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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會更好?「國民法官」制度即將上路,我們是否準備好上法檯判案?

2022-09-04
許多人可能會質疑:「未受過專業司法訓練的普通人,真的能夠承擔審判的重任嗎?」三位受訪者將從過去模擬法庭的經驗,解開你的困惑
臺灣將在明年(2023 年)推行國民法官制度,除了依規定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者外,只要年滿 23 歲的公民都有可能被抽選成為法官,在法檯上與職業法官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但,臺灣人真的準備好了嗎?對司法制度不熟悉的你與我,能夠做出公正的判決嗎?

故事StoryStudio 採訪了現任臺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林孟皇,與兩位在過去一年參與過模擬法庭的國民法官陳豐德和韋虹吟,從法官與人民的不同角度,來分享雙方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看法與期待。

 


 

殺人放火、行搶偷竊是犯罪,無庸置疑。那麼因正當防衛而傷人該如何量刑?精神疾病患者在意識不清時殺人又是不是犯罪?

這些問題過去一直由職業法官進行審判,但在不久的將來,你我都有可能參與決斷──不是用鍵盤在電腦前議論,而是真正走入法庭,斷罪科刑。

為了推行讓人民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制度,過去一年多來,全臺各地已經試行了上百場模擬法庭,近千位民眾先⾏體驗進到法院參與審理案件的過程。

許多人可能會質疑:「未受過專業司法訓練的普通人,真的能夠擔此重任嗎?」事實上,讓公民參與審判在許多國家已有數百年的歷史,除了在歐美電影中常見的陪審團,日本與韓國的人民參審制度也已實施多年。

「我覺得國民法官是一定得推的制度,因為臺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太薄弱了。」Podcast「我在案發現場」主持人陳豐德這樣說。

因為工作所需,陳豐德常要翻閱重大刑事案件的判決書,但即使把那些艱澀的內容囫圇吞下,他還是時常無法理解法官判決的理由,更不用說對許多民眾而言,對判決的不解伴隨著憤怒,只能大罵又來一個恐龍法官。陳豐德形容:「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像疊疊樂一樣一點一點被抽掉,崩塌了以後,不是一根、兩根積木就可以重新疊好的。」

 

報導社會新聞多年的記者陳豐德,分享他實際參與國民法官制度的想法(Source: 林佳蓉攝影/故事StoryStudio)

 

陪審、參審,傻傻分不清楚

人民參與審判在各國實施方式各有不同,可以分為「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兩種方式。大致上來說,英美法系的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多採用「陪審制」,而大陸法系的國家如德國則採用「參審制」。兩種制度主要的差別,在於陪審制是每次針對單一案件抽選陪審員,陪審員不與法官討論,而是獨力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法官只在有罪時負責量刑;而參審制則是選出一批有固定任期的參審員,與法官同桌討論案情,並一起投票論罪量刑。

陪審員每次隨案抽選,較能反映各個階層與背景的多元價值,但相對地不像參審員因有固定任期,能運用比較豐富的經驗與知識來審案;另外,陪審員們關門討論案情,不受法官影響,不用擔心參審制審議時可能發生的法官「權威效應」但相對地陪審團在決定有罪無罪時,許多國家或州的規定須是⼀致決,無法通過就得重組陪審團,審起案來可能曠日廢時、成本又高,宣判無罪後檢察官也無法上訴。整體來說,兩種制度都有各自的優勢與弱點。

臺灣的國民法官制度主要參考日本,擷取陪審制的選人方式,但採用參審制的評議程序──亦即隨案件每次抽選出國民法官團後,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同上法檯審議、判決,並且共同量刑,可說是更偏向參審制的「混合制」。每次開庭由六名國民法官搭配三名職業法官,要判有罪需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來決定之。

未來,會讓國民法官走上法檯一起審理的,都將是故意犯罪導致死亡結果(如酒醉駕車致死),或最輕本刑十年以上的刑事重罪(如特定罪名的貪汙罪)。

 

國民法官制、參審制、陪審制比較表(Source: 故事StoryStudio 製表)

 

帶入多元生命經驗,法庭不再「冷冰冰」

臺灣在決定採用何種制度時,經歷過許多專業司法人員的討論,不論是陪審制還是參審制,都各有死忠支持者。最終拍案「改良式」的參審制,希冀能更符合臺灣的法律與民情。

任職於臺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林孟皇相信,不論採用什麼形式,國民參審都是一件好事,但他也認為眼下還是參審制更適合臺灣。這是因為臺灣的法律主要是繼受德國大陸法系,與參審制較能相互搭配。

