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大的臺灣,有三百六十萬的同胞,實在沒有一個代表我們的言論機關,使世間的人,幾乎不知天下有個臺灣。你道可愧不可愧呢?
1923 年,在日本發行的《臺灣》雜誌第 4 卷第 3 期上,出現了這麼一段文字。
這份《臺灣》雜誌,創辦於 1922 年,是由《臺灣青年》脫胎而來。當年的《臺灣青年》,宛如其名稱一般,充滿朝氣。但經過一年多的時間,主事者們已經意識到,這份刊物的讀者不能再侷限於「青年」,而是應該「時勢之推移與我島文化之要求」,所以將刊物改頭換名,成為了涵蓋面更為廣泛,「沒有幼、少、青、壯、老之差別」的《臺灣》。
《臺灣》和《臺灣青年》一樣,都由在日臺灣留學生主持。也因為編輯群是學生,雜誌的經營很快就面臨資金無以為繼的問題。眾人一方面咬緊牙關苦撐,同時也決議,由蔡培火以「臺灣分社主任」名義,負責回臺募款;日本方面,則由林呈祿接下發行人與編輯的責任。
蔡培火回臺後,以「臺灣雜誌社株式會社」形式募得資金,並決定由林幼春擔任董事長,林呈祿擔任執行董事,董事與監事多半都是臺灣文化協會熱情的參與者,包括了蔡惠如、黃呈聰、蔣渭水、陳逢源等等。
《臺灣》的精神,自然也與前一年成立文協遙相呼應,展現著關懷土地、擁抱世界的胸懷。在第一期的《臺灣》上,有篇題名〈臺灣的新使命〉之短文,出自林呈祿之手。他在文章中豪氣地寫著:「做為地球一部分的臺灣、作為人類一分子的島民,我們應急起直追適應新時代,啟發精神的、物質的文化,對改造世界的大業有所貢獻。」
臺灣人唯一言論機關
就這樣,《臺灣》採取月刊形式,每月發行一次。但很快地,編輯者們逐漸感覺到,這樣的發行頻率太慢,並不足以應付當時快速變化的世界局勢與洶湧澎派的思潮。更重要的是,如前段文字所言,那時的臺灣,需要一份「代表我們的言論機關」。所以作者繼續寫著:
「自四月一日起,欲發行一種半月刊,名叫《臺灣民報》(The Taiwan Minpao),目的是要普遍,使男女老少均知。所以用平易的漢文,或是通俗白話,介紹世界的事情、批評時事,報導學界的動靜,內外的經濟、股票糖米的行情、提倡文藝、指導社會,連絡家庭與學校等:與本誌並行,啟發臺灣的文化,對我們將來,實在大有可為呢!」
這一份與《臺灣》並行的《臺灣民報》,比原定四月一日晚了半個月,在 1923 年(大正 12 年)4 月 15 日正式於東京創刊。發刊詞寫著:「處在今日的臺灣社會,欲望平等、要求生存,實非趕緊創設民眾的言論機關,以助社會教育,並喚醒民心不可。」
來自臺南的文人陳逢源,則在創刊號上寫了一首詩:
詩中的適之、獨秀,指的是當時中國五四運動中的兩位主角胡適與陳獨秀,他們高唱白話文學,強調打破傳統,謀求中國的新文化,對於同時代的臺灣知識份子,也有所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