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獨立這樣在現在看似理所當然的道理,其實並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一段很長很長的歷史。
2018 年的 12 月 20 日,一紙寄到法務部的公文,悄悄地引起了法院與檢察署間的不同意見。
法律邏輯上說的通之事,卻不一定能符合社會大眾的經驗與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