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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把馬克吐溫認成馬克思、連金庸都得隱姓埋名? 戒嚴時代的荒謬禁書查緝

馮天樂 2022-03-15
戒嚴時期,情色書刊也是查禁的對象(Source: 中央日報,國家文化資料庫

1949 年 5 月 19 日,時任臺灣警備總司令的陳誠頒佈《戒嚴令》,宣佈臺灣地區處於「戰時動員狀態」,人民的言論、思想、出版、結社、遷徙等自由至此蕩然無存。6 月 21 日,國民黨政府又頒佈《懲治叛亂條例》,將意圖顛覆政府者處以死刑,預謀者處以有期徒刑,藉此嚴懲「叛亂分子」。此後,臺灣經歷長達 38 年又 56 天的戒嚴時代,創下 20 世紀戒嚴時間最長的世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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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戒嚴令,開啟了臺灣史上最久的思想禁錮(Source:公有領域)

 

在《戒嚴令》之後,國民黨政府又制定了大量法令,以鉗制人民思想,鞏固威權統治。民眾往往動輒得咎,被指控違反「XX 管制辦法」、「XX 懲戒法令」,或被扣上一頂「私通共匪」的紅帽子而大禍臨頭。
    

錯把毛姆當毛母──荒腔走板的查禁行動

在戒嚴時期,凡是涉及馬克思、列寧的書刊均在查禁之列──當時國民黨兵敗如山倒,失去中國大陸,退守臺灣孤島,不免草木皆兵,聞共色變。誠如龍應台在《大江大海一九四九》中所言:「很多殘酷,來自不安。」不過,鎮壓機器一旦啟動,便會揚起滾滾沙塵,乃至錯殺良民──有人只是讀了一本左翼作家的書,就被長期囚禁在火燒島(綠島)。    
 
由於當局頒佈的查禁標準寬泛無邊,特務可以隨意判定誰有「嫌疑」,然而特務的素質極差,不乏胸無點墨之輩,使得查緝過程中鬧出不少笑話。比如《時事雜誌》的創辦者童軒蓀及公司的員工們一同被捕,童軒蓀問及原因,才知道特務從他家抄出一本《湯姆•索亞歷險記》,而特務居然把作者馬克•吐溫誤看成馬克思。
 
無獨有偶,作家陳映真被警總逮捕時,偵訊人員質問他:「你家裡為什麼有馬克吐溫的書?」陳映真顯得一頭霧水,偵訊人員才終於挑明了原因:「那馬克•吐溫不是馬克思的弟弟,不然是什麼?都是馬克什麼的。這代表你思想根本左傾。還不趕快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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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刊的查禁,是國家思想鉗固的重要一環。(Source:KaurJmeb,wikimedia

 

被「馬姓作家」牽連的事蹟還沒完:有人從國外帶回德國社會學家韋伯的書,在機場全被查緝人員查扣。原因很簡單,韋伯的名字也叫馬克思。但其實馬克思•韋伯的理論是批判卡爾.馬克思的,只是查緝人員不學無術,逢「馬」必反而已。    
    
更荒唐的例子比比皆是,諸如:英國作家毛姆的書不能入境,因為會令人聯想到「毛澤東的母親」;帶中國古籍《毛詩》入境,竟被當成「毛澤東的詩」沒收。甚至連法國作家左拉也未能倖免。左拉是批判現實主義文學的大師,卻因為姓名發音接近「左」,被當作左派,著作也成了禁書。
    

連金庸也遭殃──誰是附匪文人?      

