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泰,又被各國人稱為「祚爺」,18 歲時便幫助鄭芝龍押著貿易船至日本長崎;在鄭成功麾下被任命為戶官,為鄭氏政權理財。於鄭成功之子鄭經與鄭成功弟鄭世襲的繼承權鬥爭之後,鄭泰未前往祝賀鄭經成為鄭氏政權的當家,而成為鄭經最擔憂的勢力,鄭經假意封鄭泰為金廈總制,鄭泰前往廈門感謝鄭經,卻遭到幽禁,消息一出,鄭泰的弟弟鄭鳴駿(鄭開)率領鄭泰勢力從金門逃往泉州向清投降,1663 年鄭泰也死於幽禁之中。
以鄭泰麾下豐厚的資金、兵員、軍需,降清之後,給予鄭氏集團一次嚴重的打擊;鄭泰過世的消息,讓原本人心浮動的鄭氏勢力更為分裂,原本的重臣如洪旭、黃廷等也向清廷投降,同時鄭氏政權長期作為根據地的金門、廈門也被清軍佔領,鄭氏勢力退守臺灣。
實際上,我們其實很難看到鄭泰在文獻上顯露鋒頭的形象,也許較多如夏琳《閩海紀要》的描述:「有心計,善理財,積貲百餘萬。」只是在這樣描述的鄭泰,到底經歷過什麼樣的故事?他所擔任的「戶官」又是什麼樣的職位?這些將是本文預計探討之處。
一、所謂「戶官」
當鄭氏勢力面對清帝國的戰爭時,軍事集團的配置以及背後商貿集團的支援,或是認識鄭氏勢力兩個重要的方向,就如同郁永河在《裨海紀遊》所分析:而關於鄭氏政權中的軍事集團,已有石萬壽有豐富的研究;至於商貿集團也不乏研究者整理,更指出與諜報系統之間的關聯性。以下就這兩部分簡要梳理:成功以海外彈丸地,養兵十餘萬,甲胄戈矢,罔不堅利,戰艦以數千計;又交通內地,遍買人心,而財用不匱者,以有通洋之利也。
1.軍事集團
在鄭氏的軍事組織上,因應不同的軍事部署任務,可以分成征戰的提督、軍、衛、鎮;至於鎮守地方的則像是左鎮、右鎮等。.png)
其中,以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為最高軍事官職,像是永曆 9 年(1655年)以陳六御為總制五軍戎政,總制六師。提督、軍則是在上述者之下地位最高軍職,皆可分為左、右、中、前、後,總共十個單位。提督統轄陸師,各又轄有五鎮之軍隊;軍則模仿明朝五軍都督府的制度,統轄水師。在軍的任命上,水師中軍由鄭成功親自統領。至於提督,陸師中提督為甘輝,應是鄭氏勢力中的軍事總指標、地位最高者。
負責征戰的鎮,其實可以分為鄭成功直屬統轄的親軍衛鎮以及由提督管轄的非親軍鎮營。非親軍鎮為鄭氏勢力的主要戰力,由鎮的統領指揮,因此下設有相關中軍等官職,輔佐鎮的指揮,下一階的單位即為營,主要有五營兵馬、以及執行特殊任務的親隨營、火攻營等,營下還有翼、班、伍才是兵的管理階層。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特殊兵種的鎮營,為後續鄭氏勢力逐步增加調整所形成,像是在永曆 11 年(1657 年)護衛鎮改為宣毅鎮(並設有左右後,共三鎮),宣毅後鎮由吳豪所統領,是鄭成功頗為依靠的有色兵種步槍隊。
另外,在永曆 8 年(1654 年)鄭清雙方談派破局後至出兵北伐前,鄭成功積極備戰,親軍衛鎮增加左右武衛、左右虎衛共四鎮,到鄭經嗣位時,則擴充有十鎮。其中,虎衛鎮即是著名的「鐵人部隊」,是鄭氏政權中最精銳的部隊;驍騎鎮是鄭成功於永曆 14 年(1660 年)將當時右提督馬信的馬兵部隊改為親軍驍騎鎮。
2.商貿集團