「陪審制的好處,是職業法官沒有一起討論,人民能暢所欲言,在政治案件中人民聲音能發揮最大效應,避免政府把司法當作追訴、迫害政治異己的⼯具。但臺灣新制主要適用於涉及⼈命的刑事案件,比較沒有政治考量的問題。」林孟皇解釋:「這樣的刑案中,有法律專業的司法人員跟代表國民感情的一般民眾共同討論(指參審制)、集思廣益,會比較理想。」

 

任職於臺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林孟皇相信,不論採用什麼形式,國民參審都是一件好事(Source: 陳筱勻攝影/故事StoryStudio)

根據司法院辦理模擬法庭後的調查,大多數民眾也樂見與法官一起討論。在 2020 至 2021 年間參與過開庭的國民法官中,有 95% 民眾希望法官在場、超過八成的人認為與法官一起討論對評議非常有幫助,也不會因為法官在側而不敢暢所欲言。

「說是一起討論,其實我覺得更像由法官來觸發國民法官討論。」參與過兩場模擬法庭的韋虹吟分享自己的觀察,她覺得法官的角色比較像主持人,告知應注意的法律原則後,只從旁引導,在大家都發表完看法之前,法官並不會表明自己的立場。

韋虹吟笑說自己過去對司法完全無感,很少關心相關議題。經由模擬程序,她在一年多之間被抽中兩次,進而有了擔任國民法官的機會,她一開始非常驚訝,但實際參與審判後,她覺得是非常好的經驗。

韋虹吟曾經在看到恐龍法官的新聞時感到驚異不解,以為僅憑法官一人的意志便可荒唐判案。參與審案後她才發現,原來大多數刑案需要三個法官一起參與審判,每個環節、每個意見都需要有證據來輔佐。另外,韋虹吟也曾誤以為因精神疾病被判無罪的人會被當庭釋放;現在她知道,病患獲判無罪後須強制移送治療。

「現在我看到一個具爭議的判決結果,反而會用比較客觀的角度去思考。」韋虹吟說,擔任國民法官讓她發現臺灣的司法教育有多麼薄弱。「因為這個經驗,我開始去聽法白(法律白話文運動podcast),不會像以前看完新聞僅接收片面資訊而已,也會推薦朋友如果將來被抽到當國民法官,應該要試試看。」

 

定人生死責任重大,民眾能否勝任?

即使如此,韋虹吟也承認,擔當國民法官實在是壓力沉重的工作。

對於一名「素人」來說,要在短時間內理解所有相關的法律概念、審理原則,並從有限的證物與證詞中推敲事實真相,是極為燒腦的過程。特別當你意識到,自己的決定將對眼前的人影響至鉅,甚至攸關他的生死,每一個選擇都更加困難。在韋虹吟參與的其中一場模擬審判中,被告是一名殺妻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為牽扯到專業的醫學知識,判斷案件細節顯得特別困難。最後經合議庭決議,被告無罪。

「你會不斷思考,是不是判得過重,耽誤他十年人生?但同時又會擔心是不是判得太輕,無法讓加害者受到該有的懲罰?自己會不斷地經歷這樣矛盾的思考過程。」韋虹吟回憶:「最後大家討論完、準備進行宣判時,要走過一條廊道,我的心中突然出現一個聲音:『我會不會就是大家說的恐龍法官啊?』」
 

韋虹吟認為,擔當國民法官實在是壓力沉重的工作(Source: 林佳蓉攝影/故事StoryStudio)

面對此般壓力,陳豐德也有類似的擔憂。

因為記者身分,陳豐德參加的模擬法庭是由醫生、教師與記者組成國民法官的特別場次。當天審理的案件主角是一對情侶,男方提供女方毒品後二人一起吞食,最後女方毒物過量致死,男方因此面臨藥事法「轉讓禁藥偽藥致死罪」的七年以上重刑。但如果審判決議被告沒有殺人故意,被告也可能只被判處刑責較輕的「過失致死罪」。

