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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共和國也如此黑暗!」武昌起義功臣張振武,如何淪為「破壞共和」的罪魁禍首?

馮天樂 2022-04-05
那時,黎元洪殺機已萌,但張振武卻渾然不覺。(首圖來源:2011 年電影《辛亥革命》中,演員房祖名飾演的張振武劇照

1912 年,袁世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後,致函黎元洪邀聘人才,內稱:
 

張振武、劉公等 14 人『才識優長,功猷卓著,統祈轉告諸君,聯袂來京,共謀進行之法』。

這看似愛才好士的一道邀請,其中卻暗藏殺機。
 
張振武是湖北著名的革命黨人,時任湖北軍務司副司長。他曾為探尋救國之道留學日本,不但參加過同盟會,也是共進會的骨幹,還不惜變賣家產支持革命。然而,身為武昌起義功臣的張振武,最後卻成了「破壞共和」的罪魁禍首,遭黎元洪、袁世凱秘密處決。
 
這起「民國後第一大冤獄」,得從張振武和黎元洪兩人的仇怨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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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振武本尊(Source: public domain)

 

不滿黎元洪畏畏縮縮,張振武數次聲言要殺了他

時間回到武昌起義之時,大家推舉黎元洪為湖北都督,而黎剛開始卻推辭不就。於是張振武曾數次大罵黎元洪不識抬舉,聲言要殺掉黎元洪以免貽誤後事。雖然黎後來仍接受任命,兩人卻自此結怨。
 
不僅如此,武昌起義爆發後,張振武經常親臨前線,巡視戰況。凡有軍隊自武昌開拔,都先到都督府集合,請「張副部長」訓話。在先前的嫌隙之下,此舉更加深黎元洪的忌憚,認為張有越俎代庖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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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湖北都督時期的黎元洪(Source: public domain)

 

事實上,張振武是擺明了不把黎元洪放在眼裡──1911年11月27日,北洋軍攻陷漢陽,都督府召開擴大軍事會議,有人建議放棄武昌,東取南京作為根據地。黎元洪本來就無意抵抗,故立表擁護。但此時,張振武卻擇刀斫地,厲聲喝道:
 

有敢言退出武昌者斬!

黎元洪當眾被張振武如此頂撞,頓覺顏面無光,但逼於形勢,也惟有改口表示與武昌城共存亡。
 
但連黎元洪都有棄城之意,武昌上下更是人心惶惶,個個準備逃難。為了穩定人心,張振武不顧重傷未癒,騎馬舉刀沿街高呼:「漢陽不守,乃我軍疑兵之計,武昌萬無一失。」軍民聞之稍安。然而,在 12 月 2 日黎明,黎元洪仍然不顧阻攔,率其親信逃至城外葛店。堅持鎮守武昌的張振武聽聞黎元洪出走後,不勝憤慨,怒曰:「黎某如此畏縮,不如乘此另舉賢能。」只不過大敵當前,眾人認為不宜輕易更換都督,此事只得作罷,但越發令黎元洪懷恨在心。
 
革命勝利後,黎元洪已貴為副總統,但張振武仍然看不起他。他認為現在的革命是假革命,革命黨人換來的只是皮毛共和。張振武還組建了一支 60 人的衛隊,出行時衛隊緊緊跟隨,縱然進黎元洪的都督府,也是由自己荷槍實彈的衛隊排崗,令黎元洪甚為不悅,兩人的矛盾日益尖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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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 年 10 月 11 日,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在湖北武昌成立(Source: public domain)

 

設局處決張振武:在共和國用軍令殺人只需五天

黎元洪表面上是個忠厚長者,其實城府極深──為了除掉張振武,同時避免激起革命黨人的強烈反對、揹上殺害首義元勳的惡名,他實施調虎離山之計,派人勸說張振武進京高就。
 
第一次是在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邀請張振武任總統府顧問。總統府軍事顧問官是個虛銜,張對此十分不滿,他責問段祺瑞說:「我湖北人只會做顧問官耶?」張兩次向袁世凱遞屯墾條陳,要求主持屯墾事務。袁為了敷衍張,就給他加了一個蒙古屯墾使的頭銜。

但是張振武要求設立專門機構,向袁世凱討兵要錢時,袁就不予理睬了。張氏在北京無親無故,又無所作為,一氣之下乃決定離京返漢。回到武漢後,張振武要在漢口設立屯墾事務所,屢次向黎元洪索要經費。由於黎之前曾允諾給他一鎮鄂軍,張振武就宣佈要自組一鎮軍隊開赴蒙古,網羅被裁撤的軍官建立將校團。眼看他慢慢聚集了一部分武裝,黎元洪深感留在武漢的張振武,猶如芒刺在背,乃再次派人勸其進京,並贊助 4000 元為其旅資,並虛情假意地說:「對於張君可撫心自問,並無一些相待不好之心。」

此時,黎元洪殺機已萌,但張卻渾然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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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 年 3 月,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3 年由國會推選為第一屆大總統(Source: Jindaihua via Wikimedia / CC BY-SA 3.0)

