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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率領朱一貴舊部揭竿而起,吳福生為何要反清?

2024-05-22

歷史中,通常有兩種鮮明的角色最為世人所記:一是所謂政權爭奪勝者,或所謂的有為者;二是重大挑戰失敗者,又稱作「敗寇」。這些人在事件上交手,隨著時光遠去,最終留下往往僅是史書上隻字片語。

在「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清治臺灣,就有許許多多的失敗者,有些甚至被湮沒在其餘更大的歷史事件中而鮮為人知──吳福生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藉著朱一貴的名號反清

先將時間回到 1732 年,只有一府六廳(臺灣府/臺灣縣、諸羅縣、鳳山縣、彰化縣、澎湖廳、淡水廳)的年代。那年正是雍正十年,臺灣發生吳福生事件。《臺灣通史》〈經營紀〉中如此記載:
 

十年春三月,鳳山吳福生起事,攻埤頭。守備張玉戰死。原任總兵王郡率軍平之。

相比於十年前朱一貴所率領的事變,這段描述顯得十分簡短。然而,吳福生可以說是打著朱一貴的名號反清,但他為何要在事件爆發後十年才再次起事?朱一貴和吳福生兩人的關係又是如何呢?

連橫的《臺灣通史》〈列傳二〉是這麼描寫吳福生:
 

吳福生,鳳山人,往來南北。或曰,朱一貴之黨也。一貴敗後,福生謀復之。

從中就可以窺見吳福生和朱一貴之間的聯繫,繼續看列傳中對接下來事件經過描寫:

雍正九年冬,大甲西社番亂,總兵呂瑞麟率軍討,郡中空虛。越年春三月,福生以番亂未靖,圖起事,其友商大概等從之。且議曰:『今若潛集黨羽,乘不意,襲陴頭,則一鼓可得。』陴頭距鳳治十餘里,商賈輻輳,為今縣城。二十八日,福生樹旗於家,至者百十數人,夜襲岡山汛,焚之。翌日,復焚舊社汛。鳳屬震動。虎頭山、赤山皆樹旗應。四月初三夜,福生率眾攻陴頭。守備張玉、把總黃陞拒守,不得入。…初六日歸郡,戮之。又數日,福生、大概等三十餘人悉被捕,解省訊,亦戮之。

也就是說,吳福生起事大概就是從雍正十年三月底至四月初(1732 年四月下旬至四月底),大約一週多的時間。前因大概是彼時政府正派兵鎮壓於中部的原住民部落大甲西社事變,而鳳山城本身防務空虛;結果起事後被官府打敗並抓獲,吳福生與同夥三十多人皆於審訊後處決。
 
率領朱一貴舊部揭竿而起,吳福生為何要反清?-1
《重修鳳山縣志》收錄的鳳山縣城池圖 

推翻政府,只因為和好兄弟們「臨時起意」?

吳福生在事件後相關供詞,收錄於《明清史料戊編》。這是一套中研院史語所在 1930 年代陸續出版史料彙編,收錄自明末到清初的官方文檔,並以天干序數排列。史料彙編中含有不少事變後主謀口供,吳福生身為首腦,與他幾位同夥都列於其中,這位民變首領是如此「招供」的:

「小的平和縣人現住鳳山,今年三十八歲。並無祖父母、父母、伯叔、兄弟姊妹,只有兩個兒子。長名愿仔,年十歲;次名咏仔,年八;並無女子,是自己單屋居住,沒有同居的。臺灣並無親屬,只有三間草房、兩甲田在臺灣地方。小的向因流蕩與吳愼、林好、許籌們往來。」

「今年正月間,林好來小的家裏。小的一時起意對林好說,如今北路番子做歹,府城官兵虛少,乘此時候我們亦去做吧。那林好們依允就去會楊秦,約定二月十八日同到小的家結拜兄弟,推小的做大哥、林好二哥、吳慎三哥、楊秦四哥、許籌五哥,又推小的做元帥。小的見楊秦識字,與他為副元帥。林好、許籌、吳慎俱是國公。林好請謝倡做軍師,買紬與他(林好)造扎付,是黄青白三色,分中、左、右三營。小的是中營,林好、吳慎是左營,楊秦、許籌是右營……」

