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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多樣性中愛的宣言:「幸福家庭不會只有一種樣貌」──《解套》

2020-02-23
茱蒂絲.斯泰西(Judith Stacey),李屹譯,《解套:愛情、婚姻與家庭價值,西好萊塢到中國西部》,游擊文化,2019。

洛杉磯性愛活躍的男同志充滿父愛,南非一夫多妻的家庭有情有義,雲南摩梭族兩千年來早早實踐了紀登斯提出的「純粹關係」。如果以翻轉我們先前理解的程度,作為學術研究貢獻度的指標,美國社會學家茱蒂絲.斯泰西的《解套:愛情、婚姻與家庭價值,西好萊塢到中國西部》,絕對是部令人驚喜的力作。


斯泰西早年以研究中國社會的父權體制著稱,之後從女性主義論點投入美國的家庭政策辯論,近年來則以美國同志家庭的研究繼續開拓她「看見家庭多樣性」的主張。2011 年出版的《解套》,在分析策略上並重「情慾」與「成家」,深入探查主流社會最爭議的行徑。本書呈現橫跨不同社會的田野考察,兼顧歷史脈絡,並投入制度改革。開展出的知識地圖,十分有助於我們探索家庭、情愛與現代社會的關係。


我之前撰寫書介時,把英文書名 Unhitched  翻譯為「脫鉤」,看重本書釐清「情慾」與「成家」兩大社會體制的分析特性。而游擊文化的中文版譯為「解套」,應該是寄望用雙關語突顯本書引導的出路。脫鉤的意象來自「拴牢」。書中的第一段引文出自美國歌手法蘭克.辛納屈 1955 年發行的歌曲〈愛與婚姻〉,歌詞寫著愛情與婚姻有如拴著馬與車廂的馬車一般,兩者不應分離,而這正是斯泰西少女時代以來所面臨的主流價值。


主流社會常將「情慾」與「成家」緊密掛鉤,「相愛→結婚→生子」彷彿是理想順序與秩序。本書不時點出「情慾」與「成家」綁在一起的桎梏,但更著力探索彼此鬆綁的創意。作者選擇的案例是高度挑戰美國社會道德神經的社群,包括常被指責性濫交的男同志,以及直接觸犯重婚罪的一夫多妻家庭。書中這些生命故事不只能讓讀者開眼界,拉寬「家庭多樣性」的光譜,更揭露「情慾」與「成家」這兩大組織社會的軸線,如何可能脫鉤,進而為許多社會問題解套。
 

男同志的性、愛與父職

為本書開場的是洛杉磯男同志的情慾與親屬關係。男同志社群的活躍性愛常被認為違反善良風俗、傷害家庭價值,斯泰西透過洛杉磯五十位男同志的訪談與參與觀察,反倒邀請我們向這些男同志學習。一方面,男同志常被人詬病四處「釣人」,在各種情慾空間搜尋交往對象,但這也促成男同志圈跨種族、階級、國籍的跨界交往模式,較異性戀更為普遍。


另一方面,斯泰西看重男同志社群的性倫理:坦白彼此對於情慾的需求,共同協商出適合彼此的生活方式。實踐這些性倫理的風貌各異:有的男同志維持單身,有的謹守雙人世界,有的支持另一半外出尋歡的需求,還有一對一起愛上了第三人而組成相愛三人組。即使模樣不一,但重點都是彼此信任,不苛責伴侶對性慾的需求。


於是「忠貞」有了新的定義,並非限定於某一種情慾模式(例如限定性伴侶、通姦有罪),而是忠於各方經坦承協商而達致的承諾。在背後支撐這種非主流關係的是一種成熟的意願,認可情慾的複雜、多樣、流動、神秘難解。本書銳利指出,主張傳統家庭價值的異性戀政界人士屢屢出軌,新聞版面從來不缺這類緋聞。二十一世紀的性倫理是否還要僵化固守在單一性伴侶的模式,值得商榷。也許轉向跟男同志學習,坦誠地面對多樣的性慾,並且投入建立以信任為原則的協商準則,會是條新出路。


男同志也是好爸爸,是本書另一個大幅擴展我們眼界的主題。現今美國男同志社群中,估計有兩成的家戶有十八歲以下的小孩;男同志當爸爸已非特例,但孩子較多是來自之前的異性戀婚姻。隨著代孕機構及同志收養的法令規範日漸完備,本書呈現更多新生代男同志的新類型親職,完全不用路過異性戀體制。這些情慾與親職的組合,種類繁多:有的第一次約會就以願意一起當爸爸作為交往的前提,費心歷經繁複的收養與代孕手續來生養小孩;有的則是「情境式的父職」,以積極投入照護家族中姪甥輩的小孩來發揮其親職能量;而抗拒親職的僅佔少數。