 

1912 年 8 月 10 日,張振武一行十餘人進抵北京。11 日,黎元洪密電袁世凱,以結黨、貪污為由,要求處決張振武和將校團團長方維:「張振武以小學教員贊同革命,起義以後充當軍務司副長。雖為有功,乃怙權結黨,桀驁自恣。赴滬購槍,吞蝕鉅款……元洪愛既不能,忍又不敢,迴腸盪氣,仁智俱窮。伏乞將張振武立予正法,其隨行方維,系屬同惡相濟,並乞一律處決,以昭炯戒。」黎還說自己「撫馭無才,致起義健兒變為罪首」,請給處分。
 
黎元洪對別人耍陰謀詭計也許能稱得上高手,但對老謀深算的袁世凱來說,簡直是小巫見大巫。袁便借此事順水推舟,來達到自己鎮壓革命之目的。
 
13 日,黎元洪又來電催,並派秘書饒漢祥等進京謁見袁世凱,請求即日處決。15 日,袁世凱電告黎元洪:「已命令軍政執法處將張振武等人緝拿,即按軍法懲辦。所請處分,應勿庸議。」當日袁世凱以「蠱惑軍士、勾結土匪、破壞共和、圖謀不軌」的罪名,派段芝貴將張振武及方維逮捕。
 
其實,袁世凱的命令中暗藏玄機:「查張振武既經立功於前,自應始終策勵,以成全之。乃披閱黎副總統電陳各節,竟渝初心,反對建設,破壞共和,以及方維同惡相濟,本大總統一再思維,誠如副總統所謂愛既不能,忍又不可,若事姑容,何以慰烈士之英魂?不得已即著步軍統領、軍政執法處處長遵照辦理。」
 
「遵照辦理」四字真是神來之筆,袁氏意在表明他是「遵照」黎元洪的要求處理此案。如此一來,袁世凱就將殺害辛亥元勳的責任,全部推到了黎元洪身上。誠如袁世凱的親信陳宧對袁氏所言:「此一舉可張大總統之聲威,隳副總統之名望,人必謂張、方被戮,黎元洪殺之,非大總統殺之也。藉此可易湖北都督。武昌方面,革命文武人物,推戴副總統者,群相解體矣。」
 
可悲的是,張振武對黎元洪和袁世凱的陰謀一無所知,不知禍之將至。8 月 15 日晚 10 時許,張振武與在京鄂籍軍人,一起宴請段芝貴等北洋將領,希望消除以前的隔閡。酒闌人散,返回賓館途中,張在北京前門棋盤街牌樓下為伏兵逮捕,並解送至軍法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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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華門,以及俗稱「棋盤街」的廣場(Source: public domain)

軍法處處長陸建章向張振武宣佈:「大總統接副總統密電,謂張振武率黨徒方維在京謀不軌,破壞統一,即行正法。」張振武問:「何以執行如是之速?」陸建章答曰:「某部次長由府中來電話,令到即槍決,免生枝節。予執行職務,所知者此耳。」。
 
於是,陸建章未經任何法律手續,就將張振武以「反對建設,破壞共和」、方維以「同惡共濟」的罪名,宣判二人死刑,於 16 日凌晨秘密處決。
 
據說,張振武死前寫了三封遺書,其中一份是給黎元洪的,信中稱:
 
「元洪足下:我能手造中華民國,自起義以至今日,實屬儻來之歲月,死生久置之度外矣。但恨不死於戰場而死於讎仇之手耳。好一個愛既不能,忍又不可!足下如再愛我,請將我全家殺戮,使一家骨肉聚首九泉,振武感激不淺。足下之待英雄真是神聖不可侵犯。古人云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言念及此,肝腸寸裂,暗無天日之世界,我亦不願活矣。總統不交法庭而下軍令,不以刀殺而以槍斃,不赴法場而赴暗室,死後有知,當為雄鬼以索其命。」。
隨後,執法人員把張振武押往執法處偏僻的西跨院,綁在一棵一人高的木椿上。張振武不禁仰天長嘯:「想不到共和國也如此黑暗!」隨即飲彈而亡。與此同時,方維亦於城外被害,此乃民國成立後的第一大冤獄。在禮崩樂壞,綱維橫決的社會中,「有槍就是草頭王」,法律對手握重兵的軍閥而言,只是一紙空文而已。
 

袁世凱享漁翁之利:先「遵照辦理」黎元洪之求,又厚葬張振武

當時,湖北籍參議員劉成禺、時功玖、鄭萬瞻等人尚在為營救張振武而四處奔走,孰料張氏早已遇害。目睹張振武死後的慘狀後,時功玖忍不住撫屍痛哭:「這是冤獄!我們要替振武報仇,要報仇!」
 
