「尤其在抗戰軍事上,而湖南除出兵外,其他毫無成績可言」,蔣偏偏聽不進去,只是長沙大火之後不再讓張治中帶兵作戰。
抗戰後期,蔣介石任命張治中為新疆省主席,希望其穩住新疆局勢。張治中在新疆任期內,已逐漸親共,新疆省政府所任用的重要人員盡是共產黨,如任屈武為迪化市市長、任劉孟蒓為新疆省政府祕書長等。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少將參議龔德柏在回憶錄中,直指張治中為「中共長期之間諜」,郭寄嶠、上官業佑等,均將其提交中央舉報,蔣仍執迷不悟,繼續對張寵信有加。
國共內戰後期,代總統李宗仁派出國民黨內的親共人士如張治中、邵力子、章士釗、黃紹竑、李蒸、劉斐等 6 人為代表到北平和談,張治中任代表團團長。張在北平發給蔣一封電報,勸蔣「毅然放下一切」。和談破裂後,張投向中共,留在北平,繼而宣布脫離國民黨。
作家張戎點名指出,毛澤東在蔣介石陣營裡安置了 4 個「紅色代理人」──邵力子、張治中、衛立煌和胡宗南。「這四個人皆有扭轉乾坤之功,毛澤東全靠他們裡應外合,贏得內戰勝利。」其中,說胡宗南是「紅色代理人」或許不準確,胡是四人中唯一跟隨蔣介石到臺灣的將領,其部屬很多是共產黨特工,但胡本人大概不是共產黨;其他三人則確實投共。在中共統治下,張治中將溜鬚拍馬的對象由蔣介石轉變為毛澤東,從而比其他投共的國民黨高級將領得到更多生活優待。
三名被槍決的替罪羊,無法挽回草菅人命的罪惡
張治中在長沙民眾之中評價極差,有人做了一副對聯和匾額譏諷他,在民間廣為流傳:上聯是「治績云何,兩大方案一把火」;下聯是「中心何忍,三顆人頭萬古冤」;橫批則為「張惶失措」,第一個字連起來藏頭正好是張治中。
對聯中的「三顆人頭」指的是在此案中被處決的警備司令酆悌、警備二團團長徐昆、警察局長文重孚三人。身為徐昆部下的華宣恩在回憶文章〈我親歷的長沙大火〉認為,三人罪不致死,三人之死是為蔣介石和張治中頂罪。
當時,張治中是長沙乃至湖南的軍政首長,而長沙警備司令酆悌下轄兩個警備團,警備一團團長岳岑率部於寶慶集訓,在長沙僅有警備 2 團,團長為徐昆。
酆悌是黃埔軍校一期畢業生,在黃埔就讀期間經宋希濂介紹加入國民黨。1926 年,被任命為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政治部主任,兩年後擔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政治部副主任。
1930 年代初,酆悌參加力行社(藍衣社)並任書記,成為蔣介石信任的「復興社十三太保」之一。後因參與密謀刺殺汪精衛,被調離出國,任駐德少將銜武官。1936 年,酆悌回國後進入委員長侍從室,負責政治工作,後再度捲入刺殺張群事件,被調出侍從室。
又據稱酆悌在「412」親共事變期間,曾縱容部下私下釋放已被逮捕的、與之有師生之誼的共產黨首領周恩來。此事後為戴笠密報蔣介石,導致蔣對其信任不再。抗戰爆發後,酆悌被派往常德,任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9月,又被任命為長沙警備司令部司令。
酆悌才德皆不配其位。據華宣恩回憶,張治中下令準備焦土政策時,酆悌正赴副司令唐生明之晚宴,唐生明之妻乃老牌電影明星徐來,擅長肆應,美而多姿,每有宴會,賓客皆趨之若鶩。酆悌官僚習氣極深,很少與部下接觸,高高在上,一味只知享樂,沉迷燈紅酒綠之中,接張治中電令後沒經過深思熟慮,立即傳令參謀處周處長布置長沙焦土事宜。