書中最精華的部分,在於這些男同志親職的靈活運作,斯泰西以「多家長家庭」(poly-parent family)來描述這些實作:與代孕者的家庭密切往來,與養子女的原生父母保持聯繫,與女同志共同策劃生養小孩的大計。書末附錄還附上了一對男女同志共同簽署的〈共親職協議書〉,一共十四條,細說扶養孩子的照護原則與安排,以及因應未來新狀況(交新伴、死亡、搬家等)的諸多措施,其周詳仔細,恐怕大部分異性戀都望塵莫及。然而,這些充滿創意的家庭生活,卻不易在美國的人口普查、社會科學調查中呈現,特別是那些無法透過血緣、共同住所,以及領養關係浮現的家長。


臺灣於 2019 年 5 月正式通過同性婚姻專法,但仍排除已婚同志生養小孩的管道。以收養來說,在全球二十八個通過同婚的國家中,只有臺灣未能賦予同婚伴侶收養無血緣小孩的權利──反倒單身者(包括單身同志)還能申請。就使用人工協助生殖科技而言,目前仍只有異性戀已婚夫妻有使用資格,單身者與同志皆被排除在外。同志成家之路開拓出了婚姻,但卻阻止了親職。本書提出美國男同志以收養和代孕成家的行動與挑戰,很能刺激臺灣的政策思考。


透過臺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串聯與倡議,我們見到愈來愈多的同志家庭,赴海外採用人工協助生殖科技來生養子女。如果大家有機會閱讀同家會 2010 年出版的《當我們同在一家:給想生小孩的女同志》,以及 2016 年的《彩虹寶寶的奇幻旅程:單身與同志人工生殖手冊》,很難不讚嘆這些過來人在育兒方面的細緻評估與智慧指南,連異性戀男女也要自嘆弗如。


相較而言,男同志渴望情感性親職的面向,在臺灣較少被呈現,人們傾向懷疑這是想要傳宗接代的物質性投資;此外,男同志所需的代孕涉及代孕者面臨的諸多風險,在臺灣爭議已久,海外代孕的昂貴費用也只有少數人負擔得起。本書為此提供線索:與其進行空泛的道德辯論,不如實際探訪這些成家行動的歷程。這也是社會學考察的主張,實際探查社會生活的複雜性與新創意,將其轉化為制度建立的資源和靈感,避免僅從邏輯與原則來做文章。


臺灣於 2019 年 5 月正式通過同性婚姻專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 (Source:臺灣同志遊行 Taiwan LGBT Pride

一夫多妻的現代性弔詭

想好好當爸爸的男同志,多少還能贏得一些掌聲,但是娶了好幾個老婆這件事,女性主義者除了大加撻伐,還有什麼可說的?近年來因為南非大法官奧比.薩克斯訪臺,我們較有機會認識南非在同志伴侶權益上的進步,但卻鮮少並置討論南非也認可的多配偶制,即認可傳統的一夫多妻。黑白男同志由南非大法官證婚(看似好進步)、前黑人總統朱瑪娶了六個老婆(看似好封建),同樣都常搏上國際媒體版面。本書不打安全牌,選擇直視南非的多偶制,把家庭多樣性的光譜,打得更開。


南非在 1990 年代中期廢除種族隔離制度,也開啟了以種族、性別、性傾向平等為原則的立憲之路。在種族平權的思潮下,南非 1998 年通過了《承認民俗婚姻法》(Recognition of Customary Marriages Act),認可多偶制。南非婦運想要廢除一夫多妻制,但傳統領袖力圖以保存多偶制來延續重要的傳統文化。婦運的折衷做法,就是要求男人若想迎娶第二位配偶,需獲得原配的同意,而婚姻中每位配偶的財產權與監護權都受到保障。一夫多妻的施行現況也有其種族的界線:白人仍多以地下情婦的方式運作多伴侶制,而黑人較常透過《承認民俗婚姻法》採行一夫多妻制。


平權思潮也擴及同志,1998 年,南非憲法法庭廢除了懲罰同志的性悖軌法(sodomy laws)。但幾年後,在同志婚姻的實質修法過程中,保守基督教組織(強調同性戀不合基督教義)以及傳統文化組織(強調同性戀並不是非洲傳統文化)聯手阻礙,使得議會在兼顧各方利益之下,並未修改原有的婚姻法,而是於 2006 年另立《民事結合法案》(Civil Union Act),同志可決定登記結婚,或民事結合。然而,本書的田野考察顯示,南非民間歧視同志仍深,強調黑人傳統的組織通常不認可同志的存在,甚至不時傳出強暴女同志以治療其性傾向的惡行。
 

