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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裡的歷史課:充斥臺灣大街小巷的屎尿味何時才得以消除?

吳亮衡 2019-10-17

一說到廁所,可能有人在不經意間露出嫌棄的表情,彷彿已經嗅到專屬廁所的屎尿臭味。事實上,現在多數廁所已擺脫過往骯髒的既定印象,空間乾淨明亮,更有專人維護清潔,成為女人化妝、男人閒聊的場所,但為什麼我們還是會將廁所與臭味劃上等號?臺灣人對廁所的氣味記憶又是從何時開始建構的呢?


讓我們回到 1928 年盛夏時分,從一起嬰孩溺死事件說起。


那天,淡水街上李姓人家年僅一歲的養女,不慎跌入床邊的便桶,慘遭溺斃。當時嬰兒跌落便桶溺斃的案件頻頻發生,警察也疲於處理類似案件,就在本案將以「意外事件」結案的前一刻,女嬰養父突然坦承犯罪。


原來是養父認為女嬰帶煞,造成家人健康狀況急轉直下,再加上女嬰哭鬧不休,盛怒之下,便將熟睡中的女嬰擲入房間的便桶,企圖佯裝成一起意外事件


礙於線索不足,我們無從得知這位狠心父親最終面臨到什麼樣的刑罰與社會批判。不過這起案件卻可以讓我們思考:為什麼嬰兒跌落便桶溺斃會成為當時社會常見意外之一?這和臺灣人家中的廁所設計是否有所關聯?


要解開這個謎題,得先從臺灣百年前的如廁習慣開始說起。


屋內床旁解手,屋外露天解放

清代臺灣人尚未建立現代化的衛生習慣,家中鮮少設置如廁空間。當有內急時,不是在戶外草叢、田埂就地解決,就是在路邊掘一個淺坑、左右各擺一條木板、底下置入木桶,收縮之間,草草了事。


然而,傳統農家婦女受限於不得拋頭露面的慣習,多半是利用放置於床邊的「屎桶」及「尿桶」解決生理需求,比較講究隱私者則會在床鋪與屎尿桶之間拉起簡陋布簾,極為克難的如廁空間就在一張破布與眠床間形成。


清代臺灣人家中格局並沒有廁所,通常床鋪旁會放置「屎尿桶」以解決生理需求。(Source:梶原通好,《臺湾農民生活考》,台北:緒方武歲,1941,頁132)

傳統漢人家屋多半狹小、陰暗,再加上屎尿桶通常累積至七、八分滿時才會拿去屋外傾倒,本就不通風的室內空氣夾雜著排泄物的異味,如此惡劣的生活環境,釀成了嬰幼兒於熟睡中跌入屎尿桶,慘遭溺斃的憾事。


相對於鄉村地區,稍具規模的城市則設有「廁池」或「廁場」。顧名思義,就是一塊空地中挖掘數個糞坑供人解決生理需求,但也因為使用人數甚多,不時會出現擰著鼻子、面面相覷的尷尬景象,稍有不慎,還有可能跌入屎坑,弄得渾身腥臭。

 

長期暴露於炎熱潮濕環境下的廁池,不僅成為疾病的溫床,源源不絕的濃郁屎尿味,更是讓路過的行人頻頻作嘔。每當強風暴雨來臨,廁池裡翻滾的「黃金」隨泥水衝入民家,積水退去後,僅留下污穢不堪的街道無人灑掃,如此臭氣熏天的環境讓人苦不堪言。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在如此克難的環境中如廁,清代官府為提供中國官員暫時休息辦公而建的「公館」,便會講究地另闢一處如廁空間。1777 年(清乾隆四十二年)時任臺灣府知府蔣元樞所建的公館,就細心設置兩處廂房,且「廚廁咸備」,讓暫住的官員們既能填飽肚子,也能享受獨處的廁間時光。


紅圈處為推估之「廚廁」之地。(Source:蔣元樞《重修臺郡各建築圖說》的圖一九〈重修風神廟並建官廳、馬頭、石坊圖說〉)。

糞坑裡的「黃金」爭奪戰

雖說「廁池」有千百種令人迴避的理由,但它的經營權可說是炙手可熱。


傳統農業社會,屎尿和稻草混合後即是優質的肥料來源,廁池擁有者可以自由運輸、販賣池內蒐集的排泄物,對以務農為主的漢人社會儼然成為金庫般的存在。平民百姓頂多享有廁池的「使用權」,真要論廁池的「經營權」,恐怕還是在有權階級甚至地痞流氓的手上。


