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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並非惡,漠視他人物質匱乏才是問題──創造貧窮者能安全現身的社會

蔡亦寧 2022-06-22
聯合國估計,全世界仍有約 7 億人生活在極度貧窮之中(Steve Knutson via Unsplash)

「貧窮」的現象,從古至今始終存在於人類社會。就算是相對富裕的當代,社會上仍有人處於貧窮,甚至飽受外界歧視。究竟貧窮是不是個問題?當我們或周遭有人落入貧窮時,又該如何幫助自己、幫助他人?
 

在社會互助機制熱絡的過去,貧窮不是問題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的第一項目標為「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更估計全世界仍有約 7 億人生活在極度貧窮之中。可見在現今,貧窮是人類迫切希望解決的議題。
 
不過,貧窮現象雖然歷史悠久且普遍存在,卻是直到非常晚近才被當成社會問題。翻開歷史,無論是中國儒家古籍,或是中世紀天主教影響的歐洲社會,都可看到頌讚貧窮的例子──顏回的「一簞食,一瓢飲」,或是天主教崇尚的聖人,都過著簡單甚至貧窮的生活。古人透過這種生活砥礪身心,反而對其幸福感有正面的幫助。
 
「一味地說要消除貧窮,對人類來說不見得好。」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黃克先澄清,貧窮研究通常是提倡「緩解貧窮」而非「消除貧窮」。緩解貧窮意指讓貧窮處於可控制的狀態,符合人道標準,與貧窮共同生存。工業社會之前的臺灣之所以不會把貧窮當作問題,正是因為人們會在婚喪喜慶等場合,利用社會互助機制,為貧困者提供物質支援。反而是現代社會生活品質雖看似提升,卻因失去傳統互助的機制,才需仰賴社會救助、國家介入的方式來改善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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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宿街頭的無家者(Source: Jon Tyson via Unsplash)

 

貧窮不是萬惡之源,漠視他人物質匱乏才該被譴責

若一個人再怎麼努力,卻沒辦法改變自身貧窮處境,那麼該檢討的或許不是貧窮,而是那促進「漠視他人物質匱乏」的社會機制。黃克先舉例,有一群無家者很努力做事,接了很多零工;但即便他們符合勤奮、向上的社會主流價值觀,其工作條件卻容易導致工傷,反而讓他們承受更多風險。
 
事實上,比起個人努力與否,貧窮往往與社會整體結構有關。財政部 2019 年綜合所得稅申報的初步核定資料便顯示,臺灣社會的貧富差距正節節攀升──申報戶之中所得最低 5% 的平均所得僅 3.9 萬元,所得最高 5% 平均高達 438.5 萬元,差距高達 112.4 倍,甚至較 2005 年的 55.13 倍、2010 年的 93.87 倍都來得高。
 
放眼世界,不只臺灣,全世界都出現「中產階級萎縮」的現象──過去認為中產階級應該佔社會絕大多數,但 21 世紀之後,貧富卻呈現兩極化。此外,世代間的不平等也加劇──經濟起飛曾令某一代變得富有,但現在 20、30 歲的一代同樣努力想改善生活,所得卻普遍比 50 歲以上、享受經濟起飛紅利的父母來得差。黃克先認為,這種世代不平等,以及物質匱乏狀態影響到自我尊嚴與觀感的現象,都相當值得檢討。

 

 

統計數據背後的社會現實

韓國、美國、日本的貧窮人口都大約有 15%,香港則高達 20%;相較於此,2021 年第三季臺灣低收入戶人數占總人口比例僅 1.25%,看似亮眼。但黃克先反而指出其中的迷思──這數字其實代表,在需要幫助的人之中,我們只幫助到很少一部份的人。關於無家者的數據也是──臺灣政府只認定「露宿在街頭的人」為無家者,但若按歐盟定義,只要「居住狀態不穩定」(例:在便利商店、麥當勞棲宿的人)都應該採計。在臺灣嚴格的定義之下,政府統計國內無家者數目約為 3000 人,遠低於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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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Jon Tyson via Unsplash)

 

此外,數據顯示女性無家者的比例僅占全部無家者的十分之一,但這不代表政府不該為弱勢的女性提供福利支持。因為傳統社會價值觀讓女性更容易擔心流落街頭、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於是更渴望擁有家;但為了有個屋頂,女性可能反而要忍受伴侶不當的家庭暴力、虐待。這些有住宿需求的貧窮女性,卻未納入政府統計的無家者之中。黃克先提醒,儘管數字看似支持執政者將資源分配到其他地方,但不代表貧窮問題就不存在。

 

以同理心看待失序的人

2014 年創立的社會企業「人生百味」,長期關注無家者、拾荒者、街賣者,提供「重修舊好工作站」歡迎無家者休息;在萬華南機場的一碼空間與「五角拌」合作,提供拾荒者休息空間。此外,也與街賣者團體新巨輪服務協會合作,推動「街賣者共生家園計畫」,協助兼具身障者身分的街賣者穩定居住。
 
「人生百味」創辦人巫彥德與無家者接觸多年,發現無家者是一個綜合性的族群,無論身障者、單親家庭、都市原住民、精神疾病患者、愛滋病患者、翹家的高中生⋯⋯當這些相對弱勢者貧窮到一個程度,就可能成為無家者。巫彥德認為,貧窮者在社會時常面臨雙重傷害:被漠視、被污名化。但是在失序背後,是對於需要的匱乏。
 

