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 年,清國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確定割讓台灣,這是台灣命運劇烈變動的一年,台灣人民在這場變局中,如何獲得被割讓的消息?對於新的外來統治者有哪些意識與行動?對日本人有什麼想像?而對於抵抗外來政權的領導者及參與者又有什麼評價?
似曾相識,日人再臨
一八九五年日本依《馬關條約》接管台灣,五月二十九日日本軍從澳底登陸,引發台灣各地程度不一的抵抗。同年六月十四日日軍轉進台北,十月二十一日攻入台南,戰事持續五個月之久。當時日軍判斷,除台灣「蕃地」外,僅剩恆春、台東等地尚未歸順,濁水溪以南仍有殘餘清軍,其餘幾乎已經沒有大規模的反抗勢力,因此選在十一月十八日宣布「全台底定」。
為了征服台灣南部的恆春,日本派遣第二師團的一個大隊由海上登陸社寮(今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村)。日軍登陸社寮後,只見群眾議論紛紛,突然有人排開眾人遞上紙狀,上頭寫著:「溫厚篤質,能守我命,因此賜給銀三十兩及鹽三袋。」文末署名「台灣蕃地提督西鄉從道」。
此外,也有民眾帶來豬、雞等物品勞軍。之後還有民眾帶著「日之丸」旗前來,旗子上用片假名寫著:「妥善保存此旗者,皆歸順日本之人。」也有人拿來照片,從影中人所穿著的短外褂判斷,推測是明治初年留下來的影像。恆春半島上的民眾,對於日軍似乎並不全然陌生。而後,日軍在恆春設立台南民政支部恆春出張所,委任瑯嶠十八番社總頭目潘文杰(Jagarushi Guri Bunkiet)為「事務囑託」,調解南部各族歸附日本政府。
相較於戰事激烈的北台灣,台灣南部的局勢較為平和,除了小型的反抗外,並沒有出現大範圍的爭戰,特別是在台灣南端的恆春區域,相形之下更是平靜。恆春地區的居民為什麼會擁有日軍遺留下來的物品?這位被命為事務囑託的潘文杰又是何種來歷?這一切要從外人與台灣南端原住民的初相遇開始談起。
大頭目卓杞篤
一百五十年前的恆春半島,是一個尚未受到「國家」統治的地區,越境拓墾的漢人向長居於此的原住民納稅,取得土地使用權。然而,這樣的關係,卻在十九世紀末短短二十多年間,因外人的涉入而瓦解。一八六七年美國商船羅妹號(Rover,又譯作探險者號)在台灣南部恆春半島觸礁沉沒,遇難的船員們遭到龜仔角社的原住民襲擊。這起船難事件為恆春半島日後的命運揭起序幕。
由於當時楓港(今屏東枋寮)以南的區域並不在清帝國的管轄之內,清廷官方無法也並不打算處理,遇難的船員家屬只好委託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 1830-1899)前往交涉。李仙得出生於法國,在娶了美國籍的妻子後歸化為美國人,並曾以北軍的身分參與美國南北戰爭,戰後轉任外交官員,在一八六六至一八七二年間擔任美國駐廈門領事。
為了處理上述的船難事件,促成李仙得有機會三度會見當時瑯嶠十八番社的總頭目卓杞篤。當時卓杞篤與他的族人控制了串聯恆春與台東的「瑯嶠、卑南道」一段的沿線,這是過去漢人與原住民往來兩地時的必經要道,往來客旅常需要尋求卓杞篤的保護。
一八六七年十月,兩人第一次碰面,李仙得描述卓杞篤是個年約五十歲的男子,
「他的舉止很從容,語言極為諧合。他的樣貌很討人喜歡,展現極強的意志力與不屈不饒的精神。他的性格樂觀。個子並不高大,甚至可算是矮小,但肩膀寬闊,體格結實。頭髮灰色,依漢人樣式剃掉前額部分,留著一條小髮辮」
「不過,他衣服的樣式是其種族所特有的,在各方面都與漢人不同」
在幾次會面後,李仙得取得卓杞篤的信任,獲得卓杞篤的允諾──往後外籍船難者只要以紅旗為信號表示友好,原住民將協助將船難者送至瑯嶠的漢人聚落,使船難者可以輾轉透過台灣官府重返家園。
一八六九年二月,李仙得再次拜訪卓杞篤,確認兩年前所締結的口頭協議;在卓杞篤一方的要求下,他們將先前口頭約定的內容,付諸文字製成文件。茲節錄該份記錄的一部分如下:
一八六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射麻里村莊,卓杞篤統領下的領域。
在瑯嶠以南十八社頭目卓杞篤的要求下……。我,李仙得,美國駐廈門與福爾摩沙領事,以此作為我與前述的卓杞篤,在一八六七年所達成協定的備忘錄,並由美國政府批准,以及我相信駐北京的外國公使們亦一致贊同,此即為:
遭船難者將受到卓杞篤統領下十八社之任何一社的友善對待,如可能,他們(遭船難者)在登岸前應展開一面紅旗。有關壓艙物與水時:船隻想要補給,要派船員上岸,必須展開一面紅旗,且必須等到海岸上也展現同樣的旗幟,否則不得上岸。即使那時,亦僅侷限於指定地點。……在這些條件之外登岸的人士,則是自冒風險。我認為他們若被土著騷擾時,不得向其政府尋求保護。在那種情況下,其安危將無法受到保障。
李仙得,美國領事
見證人:福爾摩沙南部海關稅務司滿三德先生
見證人兼翻譯員:必麒麟
這份文件可以說是台灣原住民第一次與外國人簽訂的條約。在此次會面中,李仙得準備了一些禮物送給卓杞篤,包括一百八十碼(約一百六十四點六公尺)的紅色羽緞、一把小手槍、一支單管獵槍、一支矛、象牙小望遠鏡、玻璃珠、若干戒指、手鐲及一箱琴酒,這讓卓杞篤有些意外,也相當感動,他對李仙得說了段意味深長的話:
你們帶來這一切若是為了收買我,那是無謂的擔心,因你已有了我的承諾。不過,你若送我這些禮物,以作為友誼的紀念物,那我很樂意接受。當然,話我們都會說,但誰能見到各自的心呢?