舉例來說,新竹縣的城內媽祖廟就曾經為了支應每年廟內支出,在既有租穀、信徒捐納之餘,特別增設一筆「廁池稅租穀十二石」,告示中仍不忘強調「廁池在廟後邊」,藉以彰顯廟方對該空間的管理權。


又像是在道光年間擔任府學訓導的劉光謀,在其著作《海音詩》曾經提及檨仔林(現今臺南市中正路一帶)、五條港分別被羅漢腳和五大家族把持,但位於大南門邊「挑糞人」的剽悍程度更勝一籌,每當兩方人馬爭地盤、搶市場,動輒「拚命死鬬,兵無如之何也」,常令地方官員感到相當頭疼。由此可見,當時掌握廁池經營權的「挑糞人」,逞凶鬥狠的程度不是常人可以匹敵的。


縱使清治臺灣已有「屎尿桶」、「廁池」等排泄空間,但當時臺灣人還是更習慣在原野之間就地解放,隨地便溺的不雅舉措和環境污穢,都被接下來的統治者認為是亟需取締的劣習。


事實上,一直到相對進步的 1930 年代,中南部地區嬰幼兒跌入床邊便桶溺斃的情事依舊頻繁。(Source:〈溺便桶中〉,《臺灣日日新報》,1934.03.30,8 版。)

邁進「文明」社會的第一步:從不要隨地大小便開始

1895 年 5 月 29 日,日本軍隊從三貂角一帶登陸,沿路行經漢人聚落的髒亂景象,讓這群外來者殖民者嫌棄萬分。


隔年出版的《近衛師團軍醫部征臺衛生彙報》中就出現了以下記錄:

 

漢人聚落極為不潔……又犬、雞、豬和人雜居,其糞便臭氣充滿屋內,各戶又將污水隨意排放至屋外,造成庭院各處積有污水……。而臺北城、臺南城街道兩側污水滯留,發出惡臭,因此城內外皆惡臭沖鼻,使人噁心。

姑且不論上述臭味與髒亂的場景描述是否帶有殖民者歧見,根據研究資料顯示,在長達六個多月的「乙未戰爭」期間,全臺各地因罹患各種疾病死亡的人數高達戰死者的數十倍。


此番慘痛的經歷,迫使臺灣總督府以更加強硬的手段介入民間衛生活動。日本殖民政府入主臺灣之際,隨即展開一連串的衛生調查與政策研擬。1896 年,由後藤新平推薦、專精於衛生工程的巴爾頓(William K. Burton)和他的徒弟濱野瀰四郎先後來臺,專門研擬解決臺灣長期瘴氣環繞的辦法。


擔任臺灣總督府衛生顧問技師的巴爾頓,先將目光聚焦於「臺北三市街」(即臺北城、大稻埕、艋舺),從市街空間、建築設計、漢人慣習等面向著手調查。


歷時一個多月,巴爾頓提出改善臺灣衛生環境的解方:「倘若要根本性地解決瘴氣問題,就必須杜絕遍地污水蓄積、常保溝渠潔淨。」換句話說,眼下臺灣亟需建置現代化的上(飲用、灌溉)、下(排水)水道系統。


政府大興土木,準備臺北下水道工程。(Source:臺灣總督府土木部,《臺北水道》:出版地不詳,1910,無頁碼。)

當巴爾頓技師專注於環境衛生工程之際,臺灣總督府同步制定公共衛生規範,希望從制度面徹底根除臺灣人隨地大小便的陋習。


1896 年,臺北地區先行頒布《街路取締規則》,除了規範路面擺放物品、修繕權責外,嚴格禁止民眾在街路隨地便溺、隨意傾倒屎尿違反者一經查獲,將視情況惡劣程度處以一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或是二十錢以上、一圓九十五錢以下的罰款。


面對這些禁絕舊有慣習的法律規範,一般民眾相當不以為然。1897 年 5 月 7 日北部抗日集團首領詹振、林李成列舉日本軍隊的十大罪狀,其中一條明確針對「放尿罰錢」提出非議,直指是「臺民被迫、奮然起義」。最終,這場「糞」然起義被政府鎮壓,無疾而終。


由此可見,連如此細微的生理需求都成為了義正嚴辭的抗日理由,日治初期想要快速根絕各種「不文明」、「低俗」的漢人慣習,實非易事。


這樣的現象到了兒玉源太郎、後藤新平時期終於稍稍獲得改善。在後藤新平「生物政治學」的策略下,臺灣總督府自 1898 年起開始進行漢人的舊慣調查,先了解民間需求,再採取相對應的政策。


