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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第一座官設醫院──臺大醫院的前世今生

2020-07-06

一、日治時代臺灣的醫療制度的建立

日本領有臺灣以後,由於臺灣的衛生環境不佳,臺灣素來有瘴癘之島之稱,氣候炎熱、蚊蟲疾病叢生,許多日本人死於黑死病(鼠疫)、虎列拉(霍亂)、窒扶私(傷寒) 等風土病。而 1895(明治 28)年,臺灣割讓給日本,與此同時,日本國內也正在經壢西化及近代化的進程,因此有許多制度與試驗是日本與臺灣互相的影響下產生。


1900(明治 33)年,臺灣總督府延續日本國內的法律,制定了《污物掃除法》及《污物掃除法施行細則》,為近代以來國家對污物掃除、流行病防疫、衛生觀念發展定調。同年,亦頒佈了《臺灣污物掃除規則》及《臺灣污物掃除法施行細則》,內容承接了日本本國的衛生觀念。在同時期,也有頒佈《臺灣下水規則》(1899)及《臺灣家屋建築規則》(1900),可見得日本人在統治初期之時,就對整頓臺灣環境衛生與擺脫瘴癘之島惡名,展現了決心。


在日本,明治時代以前的醫生地位,和臺灣的漢醫地位類似。江戶時代雖然有以受到荷蘭為主的「蘭學」而通曉西方醫學者,也有受到中國「漢醫」影響的醫師,但是整體而言,醫生在社會上的地位不高。為了提高醫師素質,進入明治時代以後,1875(明治 8)年,日本開始設置醫術開業考試,促使日本社會轉向以西醫為主。但醫術開業考試資格沒有限制學歷,「只要曾修習三年醫學者皆可參加,合格後即可成為醫師」,造成很大的漏洞,因此日本政府改在 1883(明治 16)年公布《醫師免許規則》。


所謂的「免許」,即中文的「執照」,也就是正式對醫師身分以及執業規則訂立限制範圍。1906(明治 6)年,日本又訂立《醫師法》,規定醫師證書之取得資格、排除條款、取消或停止處分、醫籍設置、醫師業務、醫師會、罰則等事項,《醫師法》也成為 1942 年訂立《國民醫療法》之前的醫師基本法,為戰前日本醫師資格的基本法律。


臺灣的情形又比日本更加複雜。1896(明治 29)年,總督府先訂定《臺灣醫業規則》,隔年(1897(明治 30)年)臺灣總督府進行了全臺灣的漢醫人數的統計。在當時的調查中,日本人將漢醫稱為「土人醫」,其中「良醫」為博通醫書、講求方脈者,共有 29 名;儒者習醫並從事醫療而有「儒醫」之稱者有 91 名;擁有祖傳秘方而稱為「世醫」者有 97 名;稍有文字素養、從醫家習得一些療術者,稱為「時醫」者 829 名;另外,還有「洋醫」24 名。


(Posted by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Taiwan Historica on Tuesday, 9 October 2018)

經過調查以後,1901(明治 34)年 7 月 23 日總督府公布《台灣醫生免許規則》,規定醫生的資格、身分以及醫療行為。值得注意得是,當時日本國內法令當中是使用「醫師」,而在臺灣是使用「醫生」,兩者說法不同。臺灣的「醫生」,是指具有《醫術開業免狀》(內地證書)以及臺灣總督府民政局長授與的《醫業開業證》(臺灣證書)的人,執業範圍則「僅限臺灣及澎湖島有效」。而在取得資格上,總督府並沒有明文的規定臺灣「醫生」之取得資格標準,可見在殖民統治之時的模糊性。

 

後來,臺灣總督府才在 1916(大正 5)年 1 月 13 日的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醫師令》,規定醫師資格為:

 
1. 適用於醫師法第一條第一項第一號者;
2. 臺灣總督府指定之官公立醫學校畢業者;
3. 臺灣總督府醫學校畢業者;
4. 臺灣總督指定之醫師試驗合格者;
5. 畢業於外國學校或在外國得有醫生執照之日本國臣民而適合於臺灣總督府所規定者,及領有內務大臣之醫師准許證者,不拘前項所訂,得為醫師。

《臺灣醫師令》將先前的「醫生」的稱呼,改成為「醫師」,意味著對於醫師資格修改了限制,而並非單單只是稱謂的改變而已。


二、第一代臺北醫院的興建

日治初期的醫療衛生政策以防疫為主,對象為渡臺的日本人,而非臺灣本地住民,醫療設施也以軍方單位為主。


1895(明治 28)年,臺北醫院於借用大稻埕千秋街民宅建立,剛開始隸屬於陸軍省軍醫部,是一座木造建築。隔年,臺北爆發黑死病疫情,由於疫情無法控制,同年 11 月 2 日,臺北醫院改稱為「第一避病院」,並於東門外清國兵營遺跡處設「第二避病院」。12 月 25 日時,廢止兩個避病院,以第二避病院院址為臺北避病院。


「病院」即醫院的日語,但當時漢人忌諱「病」字,認為是「病人居住的地方」,於是總督府在新建醫院時,即特別發出聲明將「病院」改名為「醫院」。[1] 1897(明治 30)年總督府頒佈《台灣總督府醫院官制》,全臺(包括澎湖)設立10家醫院,此時的「台北病院」等的名稱,都已成為「台北醫院」了。[2]


1936(昭和 7)年臺北帝國大學醫學部成立後,臺灣總督府臺北醫學專門學校被併入,臺北醫院也成為其附屬醫院。日本政府離開後,臺北帝國大學醫學部由國民政府接收,成為臺灣大學醫學部以及附屬醫院,以杜聰明為醫學院及附屬醫院院長,如今成為臺大醫院舊館。