本書回應了公共政策辯論中的「滑坡理論」:開放攸關 A 道德的法案,會牽連 B 道德而一路「沈淪」。本書對比南非與美國,多偶婚與同婚的滑坡,發現各有其社會文化脈絡。南非看重種族平等的歷史契機,使其在法令改革上率先認可傳統多偶婚,然後再延續到同志婚姻。美國當年反對多偶婚的意識形態,建立在白人基督徒優勢的基礎上,強調追求情感上的實踐與個人滿足,而此價值的基石有助於延續到認可同志的結婚權。


對照起來,臺灣多元成家的修法運動,的確引來某些批評者宣稱:同志婚姻主張的婚姻自由,可能會導致多配偶制。同時,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原本推出的草案中,包含了「多人家屬關係」,也曾遭保守勢力詮釋為將進一步合理化多角關係。伴侶盟隨即主動以「滑坡謬誤」概念回應,澄清這些伴侶制度不會導致多配偶的發生。在這攻防辯論中,臺灣鮮少出現支持多偶制的立場。


針對多配偶的家庭,女性主義如何提出不一樣的思考?本書作者實際調查多配偶(大多是一夫多妻)的背景與運行狀況,特別能看到情慾與照護等多樣的需求。提到多偶婚,一般人往往會聯想到像南非總統這種權勢男性擁有多妻的模式。


本書則以訪談資料呈現了「利他型的一夫多妻」,包括膝下無子的妻子能透過丈夫再娶,既保有婚姻也能成為孩子的共同母親;或是為了照顧過世兄弟的妻小,再娶遺孀為妻。就形成多偶婚的機會結構來看,南非的黑人男性常需離鄉背井長期工作,容易因此發展出另一地的伴侶關係;美國的黑人男性早夭、入獄、失業的比率偏高,在可婚配數目上形成性別不均衡。


再從「多人情慾」的理念倡議來看,人們的確有同時愛上不只一人、又能保有多重忠誠的可能性。自主建立、透明公開的多重伴侶,也比充斥著欺騙、隱瞞與地下情的單偶制,更符合開誠布公的感情民主原則。而若從兒童與伴侶的權益來看,單偶制所形成的「私生子」、「第三者」、「非得離婚的元配」,都不見得能獲得最佳保障;這些讓許多家庭為難的情境,在臺灣都不陌生。斯泰西並非支持以宗教為基礎的一夫多妻制,而是傾向尊重各種自主情愛的理念,包括女性之間的多重情愛,她認為這可能比傳統的一夫多妻更有潛力成為一組相互滋養的理想關係。如此思考,多偶制也就不僅僅是該棄守的前現代父權產物,而可能是反思主流家庭體制的重要資源。


千年脫鉤傳統的真實烏托邦:摩梭

社會學將親密關係的演變與現代性的發展扣合。本書的第三個案例,是以臺灣讀者較為熟悉的摩梭族,衝擊讀者的線性思考模式。紀登斯在《親密關係的轉變》中提出,個人主義的發展、對自主性的追求,使得現代社會的親密關係愈來愈與生殖、經濟、家族利益脫鉤,人們開始純粹為了關係帶給彼此的滿足而留在關係中。本書以雲南摩梭族已經施行兩千年的體制,挑戰西方社會學家眼中近些年才勝出的演化。


傳統摩梭族為母系社會,沒有婚姻制度,是以男方到心儀女性的房間「走動」(坊間常說成「走婚」,但其實沒有「婚」)的方式來實踐情慾。女孩到了十三歲成年的階段,家人會給予她獨立的房間,若有與她情投意合的男子,就可在此房間交往。若生下小孩,則在母系親屬(包括阿嬤、舅舅等)發展出的母屋中長大。一個女人可以跟不同人走動,也可以完全不走動,而有情人也不用終成眷屬。正因為家庭所需要的照護資源與情慾脫鉤,家人便不會干涉彼此交往的對象;兩人感情的分合可以充分按照雙方意願進行。在母系家庭的傳承中,家人彼此照顧,老小皆有所養。