案件爭點在於女方的死究竟是否為男方行為造成?男方知不知道自己提供的毒品有致死可能,又是否有致死的意圖?因為涉及到毒物學,事實的判定並不簡單。

「法官一開始會解釋法律觀念跟相關法條,有些他們以前花一兩堂課學習的法律概念,現在我們卻要在短時間吸收。雖然我大概聽得懂,但我不覺得未來每個國民都可以很快理解。」陳豐德對國民法官制度仍有些擔憂,他甚至注意到有些在旁聽席的國民法官「影子團」中年紀稍長的成員,到下午時刻已經體力不支,閉目養神。要如何讓各式各樣的公民都能勝任國民法官工作,依舊值得觀察。

在與其他人一同評議的過程中,陳豐德也注意到,有些國民法官難免會被感性所牽動。「比如你可以很確定地感受到,有的人並不是採用無罪推定原則在思考。如果罪證不足,或者沒有過心證門檻,應該要判無罪,但或許不是每個國民法官都是這樣想。」陳豐德說。

 

「將人民的經驗帶到法庭,本身就是很可貴的事。」

即使有這些潛在的疑慮與限制,陳豐德還是對國民法官制度抱持著高度期待。

在案件評議時,職業法官對於有罪無罪、刑度高低的判斷通常都很接近。或許是相似的訓練與生活背景,讓他們容易討論出相同的結果。「我的結論是,能把人民的經驗帶到法庭,本身就是一件很可貴的事。」陳豐德堅定地表示。

身為法官,林孟皇也認同職業司法人員能從國民法官身上學到許多。

以上述毒品案為例,全程旁聽此案審判過程的林孟皇觀察到,職業法官與檢察官大多會聚焦在毒品查扣、鑑定成分等環節。但在與國民法官一同評議時,許多人注意到男方在女方嗑藥過量死亡後,並沒有做足即時處理,而是等到前女友抵達現場時才報案,因此開始討論兩人是否還藕斷絲連等感情面的問題。

「職業法官比較不會去想到這類事情,但是國民法官會從動機去看。」林孟皇說:「法官在事實認定上真的沒有比較厲害。很多會到法院的案子都令你難以想像,讓有不同生活閱歷的人,提出他認為應該要懷疑與調查的細節,才能得出更貼近事實的真相。」

至於民粹的風險,林孟皇則認為,需要透過盡量完善的制度加以防範。這包括準備更理想的審前說明,讓國民法官充分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何適用法律,以及刑事審判原則;同時也有賴職業法官的專業與經驗,運用自己的訴訟指揮權,讓案件討論按照評議規則進行。最後還有審判書的制度最後還有判決書的撰寫,雖然未來會寫得較為簡略,但還是需要說明審判理由,層層把關,避免不照法律判決的情況。

畢竟,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制度,但我們能夠盡力以經驗與智慧去趨近理想中的完備狀態。

 

審判讓你成為一個更完整的公民、更高尚的人

林孟皇期待,因為審判的新制度,未來檢辯雙方為了爭取國民法官的認同,會準備更精簡、有重點的案件與證物內容,並更加認真攻防。他希望這樣的影響能擴及到所有的普通案件,而不僅止於重大刑事訴訟。為了支持國民參審制度,教育面也需加速跟上,培養民眾審議式民主的思辨能力。

除此之外,林孟皇認為國民法官制度真正的價值不只於此。

「我們本來就不是全知的神。當你要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你會睡不著、會負責地深思熟慮。以前你覺得這是法官的事,但當權力交到了自己手上,一個正常理性的人都會好好檢視證據,憑著良知做判斷。」說到這裡,林孟皇加重語氣:「這會讓你成為一個更高尚的公民。」

「這個制度的本質,不只在改善司法訴訟而已,而是期望每個人都能成為更完整的公民,更加積極投入公共事務,讓臺灣成為一個更注重理性思辨的社會。」林孟皇充滿期待地說。

 


 

受訪者介紹

 

林孟皇
現任法官,現任職於臺北地方法院。
著有《羈押魚肉》、《劇透人性-法官跳脫藍色高牆的正義追尋》等書。
陳豐德
Podcast「我在案發現場」主持人、ETtoday 記者,曾參加模擬法庭擔任國民法官。
韋虹吟
信義區上班族,曾參加模擬法庭擔任國民法官。

(本文為司法院廣告)

文章資訊
採訪撰文 謝易軒
攝影 陳筱勻、林佳蓉
刊登專欄 司路歷程 │ 司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9-04

文章分類 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