巫彥德認為,社會大眾應該對弱勢者有更多同理心,而非一味地排除。例如疫情期間,若一群無家者無法配戴口罩,驅離這些人無法解決問題。「我們看待失序時,我們不是看到一個壞人,是看到一個受傷的人、匱乏的人。他們需要的不是排斥,需要的是幫助、支持。」巫彥德強調,讓每個貧窮者都感受到社會的支持,他們就有機會幫助更多人。就如同臺北車站的無家者可以形成一股力量,協助社工發放口罩給沒有口罩的人。
 

(↑↑人生百味志工於臺北車站發放物資↑↑)

 

 

創造貧窮者可安全現身的環境

面對隱身於貧困的人,巫彥德認為應該創造一個不被污名化的空間,讓這些人可以安心現身。他舉電影《小偷家族》為例,來自各個地方的貧困者形成一個家庭,彼此合作、互助。然而社會不認識這個力量,就試圖打散貧困者的社會連結。「當我們社會不斷地破壞修復的力量,就不能責怪貧困者為什麼看起來不努力。」
 
巫彥德比喻,貧困者像社會的陰影,我們過去會排斥它、想要解決它,但重新認識陰影之後,才發現它是我們的一部份,正在用另一種方式支持我們。社會需要認識貧窮的存在,並學會面對它。
 

當我們能接受陰影,其實便創造了更有韌性的互助網絡。「我們常常學怎麼往上爬,但是當你跌下來的時候怎麼辦?」巫彥德指出,若是學會失敗、心態準備好,流浪就不是一件嚴重的事情,還可尋求其他無家者協助,知道哪裡可洗澡、用餐、求助,不至於感受到絕望。

 
(↑↑人生百味街頭尾牙↑↑)

 

 

《社會救助法》應根據現實幫助貧窮者

臺灣的《社會救助法》施行多年,雖立意良善,但執行結果卻差強人意。黃克先觀察,第一線審查的社會行政人員,會嚴格審問低收入戶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且每一年都需重複申請,許多想申請低收入戶的人因此打退堂鼓。反而是認識村里長的人,熟悉申辦流程,更有機會申請成為低收入戶。
 
巫彥德也認為《社會救助法》不該是窮人或典型弱勢者專屬,應該像健保一樣,民眾需要協助時都可申請並使用。此外,政府編列社福預算時,因不了解社福預算的價值,而總想節省預算。但其實社福經費能節省後端監獄、醫療、兒童安置等數以倍計的成本。
 
《社會救助法》基於家戶所得計算個人平均收入的現象,使得部分有需要的人無法領取低收入戶補助,同樣值得探討。黃克先指出,過去法律的規定是基於華人在家庭內應該互相扶助的義務。但臺灣家庭人口結構已經改變,2020 年核心家庭僅佔臺灣整體家庭型態的 33.05%,理想中的典型家庭已成為少數。在崇尚個人主義的家庭環境,社會不該預設家庭會幫助他,而是有人收入低於一定狀態,社會就應該協助。
 

參與貧窮議題的第一步:從同理心開始、發揮公民力量

知道這些貧窮議題之後,個人應該如何進行社會實踐?巫彥德認為要先從同理心開始,願意與貧困者站在一起看事情,就發現身邊的貧困處境者,比想像中還多。黃克先則建議,個人可從參與貧窮議題相關的團體出發,無論是參與活動、展覽、當志工,實際接觸、認識到貧困者,都有機會發揮公民力量。
 
貧窮教育的推廣,或許是下一步。像現行的性別教育一樣,讓孩子從小就了解失序、貧窮並不丟臉,而是需要幫助。再者建立社會連結,例如若能讓單親媽媽彼此認識,有媽媽去工作時,另一位媽媽則協助帶孩子,可以緩解撫養的困境,建構互助的安全環境。
 
「為什麼街上沒有辦法成為好的住所呢?」巫彥德認為未來應該改善街頭文化,通常大家認為無家者就該離開街頭。但街上若有床、充電器、飲食設施,也許能實現居住正義,讓流落街頭不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最差的選擇也有機會成為好的選擇。黃克先也同意,貧窮現象仍不可能完全改變,應該從文化、意識上真正改變,反思貧窮,讓這些本來被歧視、排斥的人能舒服且幸福地生活在社會上,才是最重要的。

 

本文內容來自【對話行動 ── SDGs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系列講座】

人類正站在全球氣候劇烈變遷、自然資源漸枯竭、生物多樣性耗損、疾病頻仍等關鍵十字路口上。為此,2015 年時,聯合國發布了「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poment Goals, SDGs),敦促全世界在 2030 年以前為地球與人類社會努力,邁向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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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靈佳殷格翰與故事 StoryStudio 攜手響應聯合國 SDGs,用故事來讓 SDGs 在臺灣的發展有根可尋,讓發展被記錄、被看見並可被壯大,與臺灣社會一同實現永續發展。
文章資訊
作者 蔡亦寧
刊登日期 2022-06-22

文章分類 副刊