周處長緊急電知,徐團長、文局長,以及地方自衛隊等開緊急會議。會中酆悌宣布奉主席命令,若日軍進犯長沙,即實施焦土政策,一切實施事宜由周處長擬定方案,經磋商後各位分頭進行,然後他就匆匆離開會場。
最後商定實施的方案,是由警察局盡力勸市民疏散,並防止暴民乘機搗亂;市區內交由警備二團負責行動;因兵力不足,郊區可由地方自衛隊負責放火,放火隊 3 人一組,每組間隔 50 到 100 公尺,汽油可向警備司令部領取,每一組配發一小桶,所有市內各放火組統一由徐團長指揮,聽到拉警報即開始放火。任務完成後,分頭向湘潭退卻。然後在湘潭集結,聽候下一步命令(按軍事規定,敵軍進入城郊 30 華里以內時,即實施「焦土抗戰」政策)
這時,防守長沙的兵力極為薄弱,不論官兵都存有早日脫離不安全地帶的矛盾心理。次日凌晨 2 點,在城內的官兵們,驀然看到四面火起,人心彷徨不已,不知所措。徐團長立即騎車趕往警備司令部請示,豈知到司令部見滿地紙屑雜物零亂,人員已不知去向,僅有3名士兵在捆行李也準備逃走,當然也問不出所以然來。他返回原地,如同熱鍋上的螞蟻,進退兩難,長嘆一聲「走吧」,於是各處士兵也點上火,大火如此一轟而起。
為了逃避大火,華宣恩等隨著人群往湘潭公路撤退,當時的場景宛如人間地獄:
大火之後,湖南民眾哭聲震天,要求懲辦責任者。中央政府為查究責任,特設軍事法庭於 20 軍軍部,派賀國光為審判長,拘押酆悌、徐昆、文重孚 3 人於軍部特務排。3 人得到相當優待,眷屬可隨時會見、送飯。警備兩個團官兵則全部交由二十軍編收。
據參與長沙大火案審理的第九戰區司令部調查室主任張振國回憶,蔣介石限定兩天內調查結案,11 月 18 日的審判結果,原本是酆悌處有期徒刑 10 年,徐昆、文重孚 2 人各判 7 年。專案組報呈最高當局後,蔣介石批示:「瀆職殃民,一律槍決,張治中撤職查辦。」這是蔣介石一人獨裁、踐踏司法的一貫做法,他的硃批如皇帝的諭旨一樣,可讓人活,亦可讓人死。
1938 年 11 月 20 日,長沙大火之後1週,酆悌、徐昆、文重孚 3 人在南門口外侯家塘刑場執行槍決。臨刑前,酆悌說了最後兩句話:「我對不起長沙人民。張主席對不起我。」
據傳,在軍事法庭上,酆悌曾進行申辯,說他是奉張治中命令燒長沙的,但他只得到張的口頭通知,並未有書面命令,致無憑無證,百口莫辯。又有人說,張治中和酆悌素不相睦,因借長沙大火一案置酆於死地,酆悌必死無疑。還有一種說法,張治中很為酆悌叫屈,曾請求蔣對酆從寬處理,然而未成,張為此沉痛的哀嘆:「大錯鑄成,力餘(酆悌字)死矣!」
又據傳說,處決酆悌時,蔣事先叫人轉告酆悌,今後對其妻小家屬當優予撫恤,如果酆悌真有死罪,為何要以烈屬待遇優待其家人呢?蔣介石的作為,完全不顧現代法治和正義觀念,一方面出於策略考量,殺人以平息民憤;另一方面則用儒家倫理治國,以為小恩小惠可籠絡人心。對此,身為下級軍官的華宣恩評論:「國民黨有許多高官官僚習氣極重,只知享受權勢,無視於人民生活痛苦,以至造成上下離心卻是實情。」
三萬條輕如鴻毛的人命,凸顯失敗國家真相
在中國抗戰史上,長沙大火與花園口決堤、重慶防空洞慘案並稱三大慘案(長沙、伏爾加格勒、廣島和長崎為二戰中毀壞最嚴重的城市)。中國抗戰中的 3 大慘案,只有一起是日本人空襲造成的,其他兩起是蔣介石政府自編自演的。事後,日本飛機曾將大火後所攝照片投擲於劫後長沙以及中國其他城市,上印有「請看是誰殺人放火」等中文字樣。