透過卓杞篤的話語,除了可以看出這位瑯嶠十八社的總頭目相當重承諾外,也反映他對人情世故的觀察與感受。
一八七一年十月,琉球島人因船難遭高士佛社與牡丹社人殺害,一八七二年二月,李仙得再度前往台灣會見卓杞篤。在這次的會面中,卓杞篤對李仙得說:他很高興見到李仙得,自從一八六七年見面以來,他便盡力遵守彼此間的約定,他說該份協議是他最寶貴的財產,但在那之後,他轄下的海岸曾發生過兩次船難,船員卻沒有揮舞紅旗。他連同船上的漢人船員一體保護送交給李仙得,但遺憾的是他並不知道這些人最後是否平安被送至李仙得手中。
李仙得表示,他所保護的人雖然不是美國人,但同屬友好的盟國,他們很感激,也曾送禮物給他。卓杞篤說,沒關係,人平安就好,又說,他老得很快,隨時都可能死亡,希望和李仙得每年冬天都可以見一面,不然他的族人可能會忘了兩人之間的協議。
期間,李仙得的混血通譯(父親是漢人,母親是原住民)透露,幾次船難的救助,有關船難者生活所需的費用,都是卓杞篤自己出的,而他事後並未收到任何報償;雖然卓杞篤相當富有,並不在意酬金,但若他得知他所救的人都已安全到家,他會相當高興,不過卻始終未傳回任何訊息。
在這次的會面中,李仙得察覺到卓杞篤的難為與權威的下降。雖然卓杞篤是瑯嶠十八社的總頭目,但實質上比較像是各部落聯盟所推舉出來的總領袖,負責協調各部落事宜、仲裁糾紛,對於非直轄的其他部落,並沒有那麼強的約束力。
在雙方達成協議後,卓杞篤依約協助遭受船難的外籍人士,然而遭遇船難或行經台灣南端的船隻,經常不遵守先前的約定高舉紅旗,甚至擅自上岸走動,這些都讓卓杞篤在各部落間承受極大的壓力。
卓杞篤信守對李仙得的承諾,協助轄下海岸的船難者,也慷慨支應相關支出,雖然卓杞篤本人可能不介意,但相關的部落與社人因為無法獲得「預期」的禮物而心生不滿,而船難者也並未依約舉紅旗、不上岸,加上獲救後並未傳回口信,在在都對卓杞篤的威信造成損害。這次是李仙得與卓杞篤兩人最後一次碰面,卓杞篤在一八七三年過世,來不及見到之後南台灣的大變局。
琉球人船難與牡丹社事件
一八七一年的琉球人船難事件,導致日本在一八七四年派兵征討台灣南部原住民,也就是後來所謂的「牡丹社事件」,不僅對台灣近代史的意義重大,也對日後整個東亞世界的發展影響深遠。
一八七一年,四艘分屬宮古島與八重山島的朝貢船,在由琉球那霸港返航的途中遭遇颱風,其中一艘漂流至台灣屏東。當時船上有六十九名乘客,其中三名在上岸的途中溺斃,其餘的琉球人在登陸後遇到了兩名漢人,經詢問後,兩名漢人告訴他們:「往西方有大耳人,會砍頭,應往南方走。」
但這兩名漢人雖然一面帶著琉球人南行,卻又一面搶奪琉球人身上珍貴的衣物,使得琉球人對這兩名漢人產生戒心,認為他們恐怕是盜賊之類,要他們往南方恐怕有詐,便與兩人分道揚鑣,改往先前漢人警告有大耳人的西方走去。
不久,琉球人見遠方似有人煙便向前走去,進入一個有十五、六戶人家的聚落,有男有女,耳朵幾乎垂至肩膀。這些居民提供一行人食宿,並在晚上以芋頭與米煮了兩鍋飯給他們當作宵夜享用。然而,到了半夜,突然有人拿著火把、握著刀進入屋內,奪走了他們身上剩餘的物品。第二天早上,部落裡的五、六名男子帶著武器,向琉球人表示他們要上山打獵,要琉球人在他們回部落前千萬不能離開。琉球人心想又遇上了壞人,因此決定兩人一組分散逃離。
逃了大約四、五公里,遇到一名七十多歲的老翁,似乎可以辨別他們是琉球人,還問他們是從首里還是那霸來的,琉球人因此感到親切,便前往老翁家休息。然而,不久部落的居民追了上來,從屋內抓了幾個人在院中斬首,而部分琉球人則在山中被殺害,最後只有十二人在老翁的協助下,逃往老翁的女婿家暫住四十多日。
後來在這對翁婿的協助下,走陸路、搭小船,花了四天的時間來到鳳山縣境,後在官員的護送下前往台灣府城,清朝官員並協助他們搭大輪船前往福建進入琉球館,歷經一番周折終於返回琉球。根據後人推測,琉球人的某些舉動,如私自離開等,可能觸犯了大耳族人(高士佛社人)的禁忌,或對琉球人的行動不解產生疑慮,因而先下手為強地殺害琉球人。