另一方面,後藤新平也要求警察和地方保甲應時刻扮演指導監督的角色,當看到不符規則者,除了應即刻規勸外,還要不定期舉行道路、水溝的「大清潔」作業,既維護市街整潔,又可避免鼠疫、病毒的肆虐。


在豐原擔任保甲的張麗俊日記中,可以找到民眾與保甲共同奮力清掃環境的具體過程。(Source:張麗俊作;許雪姬等編纂、解讀。「水竹居主人日記/1906-05-10」,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臺灣日記知識庫,上網日期:2019年10月12日。)

在臺民抗爭不斷、又不時爆發疾病傳染的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幾乎是全力投入衛生防疫工作。礙於當時醫療科技未臻成熟,殖民政府只得採取邊做邊修正的態度,一直到後藤新平推行現代化的公共衛生建設後才稍獲改善,但真正深入民間、具體影響人民的力量,恐怕還是警察與保甲制度共築的監控網絡

 

所以我說那個香香又有品味的便所呢?

1930 年代初期,一則來自《臺灣新民報》的文章言之鑿鑿地表示,彼時不論是鄉村或都市的臺灣人總是生活在「不潔」中,每天最需要但也最懼怕的場所就是「公共便所」。在炎熱的夏天,撲鼻的屎尿味令人噁心,再加上清掃廁所的人夫怠慢,整個城市往往沈浸於異味之中,不僅有礙健康,更不符合「文明」之樣。


除了指涉公共廁所的不衛生,作者更廣為宣傳打造「防臭」便所的小撇步。諸如便所應設置在日光直射之地,可避免異味發生;在便所表面鋪上厚厚的洋灰,只要確保糞尿不會流入地下,就可避免臭氣出現;最簡單方式,只要在室內外放置樟腦製劑就可以常保清新。


事實上,當時樟腦製劑十分昂貴,一般民間最常使用的除臭劑都是使用唾手可得、煮飯時燒盡的木灰,據說只要在如廁後撒上一把,能在瞬間遏阻臭氣溢出,甚至還有除蟲的功效。後來,在研究者不斷改良下,日式便所也衍生出各種兼具衛生、排臭、屎尿汲取的功能,臺灣社會隨處可聞的屎尿臭味終於漸漸消散。

 

改良式便所剖面圖。(Source:臺北州警務部,《便所の話》,臺北:臺北州警務部,1930,無頁碼。)

大小便是人類基本的生理反應,但一般人往往避之不談,若從氣味史的角度觀看,則可以看出消費行為、社會結構等有趣觀察。從無味的土灰、刺鼻的樟腦製劑、標榜「越陳越香」的明星花露水到當代風行亞洲地區的「一滴消臭元」,臺灣人對於「便所」的氣味記憶,未完待續。

 

本篇內容感謝香港中文大學陳冠妃博士給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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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9:00 (週一休館) 
地點
剝皮寮歷史街區(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73巷 街屋21號、23號)
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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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不著撰者,《新竹縣制度考》,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
  2. 佐倉孫三,《臺風雜記》,東京:株式會社國光社,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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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臺北州警務部,《便所の話》,臺北:臺北州警務部,1930。
  6. 屎尿.下水研究會編、陳嫻若譯,《便所:從排泄空間看日本文化歷史》,臺北:健行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18。
  7. 李佳卉,〈日治時期臺灣「污物」處理之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
  8. 李文良,〈清嘉慶年間蔡牽事件與臺灣府城社會的變化〉,《臺大文史哲學報》(86),2017 年 5 月,頁 127-157。
  9. 陳冠妃,〈港道、人群與城市──臺南五條港的歷史變遷〉,收入故事編輯部,《瞰海:12 種閱讀海洋與世界歷史的方法》,臺北:廣場出版,2017。
  10. 邱仲麟,〈風塵、街壤與氣味:明清北京的生活環境與士人的帝都印象〉,《清華學報》(34:1),2004 年 6 月,頁 181-225。
  11. 劉士永,〈「清潔」、「衛生」與「保健」──日治時期臺灣社會公共衛生觀念之轉變〉,《臺灣史研究》(8:1),2001 年 6月,頁 1-39。
  12.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臺灣日記知識庫》
  13. 《臺灣日日新報》
  14. 《臺灣新民報》
文章資訊
作者 吳亮衡
刊登專欄 尋「臺」啟事
刊登日期 2019-10-17

文章分類 故事
收錄專題
2019|十月關鍵字:氣味之島,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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