在鄭成功時期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組織,主要稱為五商,這包括了海五商與山五商(陸五商)。對於貿易的倚重,從鄭芝龍時期起便是如此,當鄭芝龍掌握福建沿海口岸,也進一步掌握了自福建出航的商船,他利用海上貿易所得大量金錢,與朝廷內權貴交際,藉以獲得更大的利益,並且貨物通達的據點、商號,擴及全國的重要城市中駐點,藉此掌握全國的資訊。鄭成功承襲了鄭芝龍遺留的貿易資產,同時也是繼承了資訊傳播網絡。在楊英《從征實錄》中,記錄永曆 11 年(1657 年)5 月一段記事中,分別指出「六察」常壽寧稽查「戶官」鄭泰以及其轄下裕國庫張恢、利民庫林義,以及東、西洋船隊船本與利息,以及鄭氏轄下的十個商行仁、義、禮、智、信、金、木、水、火、土的金錢出入,最終由常壽寧查出有一船本萬餘兩銀子未交付。
由此可知,鄭成功基本上全權委託自鄭芝龍時期即掌握財政大權的宗族兄弟、委派戶官職務的鄭泰管理攸關鄭氏財富來源的東、西洋船隊、十個商行、以及公庫裕國庫與利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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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中國各地的分行分號交由山五商管轄,船隊則有東、西洋船隊由海五商管轄。其中,東洋船隊負責日本、呂宋、文萊、臺灣、雞籠、淡水等線貿易,只是呂宋、文萊則因為統治者西班牙與鄭氏關係不睦,因此少有商船前往;西洋船隊則負責暹羅(泰國)、交趾(越南北部)、占城(越南南部)、柬埔寨、麻六甲等線貿易,船隊所得應直接進入公庫,並且匯報鄭成功,不經手各商行,商行的責任則是在出貨、出貿易商隊。
二、鄭泰的經歷
鄭泰,字明岳,號大來,又被稱為「祚爺」,約於 1617 年左右出生,略長於 1624 年出生的鄭成功,又與鄭成功同輩,因此文獻中可見稱鄭泰為兄長,實則是三世祖前為同支的親戚。鄭泰早年便跟著鄭芝龍於海上闖蕩,18歲時代表鄭芝龍押船至日本長崎進行貿易。此後,始終扮演鄭芝龍身邊重要的部將,雖然不如鄭芝龍的弟弟鄭鴻逵、鄭芝豹、或鄭彩、陳霸、林察等鄭部將領。在鄭芝龍降清被俘之後,鄭成功決定抗清,鄭泰便是麾下其中一員。鄭成功整合鄭部勢力的資源,壯大自身的力量時,鄭泰坐穩了戶官的職位,更被鄭成功委以重任。
1651 年 5 月,鄭成功將面對清軍棄守廈門、不戰而逃的鄭芝莞斬首示眾。鄭鴻逵見狀,將麾下守衛金門的船隻全數交出給鄭成功統領;此時,鄭成功下令洪旭守廈門,鄭泰守金門。可見鄭成功將過往鄭鴻逵戍守的金門,交由鄭泰管理,也是將重要的資源交由他所信任的鄭泰、洪旭。
當 1658 年,鄭成功再度率軍北上進攻長江流域一帶時,當時下令:「乃以黃廷為前提督、洪旭為兵官、鄭泰為戶官,留守廈門;而自率甘輝等北上。」可見鄭泰再次被委以堅守後防的重任,更是將兵糧支援的大事交由鄭泰全權管理。當清軍達素準備進攻廈門時,再次下令廈門官兵軍眷搬往廈門,命令鄭成功直屬英兵鎮與戍守金門的戶官鄭泰加強保護。
1661 年 3 月,鄭成功決意興師臺灣,下令後防的安排:「以忠振伯洪旭、前提督黃廷居守思明州,戶官鄭泰居守金門。」可見鄭泰又身負堅守金門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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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場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長期圍攻戰,卻也顯示出鄭泰對於鄭成功命令的不滿,首先,在 1661 年 7 月、8 月,正當前線鄭氏軍隊正處於熱蘭遮堡的包圍網時,由於缺糧而向戶官鄭泰請求運糧,但是鄭泰並未準時提供「戶官運糧船不至,官兵乏糧,每鄉斗價至四、五錢不等」、「八月,藩駕駐承天府。戶官運糧船猶不至,官兵至食木子充飢,日憂脫巾之變」,甚至,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記錄中,也觀察到鄭泰運糧船隻延遲到 9 月才運至。
