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國家公園是我國第二座國家公園,陸域面積及海拔跨度均極為廣大,從而交織出多樣生態環境,孕育豐富動植物資源。政府曾計劃開闢新中橫公路,但為避免破壞生態環境,便停止開發玉山至玉里段。另外,玉山國家公園東部瓦拉米地區蘊藏豐富大理石礦產,經過評估與討論後劃為生態保護區,以維護國土生態永續發展。
玉山標高 3,952 公尺,是臺灣百岳最高峰,也是東北亞第一高峰,吸引許多國內外旅客前往挑戰,主峰冬季遍佈白雪,有「熱帶雪山」之稱(圖 1),山型挺拔聳立、仰之彌高,象徵我國向上的精神(圖 2)。
圖 1 玉山被稱為「熱帶雪山」(Source:行政院新聞局)
圖 2 玉山挺拔聳立,象徵我國向上的精神(Source:行政院新聞局)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以玉山比日本最高峰富士山(3,776 公尺)高出 170 多公尺,稱之為新高山。1937 年,臺灣總督府指定 3 座國立公園預定地,地勢最高的「新高阿里山國立公園」(圖 3),範圍包括阿里山、玉山西側及秀姑巒山,之後因太平洋戰爭爆發,暫停國立公園設置計畫。
圖 3 1937 年的〈國立公園位置圖〉(Source: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二戰後,政府著手接收臺灣及各項復原工作,將新高山改為玉山(圖 4)。至 1972 年公布〈國家公園法〉,經過多年籌劃,在首座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成立後,便於 1983 年公告玉山國家公園區域範圍(圖 5),1985 年 4 月 10 日正式成立(圖 6),是我國第二座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行政區域涵蓋南投、嘉義、高雄及花蓮,為陸域面積最大的國家公園,並且是首座山岳型國家公園,園區崇山峻嶺,3,000 公尺以上名山超過 30 座,奇峰峻嶺美不勝收。
圖 4 臺灣省政府將新高山改稱玉山(Source:彰化縣政府)
圖 5 1983 年公告玉山國家公園區域範圍(Source:內政部營建署)
圖 6 玉山國家公園於 1985 年 4 月 10 日成立(Source:行政院)
玉山國家公園地勢奇聳,隨著季節轉變而有不同風光,夏天雲海繚繞峰巒(圖 7),冬天白雪皎潔,加上高低海拔落差,出現亞熱帶、溫帶至寒帶林相變化,孕育許多特有種的動植物,動物有常見猴群、水鹿、藍腹鷴、山羌,與一度瀕危的帝雉(圖 8)、黃喉貂、臺灣黑熊等。植物方面,有玉山圓柏(圖 9)、玉山薊、玉山杜鵑、玉山櫻草、玉山龍膽、玉山沙參等,十分豐富。
圖 7 玉山峰巒雲海繚繞(Source:行政院新聞局)
在玉山國家公園設立前,曾面臨開發與保育的抉擇及爭議。當時,行政院擬定新中橫公路興建計畫,希望促進東部繁榮,均衡區域發展。新中橫公路包括「水里—玉山」、「嘉義—玉山」,以及「玉山—玉里」等三條路線,三條路線會合於塔塔加,呈現ㄚ字狀(圖 10),工程含括「新闢路線」與「改善路線」的計畫(圖 11),分述如下:
- 嘉義—玉山線:以嘉義為起點,玉山為終點。全長 99.7 公里,嘉義後庄端 3.8 公里係原有公路不需改善,其餘利用舊路改善 71.2 公里,新闢路段 24.7 公里。
- 玉山—玉里線:以玉山為起點,玉里為終點,全長 102.7 公里,利用舊路改善 7.1 公里,新闢路線 95.6 公里。
- 水里—玉山線:以南投縣水里鄉頂崁為起點,玉山為終點,全長 63.2 公里,改善舊路 35 公里,新闢 28.2 公里。
圖 10 新中橫三線公路(Source:國家發展委員會)
圖 11 新中橫三線公路「新闢路線」與「改善路線」(Source: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嘉義—玉山線」1979 年 7 月開始施工(圖 12),至 1986 年 6 月完工,經公路局編定為臺 21 線;「水里—玉山線」1979 年至 1985 年完成全線 2/3,後來施工發生邊坡坍方,影響工程進度,直至 1990 年底完工,編為臺 18 線,而為了有別於原來的臺 8 線(東西橫貫公路的稱呼),稱之為「新中橫」公路,這兩段公路在 1991 年元旦通車。
至於「玉山—玉里線」對水土保持、原野地景、原生動植物帶來嚴重的衝擊,使得環境保護與交通建設的爭議不斷升溫。行政院評估後,一度同意闢建至大分段,但必須先辦理環境評估作業。1980 年中華顧問工程司受委託,辦理我國首次「環境評估」,後續又有環境保育專家及學者關切,行政院衡酌後在 1986 年通過緩辦闢建計畫。當時,儘管東部已修築玉里至卓麓段,玉里民眾不斷陳情續建,但政府評估開發後將嚴重破壞環境生態,決定不再興建,為國人留下一座孕育動物與植物生態的樂土。
圖 12 「嘉義—玉山線」施工情形(Source: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玉山國家公園東部瓦拉米地區,蘊藏豐富大理石礦產,有多家礦業公司待「玉山一玉里線」開闢後,將大力開採大理石。經濟部提議玉里以西的瓦拉米地區劃出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外,或者是全部劃為一般管制區(圖 13)。由於瓦拉米地區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又屬於礦區,希望劃定為一般管制區,以利大理石的開採(圖 14)。
圖 13 經濟部建議玉里以西之瓦拉米地區劃出國家公園範圍外(Source: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圖 14 研商國家公園採礦問題(Source: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985 年 4 月,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稱玉管處)成立後,廣泛調查瓦拉米地區地形、地質、動物、植物、人文史蹟,及進行深入研究,證實生態資源豐富,尤其發現瓦拉米地區是臺灣黑熊出沒的重要區域,於是函請經濟部應該將該地區改為大理石禁採區,玉管處將編列經費補償礦業權者。
1993 年內政部辦理玉山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圖 15),瓦拉米地區含有豐富的自然及人文資源,屬於一般管制區。2004 年第二次通盤檢討,將瓦拉米地區變更為生態保護區及特別景觀區。2012 年第三次通盤檢討,八通關日治越道佳心以上(不含佳心)兩側各 25 公尺,共 120 公頃土地,從特別景觀區變更為生態保護區(圖 16),足見生態保育觀念不斷地強化。
圖 15 第 1 次通盤檢討玉山國家公園計畫(Source:行政院)
圖 16 第 3 次通盤檢討玉山國家公園計畫(Source:行政院)
為了守護臺灣珍貴的自然景觀與多樣的生態環境,同時保存豐富的動植物及多元文化,這些豐富的檔案都典藏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歡迎透過國家檔案資訊網,瞭解更多國家公園及生態保育的故事。
(本文作者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徵集組科員洪正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