長沙大火一直延燒 5 天 5 夜,3 萬多人喪生,全城 90% 以上房屋被燒毀,共計五萬六千餘棟。據湖南省政府統計室編印的《湖南省抗戰損失統計》估計,大火造成的經濟損失約 10 多億元,約占長沙經濟總值的 43%。被大火燒死的人中,有四千多名來不及轉移的傷患官兵。當時的電報代號為「文」,所以這場二十世紀以來中國最大的火災又稱為「文夕大火」。
熊熊大火中逃命的人們,在擁擠和混亂不堪中,有的被人群踩死、有的被汽車輾死、有的被大火活活燒死、有的人跳入江中淹死。一位帶著孩子的母親躲進水缸避火,雙雙被活活煮死。淒厲的哭喊聲、恐怖的嘶叫聲,連同建築物燃燒時的爆炸聲,交織成為一個悲慘世界。
政府機關被燒毀的有省政府、民政廳、建設廳、警察局、警備司令部、省市黨部、保安處、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電報局、電話局、郵政局、市商會、中央通訊社、中央廣播電臺和在長沙各家報館等大部或全部建築;被燒毀或大部燒毀的學校有湖南大學、明德中學、岳雲農工、楚怡工業學校、第一師範、南華女中、明憲女校、妙高峰中學、省立長沙高中、民眾教育館等 31 所;被毀的銀行有湖南省銀行、江西裕民銀行、上海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十餘家;被燒毀工廠的有 40 多家,損失最大的為湖南第紡織廠。
長沙作為全國四大米市之一,190 多家碾米廠和糧棧僅倖存 12 家半。綢布業損失約 200 多萬元,約占全行業資產的八成。湘繡業四十家全部毀滅。除湘雅醫院外的所有醫院均被燒毀。
大火毀滅了長沙城自春秋戰國以來的文化積累,地面文物毀滅到幾近於零。長沙作為中國為數不多的兩千多年城址不變的古城,文化傳承就此中斷。
《中央日報》在社論中寫道:「長沙近 30 年來,物質、人力欣欣向榮。全國都市中,充實富庶,長沙當居首要。百年締造,可憐一炬。」
救助災民首先需要統計人數。1938 年 12 月 2 日,災民統計基本完成,可對受災人數和遇難人數做出大致預測。1938 年 12 月 3 日《申報》第 4 版〈登記結束〉的新聞報導記載:長沙火災難民,登記結束,統計住所者 2250 人,不住所者 2 萬 3671 名,無家收容孤童 150 人,湘潭、寧鄉等處登記者預計總數在6萬左右。
長沙大火讓「焦土抗戰」策略受到人們質疑。抗戰中最先提出「焦土抗戰」戰略思想的是李宗仁,他曾發表〈焦土抗戰論〉,明確提出:「舉國一致,痛下決心,不惜流盡最後一滴血,更不惜化全國為焦土,以與侵略者做一殊死之抗戰。」李宗仁認為,為抗擊日寇侵略,應當放火燒掉任何可資敵用的財物、設備和房屋,以空間換時間。
蔣介石贊同此一策略。蔣介石在軍事會議上引用拿破崙入侵俄國時,俄國人為抗擊侵略而火燒莫斯科的歷史。武漢淪陷後,蔣在南岳和長沙召開的軍事會議上,一再強調焦土抗戰政策。
長沙大火之後 2 天,中央社發表〈堅壁清野,長沙已成廢墟〉的短評,正面評述:「依據既定計畫,誘敵深入,而成為敵軍進犯目標之長沙,則不得不為堅壁清野之計,使敵縱能深入亦無所得,於是當局自 13 日淩晨 3 時起,即自動毀城。」並宣稱:「此次大火,長沙將無一草一木可以資敵。」