「臺灣總督府臺北醫學專門學校」入學招生說明(圖片來源: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

臺北醫院於 1897(明治 30)年開工,翌年 7 月完工開院,座落於明石町(現臺灣大學附設醫院西址),設計技師為臨時土木部技師小原益知。本館的屋頂鋪瓦,為入母屋造的日式屋頂,有柱列的長廊,可以歸類為陽台殖民地樣式。坐北朝南,重視通風,長廊使陽光不容易直接晒進來屋內,是考慮到臺灣的氣候特色的設計。


 臺灣總督府臺北醫院(圖片來源: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

在配置上,本館、藥局、住院用的病室、以及其他附屬設施之間獨立,以廊道連結,隔離病室與傳染病室設置在醫院的最外端,可以反映出當時傳染病嚴重,也已經針對嚴重傳染病隔離的情形。


當時一位外國醫生馬雅斯曾進行訪查,留下如此評語:「臺北醫院之組織管理與一般設備和歐洲各醫院並無差異,臺灣新殖民地經營困難中居然能有如此完整醫院,甚為難得。唯一遺憾的是為平房,他日增建二樓時,可將病房移至二樓,如此就為無憾了。」[3]


在 1898(明治31)年的《官報》中,記載了臺北醫院的「外來(即門診)」以及住院的收費標準(表)[4]。患者依照其經濟能力,分為甲類與乙類,甲類的患者食餐費自理,門診以及門診藥品則收半價;乙類患者收住院費、食餐費,而門診以及門診藥品的價格代替徵收。住院患者則從一等分為四等,一天的住院費從金二圓五十錢、金一圓、金五十錢、金二十錢開始往下遞減。[5]


三、第二代台北醫院的改建

從捷運臺大醫院站出來,就會看見紅磚搭配洗石子的紅白相間的建築,在臺北市灰白高樓之中,特別引人注目。這裡就是現在的臺大醫院舊館,也是第二代臺北醫院。由於第一代臺北醫院為木造建築,到了 1906(明治 39)年左右白蟻侵蝕嚴重,因此由總督府技師近藤十郎主掌建設新醫院的工程。


臺大醫院舊館(Source: Zengtuoying, via wikipedia)

在建設新醫院時,近藤十郎曾為此進行一些地方的考察,例如到:英屬香港海峽殖民地(今新加坡)、荷屬殖民地爪哇(今印尼)以及菲律賓等地方,來考察熱帶醫院建築。他考察結果認為,新醫院的建築內應將主要的走廊放在中央,把病房分為兩側排列,建築向南向設計,使病房的氣候條件比較好,利於通風採光。這樣的配置,現在一般稱為「魚骨型平面」。1756 年,英國普里茅斯的皇家海軍醫院,以有頂通道連接行政服務區及各病棟,並隔出中央的中庭,可以說是近代化「魚骨型平面」的最早之作。


近藤十郎在臺北醫院的配置採用魚骨型平面,使得每一個空間量體都有庭院,創造了虛實交錯的空間。為了避免陽光直射,走廊設於南側,使得每一個空間都能有新鮮的空氣,維持良好的殺菌及通風效果,是延續第一代臺北病院的做法。對於日本人來說,這種半戶外的長廊設計不但利於通風和採光,也比較熟悉,與日式建築相似。


第二代臺北醫院正面使用列柱、圓山牆、牛眼窗、牛腿、勳章飾等古典建築語彙,是標準的歷史式樣建築,目前列為臺北市市定古蹟。


一進入醫院的大廳,挑高的天花板減少了壓迫及醫院的沈重感,二樓的四周以走廊為設計。在衛生方面,臺北醫院抬高地皮的地板,以避免濕氣上升,可以保持乾燥以及清潔。厚實的磚疊砌構造及雙層牆壁,可以防止傳染病的蔓延。寬闊的外廊,延續了第一代的陽台殖民地樣式,使得日照不容易直接照射到病房室內,得以保持室內的通風及舒適。此外,第二代臺北醫院也設置了電燈及市內電話,增加室內照明亮度,市內電話的設置不僅可以病房內通電話,也可以打外線到臺北市內,對於住院的病人方便許多。


魚骨型的平面也使得醫院增建變得容易。1907(明治 40)年臺北醫院開始改建,1913(大正 4)年擴建外科手術室及病房,直接在原有的魚骨型平面後面增建外科室。外科室使用加強磚造構造,已經使用了水泥,材料及設計都是一時之選。


在外科室完成了以後,臺北醫院也調整了病房的使用,使得更能夠合乎門診及住院的要求。而在藥費、門診費及手術費上,隨著時代的變遷,價格也不停地調整,反映了時代性。1914(大正 5)年主要廳舍、事務室、藥局等完成,直到 1924(大正 13)年整個醫院完工。至此,臺北醫院在當時被譽為東南亞最現代化且規模最大的醫院。

 


[1] 1897-07-01〈台北病院の改稱〉《台灣日日新報》第五版。


[2]《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99 號,明治 30 年 6 月 15 日。


[3] 1899-03-17〈臺北醫院の構造〉《台灣日日新報》第二版。


[4]「臺北醫院入院料及藥價」(1898 年 08 月 17 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0350a003。本研究整理。


[5]「臺北醫院入院料及藥價」(1898 年 08 月 17 日),〈臺灣總督府府報第號〉,《臺灣總督府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0350a003。

文章資訊
作者 吳昱瑩
刊登日期 2020-07-06

文章分類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