後來日本鹿兒島縣參事請求天皇為此事出兵問罪。「日本為琉球人向台灣原住民出兵問罪」這件事,涉及的層面相當複雜。
首先,當時琉球與日本、中國的關係相當曖昧,雖然琉球在一六○九年被日本薩摩藩征服,成為薩摩藩的藩屬,但琉球仍同時是明國的藩屬,後來也仍為清國藩屬,這種「兩屬」的情況一直沒有解決;其次,此時清廷在台灣的勢力僅止於枋寮以北,船難的發生地點與肇事的排灣族,並不屬於清廷的管轄;再者,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內部有藩閥競爭問題,此時出兵台灣,正好可以成為宣洩舊中下士族不滿的管道。
這些層層交織的複雜因素,促成日本出兵,在台灣史上稱此事件為「牡丹社事件」,在日本則稱為「台灣事件」。而先前所提到的李仙得,其南台灣經驗,正是影響這次日本決定出兵台灣的關鍵。(待續)
本文選自玉山社出版《「小的」與1895》(2015/05/27)
本書特色:
1.1895年,這台灣命運劇烈變動的一年,看台灣人民在當時「宰相有權能割地」的時空背景下,如何因應時代的變局。
2.從仕紳、文人的詩文,以及庶民社會流傳的歌謠、俗諺等,拼組出台灣人民在面對時局遽變時的各種面向。
3.繼《「小的」台灣史》之後,再次以尋常百姓的角度書寫台灣歷史。
策畫者簡介
戴寶村
一九五四年出生在北海岸,現在新北市三芝區、舊名「番社後」的地方。濱海生長的背景,鄰近的淡水又是山河海交會與歷史元素豐富之地,促使他鑽研於海洋史領域的探究,著有《清季淡水開港之研究》、〈近代台灣港口市鎮發展〉(博士學位論文)、《近代台灣海運發展——戎克船到長榮巨舶》、《台灣的海洋歷史文化》等專著。另著有政治史通史類書籍、淡水河流域史、高雄陳家家族史、客家族群史、縣市鄉鎮志書、諺語歷史文化、北台灣歷史文化,乃至中學教科書等。
撰文者簡介
潘繼道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現任國立東華大學台灣文化學系副教授。研究領域為東台灣原住民族史、東台灣歷史文化。著有《國家、區域與族群—―台灣後山奇萊地區原住民族群的歷史變遷(1874-1945)》、《清代台灣後山平埔族移民之研究》、〈近代東台灣木瓜番歷史變遷之研究〉、〈花蓮地區日治時期慰靈碑遺跡初探〉等。
蔡承豪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學博士(歷史學),現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副研究員,主要擔任台灣史研究及展覽規劃。
李進億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學博士(歷史學),現為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研究領域為台灣環境史、台灣區域史與歷史GIS。
蔡蕙頻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博士,現為國立台灣圖書館編輯。著有《不純情羅曼史:日治時期台灣人的婚戀愛欲》、《沒有電視的年代:阿公阿嬤的生活娛樂史》(合著)、《好美麗株式會社:趣談日治時代粉領族》等書。
陳慧先
現為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研究領域為日治時代台灣史、台灣原住民史。著有《丈量台灣――日治時代度量衡制度化之歷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