16 日清晨 8 時,劉成禺、張伯烈、孫武、鄧玉麟、哈漢章、時功玖等湖北籍革命人士同往總統府質問。袁世凱親自出見,他說:「這件事我很抱歉,但經過情形諸君當已明瞭,我是根據黎副總統的來電辦理,我明知道對不住湖北人,天下人必會罵我,但我無法救他的命。」袁世凱的答詞令孫武等人無可奈何,彼等深知黎元洪與張振武之間的過節,只得憤憤而退。
 
袁世凱命人將張振武、方維二人屍首好生收殮,並為渠等購買上好的棺木,送到長椿寺停靈。袁世凱又以大將之禮厚葬張振武,並出資三千元為賻禮。
 
同日北京陸軍部電覆黎元洪,表面上讚許他為民除害,實際上再度推卸責任:
 
「奉大總統令:真電悉。張振武起義有功,固當曲予優容,寬其小眚,乃複盅惑軍士,勾結土匪,破壞共和,昌言不軌,實屬擾亂大局,為民國之公敵。躊躇再四,未便加以寬典,留此元憝,貽害地方,已飭步軍統領、軍政執法處將張振武並同惡共濟之方維查拿,即按軍法懲辦。此外隨行諸人,已飭酌給川資,俾歸鄉裏,以免株連。副總統為保全治安起見,自有萬不得已之苦衷,杜漸防微,為民除害,足以昭示天下,所請處分,應勿庸議。等因,相應奉達。」
事後,湖北籍參議員劉成禺、時功玖、鄭萬瞻等人仍不甘心,他們隨後向臨時參議院提出質問和彈劾。劉成禺指出:「現在政府殺人之手續,基本和強盜行為沒有區別。如果這樣下去的話,今後凡是民國起義之元勛,都可以一一捕殺,任憑某人為帝為王矣!」
 
參議員的彈劾,令袁世凱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他遂將黎元洪推出來卸責。為了離間黎元洪與同盟會的關係,袁更將黎的來電公之於眾,令黎無法辯駁,只能依附袁世凱。
 
袁世凱的操作,順利讓情勢轉為對自己有利──黎元洪成了眾矢之的。孫中山致電黎元洪稱:「振武之誅,系由鉤電。悲痛之下,肉顫心摧。」22 日,同盟會宣佈革去黎元洪同盟會協理職務,並開除黨籍。不僅如此,以黎元洪為黨魁的共和黨內,也掀起了倒黎風潮。儘管黎又洋洋灑灑寫了千言的電報,羅列張振武「侵吞公款」、「擁兵自衛」、「串謀煽亂」、「廣納姬妾」等十五大罪,試圖為自己洗刷惡名,但也只是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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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 年,孫中山(右)與黎元洪(左)在武昌合影(Source: public domain)

當時就有一些有識之士意識到,張振武案表明當時執政者缺乏法治精神。如《民立報》指出:「共和國家全賴法治,惟法律乃能生殺人,命令不能生殺人。惟司法官乃能執法律以生殺人,大總統不能出命令以生殺人。今以民國首功之人,大總統、副總統乃口銜刑憲,意為生殺。」民國建立了,但法制難覓,人治猶存。
 
《亞細亞日報》更尖銳地指出,民初的法治水平比清末更壞:「當前清專制之時,汪兆銘(汪精衛)謀刺攝政王,事發之後,搜得鐵甕累累,證據如山,審判之結果,猶僅予以監禁。萍鄉之役,胡瑛、朱子龍、劉家運回應於武昌,事發被繫,亦僅予以監禁十年。」前清對待革命黨人尚能稍顧法律,對革命黨人還不致動輒誅殺;民國的總統和副總統卻藐視法律,濫施刑戮,實在令人扼腕。
 
8 月 27 日,張振武的靈柩經火車運抵漢口大智門車站,後厝於武昌抱冰堂。次日,黎元洪前往祭奠,親致遺屬賻禮二千元,並送上一副輓聯。其聯曰:「為國家締造艱難,功首罪魁,後世自有定論;幸天地鑒臨上下,私情公誼,此心不負故人。」
 
拜祭之後,黎元洪竟於靈堂內失聲痛哭,其情其景,令在場者為之動容。不僅如此,黎還當面安排,每月給張家屬恤金三十元,至張子自立止。另送二千元給張子,作為進京讀書費用。對張母,則三節饋贈,贍養終年。黎元洪雖然不如袁世凱老謀深算,但其政治演技也算是高超的了。
 


[1] 京畿軍政執法處擁有的權力比司法部更大,直接向總統負責。在政府的編制中,甚至根本無法找到其組織法規,可見其地位非比尋常。

參考資料
  1.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全四冊),商務印書館,2017年。
  2. 李新、李宗一主編,《中華民國史第二卷(1912-1916)》上,中華書局,1987年。
  3. 葉曙明,《大國的迷失:帝制崩潰後十字路口的中國》,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
  4. 張程,《總統們:民國總統的另一面》,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1年。
  5. 禪心初,《北洋覺夢錄:袁世凱卷》(上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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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馮天樂
刊登日期 2022-04-05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