並且在 1662 年 1 月,當鄭成功在熱蘭遮堡接受揆一降書之後,便下令要求眷屬搬至臺灣,守護根基地的「鄭泰、洪旭、黃廷等皆不欲行,於是不發一船至臺灣。」
第二件鄭泰不願遵行鄭成功命令的事情,則是在鄭成功聽聞鄭經私通乳母並生子之情事後,鄭成功下令要鄭泰監殺鄭經與鄭經母親董夫人,被鄭泰、洪旭、黃昌等留守將領拒絕執行,眾人討論的結論是鄭泰能以「惟泰是兄,兄可以拒弟。」隔一個月,鄭成功便因病而過世,鄭氏政權便進入了鄭成功子鄭經與鄭成功弟弟鄭世襲之間的權力鬥爭。
三、做為鄭氏集團與荷蘭東印度公司之間的協調人
1656 年 6 月 27 日,鄭成功以自己的船隊在巴達維亞受到刁難為由,下令所有在臺灣居住、貿易的唐人回航,並且禁止一切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活動,從當年 9 月開始直至隔年夏季的一年之間,兩地未曾看見一艘船隻往返,臺灣方面深受其苦。而當唐商們受到荷蘭東印度公司委託向鄭成功求情的信件未果後,1657 年 1 月,鄭鴻逵(Sikokon)與鄭泰(祚爺,Sauja)回應了荷蘭東印度公司:
雖然荷蘭東印度公司還是不願完全相信鄭泰等人的說法,又派了何斌作為調解人前去拜訪鄭成功,但是由上述可以發現,鄭泰已經開始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與鄭成功之間的傳話人的角色,雖然不確定是否有將訊息確實傳達給鄭成功,但可見鄭泰已經表示「算用好話勸國姓爺息怒」,而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還是抱持著一絲希望認為「大員的商人希望,國姓爺會因具有影響力的Sikokon和Sauja的勸說而迅速解除貿易封鎖。」這兩個人宣稱,國姓爺之所以震怒,完全因為他發現有幾個他的船長被公司的士兵惡待而引起的,他們打算用好話勸國姓爺息怒。
當何斌到訪時,也還是由鄭鴻逵與鄭泰接收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求情信,並且引薦何斌前去拜訪鄭成功,使得信件能夠順利送到鄭成功手上。
當事件來到了 1657 年 7 月,荷蘭東印度公司又請何斌帶信前往拜訪鄭成功,鄭氏政權方面依然是由鄭泰接應,且鄭泰的反應「對此至感欣喜」;此次的會談讓事件有了雙方滿意的結果,雖然過程中鄭成功曾經對鄭鴻逵船上的貨物被荷蘭東印度公司船隻取走表示不滿,但在何斌宣稱這些貨物已經保管在倉庫內,等鄭成功來信取回之後,又讓鄭成功回復平靜,並表示他跟幕僚商議之後會給予滿意的答覆。並且,在此次的會談中,鄭成功願意收取荷蘭東印度公司所準備的禮物,另外也有一份是準備給鄭泰的禮物,而鄭泰也確實收取了。可見,以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角度來看,鄭泰在這起事件中確實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事件總算到了 1657 年 8 月 25 日落幕,鄭成功轉交了書信給何斌帶回,表示願意重新開始貿易;同一時間,鄭泰也請何斌帶回一信,信中表示他已經盡一切努力說服鄭成功解除貿易封鎖,甚至過程中遇到鄭成功派往柔佛的船隻又被荷蘭東印度公司扣押,他也盡力解釋應是消息還未順利傳達到該處,造成這樣的誤會,這才緩和了鄭成功的怒氣。可見得鄭泰介於荷蘭東印度公司與鄭成功之間,確實一步步地掌握了與荷蘭東印度公司之間的友好關係,這或許是出於貿易上的需求,也或許另有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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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頻繁與荷蘭東印度公司往來的方式,大概與熱蘭遮市鎮內具有屬於鄭泰的房舍有關:
這位Conqua是一位唐商,時常往來於中國與熱蘭遮市鎮之間,也極可能是鄭泰的代理人之一。另外,在《巴達維亞城日誌》中也記載著鄭泰寄給揆一的信件,其中也討論到在鄭泰房屋旁,鄭泰的其中之一個代理者「Lioey」曾向荷蘭東印度公司大借款準備要增設房舍,但超過鄭泰所知悉的數目,因此請揆一直接逮捕Lioey盤問多出的借款如何償還。此篇書信,雖然是鄭泰自述一個遇到詐騙的爭議事件,但也從此側面可以發現,鄭泰在臺灣透過房產為據點,委託代理人管理,與荷蘭東印度公司有著密切的互動。沒有聽說祚爺、洪兵爺或國姓的孩子們一起來此地,不過那個惡棍何斌有一起來,他跟國姓爺在普羅岷西亞。Conqua也有一起來,住在熱蘭遮市鎮裡的祚爺的房子裡。
四、鄭泰長崎的存銀
1663 年,經歷過一場腥風血雨的內鬥後,鄭經取得勝利,成為了鄭氏政權的新當家,但鄭泰稱病不見鄭經,也未上表恭賀,就其稱病的原因,皆稱是鄭泰雖然與洪旭、黃廷共同支持鄭經前往臺灣奪取大位,但私下仍與鄭世襲的支持者黃昭有所往來,而這些書信落入鄭經手中,因此鄭泰不安心而稱病。不過,也可看到有像是隸屬於清朝的作者夏琳《閩海紀要》中描寫鄭泰受身邊眾人的建議與鄭經兵戎相向,以及鄭泰不願背叛鄭氏的回應:「吾今救死而已!若稱兵,適重吾罪也。」說著鄭泰不願反對鄭經,又對於降清建議,回應道:「芝龍已誤,豈容再誤。」如此陷自身於兩難局面,跟上述在商場、沙場奮鬥數十載的老將形象完全不同。一位並非身處在鄭泰身邊的作者,如何能夠記錄到如此細節的情節?但確實給予鄭泰形象有了另一方面的想像。
無論如何,鄭經有意引鄭泰離開金門老巢,陳永華用計宣稱鄭經將回到東都(大員),因此封鄭泰金廈總制,居守金門。在弟弟鄭鳴駿的鼓吹之下,鄭泰至廈門拜謝鄭經,卻遭到幽禁。消息一出,鄭鳴駿遂率領鄭泰勢力包括船兩百餘艘、精兵八千人、文武官員百人,奔赴泉州降清,而鄭泰也死於幽禁之中。經此劇變,當鄭經發現鄭泰在日本長崎寄存有鉅資,因而去取,更造就了鄭經與鄭鳴駿雙方的跨海訴訟。
最後結果,直到 1675 年,鄭泰方由其子鄭纘成取回款項,但由於當時鄭經勢力如日中天,福建一帶已是鄭經地盤,因而為求家族平安,鄭纘成仍將這筆款項交給鄭經。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到鄭泰的兩個形象,雖然他任職於戶官,掌管鄭氏政權所有通商之事,交好日本、荷蘭東印度公司等方面,但是他又是曾經率軍圍攻清軍海軍的關鍵將領,甚至雖然不見鄭泰隨鄭成功北閥,卻多次被委以重任,堅守根據地金門、廈門;其次,我們可以看到鄭泰為鄭氏勢力鞠躬盡瘁的一面,甚至遭逢大難之時也不輕言降清,卻也同時能夠看到他不服鄭成功命令的一面;再者,我們可以看到鄭泰足智多謀、堅毅的一面,卻也有著善攻心計的一面。若從上述掌管山、海五商,也代表著掌握四通八達的資訊來看,鄭泰表面上是一位商人、是一位武將,但在私底下更是一位情報的頭子,這樣多重身份的性格,是各種面向史料所建築起的不同形象,卻也給予我們在認識鄭泰時有許多在史料不曾言明的背後,更多可能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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