「那燒崗山日子,謝倡原擇是三月二十八日起事。因招人不到,二十九日夜見有林好們各人来,小的就同林好、吳愼、許籌、蔡國、莊玉、李却、謝亮、李誠、陳宗、論仔、顏孝、盧夏、林祿、陳驥、楊佛恩、麟哥、陳而、吳宋、胡應珍、陳蔭、林連、吳轉、吳光、蔡福、顏景、陳外、李養二十八人各執竹篙鎗同到崗山營放火、呐喊要搶軍器。那兵有受傷,小的夥裏亦有受傷。三十早,燒舊社、午後燒猴洞,沿途招人。到初二早,燒石井汛,大家搶有軍器,小的也搶一把腰刀到板桂橋派飯。由淡水溪走下埤頭先。是月,林好有與鳥眼賽,即黃賽商量招夥,小的就同林好去會烏眼賽,約他同攻埤頭⋯⋯」

從供詞可以發現,吳福生本人可能跟朱一貴牽涉關係不大,但不排除隨他起事的人曾是朱一貴追隨者。以史料來看,整起事件或許可以說是臨時起意,畢竟人員編選也是從吳福生身邊所熟悉的哥們開始,最後好像成為「三人成虎」的狀態。另外,大部分「從犯」都是在臺灣無親無故的壯年單身男子,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識字。而供詞中所謂「北路番子做歹」,是指前面所提一起中部原住民族反抗事件,即「大甲西社事件」。

話說如此,這份供詞的真實性也有待考證。雖然開頭曾說道:「署福建總督臣郝玉麟、福建巡臣趙國麟謹奏:臣等會同訊問吳福生供:」但訊問方式百百種,誰也無法保證這些話是否是吳福生經嚴刑拷打後脫口而出的。

不過,這股「臨時起意」的風氣,正是事變中非常有趣之處。按理說,這樣有房有子的成年男性,不太可能是作亂首腦。但為何好好的生活不過,吳福生要「想不開」反抗政府呢?或許可以從他「結拜」起事的風氣開始說起。
 

爆發民變的各種原因

清治臺灣初期,政府明令禁止有家室者攜家帶眷赴臺開墾,而造成許多「羅漢腳」滋生事端使社會狀況不穩。這樣的描寫也可以在朱一貴事件時抵臺主政長官藍鼎元所著《平臺紀略》看到:當時他曾上奏反對禁止攜家帶眷。他主張,不准家眷渡臺造成社會上男性不易管控,並建議應該將政策做調整,開放有家室者移墾而限制單身者。

這樣的政策是否真的能成功減少反政府事變?其實不得而知。由於民變發生原因錯綜複雜,透過政策減少社會上的壯年單身男性人口、讓更多人能「安居立業」只是其中一種方式。

再者,民變並不僅在臺灣發生。在福建、廣東一帶,較不受政府有效控制,且處於資源匱乏又人口稠密地方,許多民眾都會透過武力解決紛爭。而當民間稍有掌握與政府能抗衡武力下,在面對政府欺壓時,就更有可能也結夥反抗。

此外,參與協助政府平亂一群人──「義民」,也是另個吸引許多討論的議題。「義民」在清代臺灣,是指與政府合作、協助政府平息民變的群體。

「義民」參與民變的動機不盡相同,同時義民的身分組成複雜,從客家人、漢化原住民/平埔族、原住民族……各個族群皆有,他們協助政府平亂的動機,也不盡然是所謂「勸諭」,願意動員的動機更有可能是因為「保衛鄉土」等原因。另外可以發現,透過分化再依序擊破是大清帝國政府處理地方衝突議題上的常見做法。

正因如此,在分析民變事件時,除了釐清前因後果,更要了解當時的社會背景。往往一起事件的爆發,背後都隱含著龐大的歷史因果與時代脈絡。
參考資料
  1. 藍鼎元,《東征集》,1721(四庫全書版)
  2. 黃鴻壽,《清史紀事本末》,1915
  3. 劉妮玲,《清代臺灣民變研究》,臺北:師範大學,1983/09
  4. 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編,《明清史料 戊編》,臺北:中央硏究院,1987
  5. 連橫,《臺灣通史》,臺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0
  6. 鄧孔昭,《臺灣通史辨誤》,臺北:自立晚報,1991
  7. 林偉盛,《羅漢腳—清代臺灣社會與分類械鬥》,臺北:自立晚報,1993
  8. 謝國興,《官逼民反—清代臺灣三大民變》,臺北:自立晚報,1993
  9. 王幼華,〈原鄉再現與認同歧異:清代臺灣民變論析〉,《興大人文學報》Vol.40,臺北:2008/3
  10. 孫連成,〈有關清代臺灣義民研究探析〉,《歷史教育》Vol.16,臺北:2010/6戴寶村策畫,《“小的”臺灣史》,臺北:玉山社,2012
延伸閱讀:
1.《臺灣通史─原文 +白話文注譯》
      
連橫著,蔡振豐 、 張崑將等譯,點此購買
2.《臺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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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作者 江張源
刊登日期 2024-05-22

文章分類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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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亂世中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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