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的林業
自古以來,德國人一直認為「森林是守護人類的存在」,森林充滿了愛與正義。到了近代,浪漫派的詩人們也歌頌著森林的美麗與正確性。在《格林童話》中,漢賽爾與葛麗特差點在森林的糖果屋被邪惡巫婆吃掉,最後這對兄妹得救,巫婆被燒死,所以森林是會區分善惡的。
森林不只能提供木材、幫助治水,也是德國人靈魂的歸宿。正因為如此,即使一時因過度開發而變得荒蕪,人們也竭盡全力復原森林。
到了近代,人們開始了解樹木特質,有別於以往一口氣砍伐所有樹木、破壞生態系的採伐方式,從 1900 年代初開始,邊維持樹木種類與樹齡的多樣性,採取接近自然的採伐方式。這麼做不僅可省去處理因害蟲枯死的樹木或施肥的費用,也不再有寸草不生的空地。各式各樣的樹木與雜草、灌木形成層次,創造出豐富的生態系,也較能適度維持野生動物的數量。
其實日本的國土約三分之二為森林,是世界屈指可數的森林國,卻一味種植日本柳杉及日本扁柏等針葉樹,而且種樹目的在於取用木材,但有不少森林卻遭到棄置。另一方面,德國國土的森林覆蓋率為 31%,但森林裡混和著赤松、雲杉等針葉樹林及山毛櫸、橡樹等闊葉樹,十分均衡地栽培。不僅如此,砍下大根的木材(主伐材)後,其樹枝或疏伐材、加工產生的木片或木屑也毫不浪費地使用,如做成紙漿或木柴、木片、木質顆粒等,這些可再製成家具、酒桶、其他建築材料,還可做為工業用材,甚至普遍用於各個家庭暖氣的熱水供給系統。
德國不只是毫不浪費地使用豐富森林資源,大部分市民也將森林做為休憩場所使用。基於將森林視為生命、生活之源的想法,德國人會計畫性地培育、管理森林。無論是哪座森林都有步道縱橫交錯,也有能讓人在途中休息的山屋或板凳,道路標示也相當齊全,市民們能輕鬆進入森林。在森林能散步、慢跑、健行、騎腳踏車或騎馬、摘採山菜或果實等以紓壓、調養生息,因此他們致力於維護管理森林及保育生態系。
此外,森林狀態良好就能保育土壤,而且眾所皆知,森林有助於調節氣候(防止全球暖化)、減少二氧化碳,還能涵養水源,擁有蓄水池般的作用,所以在森林健全之地不會有洪災。
德國山岳地帶的雨量極大,積雪也不少,而森林就像調節閥一樣,可避免讓大量水流一口氣流入河川。森林底下像是水壩般儲存著地下水,並一點一點地少量釋出,均衡地供給河川水分,還能維持湖泊等滯留性水分、濕潤土壤表面的表層水分。在受到森林包圍的河川流域中,則可做為防波堤預防強風豪雨造成的天災或土石流。而且只要森林能發揮過濾作用,即可保持良好水質。
德國的森林可分為邦有林、自治團體林和民有林。不適合用來經營事業的險峻山岳地帶等,則由各邦進行自然保育與管理,其他可由民間管理的則採取民營化。中世紀時國王與教會擁有的廣闊森林,現在則轉為國有林、邦有林等由公家管理。
林業在德國非常受歡迎,森林學也相當興盛。
德國人認為,應由熟知當地森林生態、擁有豐富專業知識的森林管理局、林區管理處之森林官員負責管理、培育森林,可見,地方主權的機制似乎仍現存著。而且德國的林業為僅次於汽車、電子、機械等產業之一大主要產業,在經營上也十分完備,跟同樣擁有廣闊森林卻沒有好好經營的日本有如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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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育與生態系統
從前面的各種解說,可以知道德國的政策是將維護森林視為整個大自然的保育核心,德國境內各處都有水源林、自然保護林的原因也是在此。此外,有森林圍住田地,便可避免肥沃的表土流失,可說是若沒有森林便無法維持農業。
德國之所以致力於實現永續性的森林機能,也是為了保護整體自然的生態系統。不論植樹還是採伐,皆會考量到樹的年齡與種類間的平衡來進行管理,由林區管理處仔細注意每棵樹、巡邏每個角落,在人力及預算上可說是不計成本。農藥的使用也限制在最低用量,以避免造成土壤、森林損害,同時也不砍伐有鳥巢的樹,讓樹木能自然進行世代交替(更新)。也就是說,他們認為最重要的事在於維持固有物種所形成的生態系統。
前西德在 1970 年更改憲法,首次將「環境保護」的法律概念加入憲法中。接著制定國土保育法,各邦不同的森林法,變得能以國家規模統一施行具體政策。
雖然地方主權能夠針對各自的區域立即採取因應對策是極大的優點,但若要有效率地進行大規模的保護政策,還是以國家規模進行為佳。但不論是各邦還是整個國家,花費龐大的預算,以鋼鐵般的意志進行自然環境保護,實在很符合德國的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