即使圖書的內容沒有政治問題,往往也難逃被查禁的命運。1951 年鐵風出版社出版的《三民主義問答》,完全符合官方意識形態的標準,但仍在隔年遭到查禁──因為這本書自左至右排印,有違總裁 「中文應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書寫」的訓示。
 
1951 年,當局又出臺新規定:「共匪及已附匪作家著作及翻譯一律查禁。」結果,五四運動以來的左翼作家,或在1949年未追隨國民黨政府來臺者,如魯迅、巴金、茅盾、老舍、沈從文等人,由於他們「身陷匪區」,屬於「附匪文人」,著作也被政府視為洪水猛獸。    
    
在這種情況下,劉大杰的《中國文學發展史》、鄭振鐸的《中國文學史》、以及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都成了禁書,而中國或香港作家的翻譯著作也逃不出魔掌。翻譯家傅雷翻譯羅曼.羅蘭《約翰克利斯朵夫》、《巨人三傳》雖為上乘之作,卻因傅雷人在「匪區」而遭查禁;作家巴金翻譯無政府主義者克魯泡特金的作品,如《麵包與自由》、《我底自傳》,出版社便將譯者更名為「巴克」,以逃避警總審查。也因如此,當時不少翻譯著作均未著明譯者,就怕惹禍上身。
 
就連赫赫有名的武俠之父金庸也躲不過審查的鐵拳,他的作品皆須用「司馬嵐」、「迅翟」、「司馬翎」等化名作為筆名,才能在臺出版。雖然金庸並不在中國, 但他撰寫的武俠小說,在香港左派報紙《大公晚報》連載,所以也被算做「附匪」。至於他的名作《射鵰英雄傳》,則因毛澤東寫過成吉思汗「只識彎弓射大雕」,逼得出版社將書名改成《大漠英雄傳》。
 

與國家鬥法──禁書攤販的一千零一招

不過,政府越要禁的書,叛逆的文人們就越想一睹為快。出版商為利潤所驅使,便與政府鬥法,千方百計地進口禁書。楊渡在〈我與禁書的故事〉回憶:「由於大學生愛看禁書,買的人多起來,於是就有人開始偷偷翻印禁書。……那年代的學生較貧窮,在學校賣書可以賺一點外快,許多學生本來是幫正常出版社賣一些上課參考書,後來就乾脆賣起了禁書,而利潤似乎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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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雲林的一家書報攤正被政府查閱有無禁書。(Source:雲林縣新聞政府處,國家文化記憶庫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縱使有人員稽查,書販也能使出千方百計巧妙應付,如在月底時,唐山書店會在顯眼位置留下幾本禁書,讓警總人員帶回去交差。由於禁書往往愈禁愈值錢,一些出版社和書販便拿禁書買通執法人員,讓他們帶一批出去私賣,作為網開一面的交換條件。沒想到在特殊的時空背景之下,吏治敗壞反而為出版自由打開了一絲缺口。    
 

尾聲:時代的結束,自由的開始

1980 年代起,臺灣社會日趨開放,警總的輝煌年代一去不復還,《戒嚴令》的威權也江河日下。1987 年,《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宣告廢除 ;1992 年,警備總部奉命裁撤;1999 年,《出版法》宣告壽終正寢。
 
自此,臺灣告別禁書年代,民眾可以自由閱讀各類書籍,作家也不必再害怕因文罹禍。如今臺灣一年出版超過 3 萬本新書,個人自製的書刊不勝其數,島嶼的知識沃土已然揮別過去的黑暗,無數繁花在此深根發芽,等待有緣人摘採回家,細細閱讀。
 

參考資料
  1. 王建民、劉紅、曾潤梅著:《國民黨下台內幕》,新華出版社,2005
    年。
  2. 李松林:《晚年蔣介石》,九州出版社,2006年。
  3.  宋慶森著:《書海殊塵––漫話老版本書刊》,新華出版社,2001年。
  4. 陳紅民:《蔣介石的後半生》,浙江大學出版社,2010年。
  5. 範泓:《歷史的復盤︰百年紛爭人與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
    年。
  6. 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
    2015年。
  7. 古遠清《:《臺灣戒嚴時期查禁文藝書刊述略》,新文學史料》,2018
    年03期。
  8. 蔡盛琦:《1950年代圖書查禁之研究》,國史館館刊第26期(2010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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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馮天樂
刊登日期 2022-03-15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