在這樣情慾體制與家庭體制(涉及經濟、居住、養育、勞動的安排)脫鉤的世界,所有我們所面臨的「社會問題」(變心、劈腿、處女情結、一夜情、小三、通姦、不婚、重婚、離婚、失婚、未婚生育、私生子、棄養、婆媳紛爭、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獨居老人),在摩梭社會都不存在。


本書以西方及漢人社會皆感到棘手的「未婚懷孕」為例,同樣的狀況,特別是懷了女娃的,在摩梭社會往往被當成莫大的歡喜。我跟一些社會學同行常以香港社會學家周華山執導的紀錄片《三個摩梭女子的故事》作為討論情慾與家庭制度的教材,探問由此可以設想的政策改革。同學們往往一面讚嘆摩梭社會的智慧,一面疑惑若是無法變成母系社會,到底還可以如何取法摩梭。


多元成家啟示錄

這三地的家庭實作,橫跨幅度很大,並置來看,更能豐富取法的工具箱。首先,如果能看見許多相親相愛的多樣家庭──男同志親職、南非的利他型一夫多妻、摩梭的母屋──就能促發我們檢討,以狹隘的形式來界定幸福家庭,實在荒謬。本書導言的標題是〈托爾斯泰錯了〉,指的是《安娜.卡列尼娜》裡的那句名言:

 

幸福的家庭彼此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本書戮力讓我們看見,「幸福的家庭」實在有太多風貌。由於婦運與同運的努力,臺灣幸福家庭的多樣性也逐漸被看見。單親家戶、單身成家、同性伴侶、生養子女的同志家庭等等,都更獲認可。


閱讀本書時,我不時也對比臺灣,像是書中男同志超越情慾關係的照護網絡,令人想起陳俊志紀錄片《無偶之家,往事之城》裡那個每年煮年夜飯的三溫暖老闆。而本書大膽把一夫多妻也納入,這種毫不閃躲的氣度,提醒我們張望更廣,多重反思,尊重各種親密關係的樣態。也許行動的議程會因社會脈絡而有所不同,但《解套》仍有助於深化臺灣方興未艾的多元成家辯論。

 

本書具體提出,在公民權益、資源及責任分配上,應避免徒以家庭或婚姻形式作為判準,而該按照公民身分、實質的照護或監護關係來進行。臺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曾經全面搜尋了各種法令制度安排,彰顯臺灣的社會制度如何以婚姻身分或血緣為主的親屬關係,作為取得資源的條件。


從退休金、遺屬年金到職災給付,從社會服務、居留權到醫療權的取得,只有擁有特定親屬關係者──特別是異性戀配偶──才能夠依法獲得這些資源。同婚通過後,同運社群也還在爭取比照辦理。許多改革議程,已持續從獨尊婚姻體制的制度設計,往前推進;愛最大,而愛有很多形式。


這本書超越婚戒套牢,帶我們走過各種愛的故事,終究要向國家喊話:「國家所受的權威,應該用來促進──好歹不要阻撓──個體付出愛、照護和扶助的許諾。個體的許諾以何種樣貌展現,則在所不論。」(309 頁)脫鉤,是為了看清楚親密的多樣性,以許下更能滋養各方的愛的宣言。

 

本文原登於吳嘉苓,2015,〈看見親密多樣性:鬆綁情慾與家庭〉,《臺灣社會學刊》57:173-185。現為游擊文化的中文版而大幅改寫。

(本文作者為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參考資料
  1. 陳昭如,2010,〈婚姻作為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特權〉,《女學學誌》27:113-199。
  2. 周華山,2001,《無父無夫的國度?》。香港:香港同志研究社。
本文收錄於游擊文化《解套》,原標題〈多元成家啟示錄〉
橫跨三大洲的民族誌描寫,挑戰主流社會對慾望與家庭的成見
多樣化的親密關係與家庭實作,證明「幸福家庭」不是只有一樣貌 茱蒂絲試圖讓讀者理解,「家庭多樣性」從古至今一直都是常態,沒有任何一種家庭形式適合所有人。「正常家庭」這個意識形態本身,只會助長歧視、傷人的信念與政策。民主國家不該獨厚任何一種類型的親密關係或家庭生活,反之,民主國家應設法確保公民能自由進入任何能給人扶持的關係,自由離開所有虐待人的關係。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減少「正常家庭」意識形態所造就的「不幸家庭」。
文章資訊
作者 吳嘉苓
刊登日期 2020-02-23

文章分類 說書
收錄專題
2020|五月關鍵字 婚姻:非關愛情
回顧不同社會中關於「理想婚姻」的不同定義,一起通過現代、過去與未來,探索「婚姻」的變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