這種自欺欺人、殘酷無情的說法,並不被所有人認同。汪精衛發表一篇反對焦土抗戰的文章,他認為,「如果『焦土抗戰』就像長沙那樣毀滅自己,那還不如不抗戰的好!」此前,汪精衛曾反對焚燒武漢,並致電蔣介石:「武漢如放棄時,除有關軍事之建設物,不能不破壞,其餘如電燈、自來水廠及其他無關軍事之建築物,若悉行破壞,無損於敵而結怨於民,萬乞禁止。」
後來,國民政府放棄廣州之時,縱火焚燒民居、商店,汪精衛又致電蔣介石:「此次廣州放棄時縱火焚燒除軍事設備外,民居、商店亦一律被毀,雖云不以資敵,然民怨已深,將來淪陷區內之工作,必受影響,利害相權,利少害多,告國民書中,焦土一段,可否注意及此……。」汪精衛的看法是,政府不是流寇,不能以抗戰為名隨意毀壞百姓個人財產及戕害百姓之生命:
犧牲是必要的。但近年以來,有許多人橫著一種謬見,以為流寇方法,可以對付侵略,這是濫用焦土政策之最大原因。歷史上以流寇方法對付政府,不是政府將他趕盡殺絕,便是他將政府打倒。這種方法不能為對外戰爭之用。
國民政府內部,並非只有汪精衛反對焦土抗戰。主政浙江、深受蔣信賴的朱家驊也極力反對國軍實施「軍隊撤退時毀壞民間財物」的做法,他在〈對於焦土抗戰與遊擊戰之感想〉一文中說:
正是出於這種想法,朱家驊多次阻止國軍施行焦土政策。1937 年 11 月 12 日,上海陷落後,他被告知杭州守軍接到「即刻出動開挖錢塘江堤,以江水攔截淞滬日軍南下」的密令,軍方正欲實施。他當即一邊嚴厲要求守軍停止部署掘堤,一邊急電蔣介石請其下令制止,這才避免使蘇杭成為澤國。
11 月 24、25 日,朱家驊又接到報告說,市內有人「悄悄劃好了區域,貼上了符號,準備了火油、木材之類放火材料,預備把杭州燒掉」,趕緊去街頭親自詢查。原來是戴笠的別動隊受命執行焦土政策,朱嚴令其立即住手。
12 月 9 日,朱在調職武漢、離開杭州前,特地交代杭州市長周象賢、省警察局長趙龍文等人說:「外邊焦土抗戰的風氣很盛,一旦杭州撤退時,你們一定要防止。」後來,新任浙省主席黃紹竑撤離杭州時,下令在敵軍到達前把杭州全市燒毀,趙龍文等集體抗命才保住這座千年古城。
焦土政策是一種可憐又可恥的自殺行為,於事無補,於敵無害,只能凸顯統治者的無能與冷酷。遭到強大的敵國的侵略,對於弱國來說是不幸的災難;如何應對此種災難,可顯示該國統治者的智慧與勇氣。蔣介石悍然以焦土抗戰為對策,乃是對國家和民族的背叛,他的抗戰只是為了確保自己一人獨裁及國民黨一黨獨裁的權力。
政府的第一功能乃是向民眾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並未得到民眾授權而擅自做出犧牲民眾生命財產決定的政府,注定了會被國民唾棄。儘管是在戰爭狀態、非常時期,但萬條長沙人的人命,在蔣介石和張治中眼中居然輕如鴻毛,難道還不足以說明,國民黨治理的中華民國是一個「失敗國家」嗎?
抗日戰役中,黃河口決堤、長沙焚城,數十萬百姓無辜喪生,課本都寫是殘暴的日軍幹的,真相卻是:蔣介石異想天開的「焦土戰略」。
共產黨搞工人、農民、學生運動,但裡面很少是真的工人、農人與學生。
蔣介石攻陷共產黨老巢,迫使毛澤東殘軍走上長征之路。但,真是課本說的為建國而長征?一本西方傳教士回憶錄透露,根本是擄人勒贖的綁票集團。
在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官方歷史文件裡,你都不會看到以上這樣的記載,因為這是蔣介石與毛澤東刻意迴避的歷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